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秀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采购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程复核及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技术服务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韦主任1527725838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项目全流程监管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2〕430号)等有关规定,我局拟通过公开询价方式,采购3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程复核及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技术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详见附表。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镇大蚕村片区一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等3个工程复核及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报告编制及后期服务等。
2.报名要求:报名单位需具备相关资质,资质证明材料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3个项目合并报价。
3.质量要求:保障项目完成验收入库。
4.工期要求:满足项目入库需要。
三、采购预算控制价
1.工程复核控制价以工程施工费与设备购置费之和作为计费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工程施工费及设备购置费以竣工决算为准)。
2.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控制价为150元/亩(以验收入库面积为准)。
四、报名时间
2024年9月4日起至2024年9月8日止,每天8:00—12:00,15:00—18:00。
五、报名地点
广西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解放路137号金秀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506室,联系人:韦主任,电话:15277258383。
六、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等有关规定。报名结束后,由金秀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对报名的服务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采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方式,确定服务单位。
七、监督管理部门:金秀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监督人:钟华钧,电话:0772-6212128。
八、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金秀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金秀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3日
附表
项目名称及概况表
单位:亩、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规划设计面积
预计新增耕地面积
工程施工费(含设备购置费)
1
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镇大蚕村片区一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229.4805
228.798
80.61
2
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镇大蚕村片区二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306.7950
304.1985
108.41
3
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镇那马村片区一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405.456
400.899
152.17
小计:
941.7315
933.8955
3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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