中标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道208长治司马至高平刘庄段改扩建工程ZCB1项目部单梁起重机安装询比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7.76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7/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国道208长治司马至高平刘庄段改扩建工程ZCB1项目部单梁起重机安装询比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2023-LQ7GS-GD208ZCB1-FW-004)
项目名称: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道208长治司马至高平刘庄段改扩建工程ZCB1项目部单梁起重机安装询比采购
招 标 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道208长治司马至高平刘庄段改扩建工程ZCB1项目部(电话:13835698423)
上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采中心(电话:0351-5606026)
本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第七工程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 (电话:0356-2189013)
公示期限: 2023 年 7 月 30 日 09 时至 2023 年 8 月 2 日 09 时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道208长治司马至高平刘庄段改扩建工程ZCB1项目部单梁起重机安装采购项目招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招标的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第1标包:
采购限价:79000.00元(含增值税9%)
中标候选人名称:河南省振兴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7600.00元(含增值税9%)
二、中标候选人单位业绩信息
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河南省振兴起重机械有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 2020年7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供应商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行业主管单位或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六、其他
无
招 标 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国道208长治司马至高平刘庄段改扩建工程ZCB1
项目部
2023 年7月28日
国道208长治司马至高平刘庄段改扩建工程ZCB1项目部单梁起重机安装询比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2023-LQ7GS-GD208ZCB1-FW-004)
项目名称: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道208长治司马至高平刘庄段改扩建工程ZCB1项目部单梁起重机安装询比采购
招 标 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道208长治司马至高平刘庄段改扩建工程ZCB1项目部(电话:13835698423)
上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采中心(电话:0351-5606026)
本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第七工程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 (电话:0356-2189013)
公示期限: 2023 年 7 月 30 日 09 时至 2023 年 8 月 2 日 09 时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道208长治司马至高平刘庄段改扩建工程ZCB1项目部单梁起重机安装采购项目招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招标的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第1标包:
采购限价:79000.00元(含增值税9%)
中标候选人名称:河南省振兴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7600.00元(含增值税9%)
标包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投标报价(元) | 合计(元) | 备注 |
1 | 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安装 | 2D/10T-24.78M | 台 | 2 | 38800.00 | 77600.00 | |
备注:包含两台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以及轨道的拆卸、运输、安装、滑触线安装以及报检验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为含税价,税率为9% |
二、中标候选人单位业绩信息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单位业绩 |
河南省振兴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 / |
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河南省振兴起重机械有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 2020年7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供应商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行业主管单位或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六、其他
无
招 标 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国道208长治司马至高平刘庄段改扩建工程ZCB1
项目部
2023 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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