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合肥公交集团城建医院复建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
原项目编号:2024BFFAZ01445
原公告日期:2024-07-08
合肥公交集团城建医院复建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补疑
2024BFFAZ01445
一、投标人疑问部分
1.根据文件“合肥公交集团城建医院复建标识标牌施工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补疑”窗口标识数量医技楼24组,但是工程量清单中是22组,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根据文件“合肥公交集团城建医院复建标识标牌施工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补疑”医院名称及形象展示-大门金属背光字规格参数为长8m,高2m;但是工程量清单中为长8m,高3m;图纸中长6m,高2m;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以图纸为准。
3.请问工程量清单中医院外墙-无边发光字,字体内容是什么?
答:按照总面积的2分之一计算,(具体内容不定,后期根据业主要求定制设计)
4.工程量清单中为201不锈钢,但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二)总体要求中提到不锈钢材料要求采用 304#不锈钢,厚度1.2mm 以上。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5.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技术参数要求中检测项目须包括抗腐蚀和耐盐雾,我公司咨询数家省质检院和检测机构,标识牌的抗腐蚀检测做的有且只有耐盐雾,请问此项是否重复要求,或者做的耐盐雾也算抗腐蚀,算两项分数?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部分。
6.叉车不属于主要生产设备,不会影响到产品质量,且大部分标识牌体积较小不适宜用叉车。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部分。
7.货车不属于主要生产设备,不会影响到产品质量,目前市场物流行业发达且很规范,我公司有固定长期合作物流公司,从运输货物大小、运输距离上选择更具优势。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部分。
8.技术参数评分标准中要求检测报告或检验报告须为 2022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具的。是否可以修改为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的检测报告即可(或者不限制时间)?检测报告能够体现标牌的技术参数,设置具体时间的检测报告并无实际意义。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部分。
二、招标文件变更部分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现变更为: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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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1) |
技术文件评分标准 |
实施方案 |
10分 |
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的现状、业务需求、系统功能、项目建设的理解程度,结合现行施工规范规定要求,进行本项目实施方案设计,方案科学合理。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步骤、人员的配备、工期保障、质量保障、二次优化设计的经验、本项目重点难度解析、和其他对项目实施有利的内容)。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要求进行综合打分。优秀的得 7<F≤10 分,良好的得 3<F≤7 分,一般的得 1≤F≤3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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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 理念描述 |
10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规划设计理念描述进行综合评审。优秀的得 7<F≤10 分,良好的得 3<F≤7 分,一般的得 1≤F≤3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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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措施和维保方案 |
5分 |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售后服务措施和维保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到场维修、更换的响应时间,产品质量保证,备品备件、回访、本地化服务的响应能力、配备人员技术能力、响应的及时性和其他配备等。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要求进行综合打分。优秀的得3<F≤5分,良好的得 1<F≤3分,一般的得 0<F≤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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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2) |
商务文件评分标准 |
投标人资信 |
6分 |
投标人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证书信息查询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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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9分 |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标识标牌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合同中标识标牌供货及安装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每个业绩得3分,最多9分。 注:1.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 2.投标人应提供下列业绩证明材料: (1)合同; (2)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合同甲方开具的证明等); 2.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等)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3.投标人业绩项评审规定数量:3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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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质保期 |
5分 |
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免费质保期基础上,承诺每延长免费质保期一年(不足一年不得分)得2.5分,最多5分。 注:免费质保期延长指以招标要求的免费质保期为基本免费质保期时长外的延期时间,以投标人在“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承诺的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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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生产能力 |
6分 |
投标人或所投任一标识标牌生产厂家具有喷漆房、数控激光机、数控开槽机,每具有一项得2分,满分6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购置发票和设备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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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 |
9分 |
所投任意一种标识标牌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检验报告,报告中检验项目须包括附着力、耐盐雾、耐高温、耐低温、耐湿热、耐光照,检验结果均为合格。符合要求的检验报告得9分,上述检验项目每少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或检验报告扫描件,须能体现出投标人名称。检测报告或检验报告须为2021年1月1日(含)以后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检验报告封面须具有CMA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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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3) |
报价文件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 |
40分 |
1)确定评标价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计算 ①当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5家时,取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且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大于等于招标项目标段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60%的投标人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评标价平均值。(如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且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大于等于招标项目标段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60%的投标人为1家时,则该投标人评标价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注:如出现无法计算评标价平均值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否决所有投标。 ②当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5家时: a.其中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且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大于等于招标项目标段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70%的投标人数量>5家,取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且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大于等于招标项目标段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70%的投标人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评标价平均值。 b.其中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且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大于等于招标项目标段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70%的投标人数量≤5家时,取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且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大于等于招标项目标段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60%的投标人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评标价平均值。(如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且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大于等于招标项目标段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60%的投标人为1家时,则该投标人评标价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注:如出现无法计算评标价平均值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否决所有投标。 3)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C值 C值确定如下: 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成功接收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总数(无论是否成功解密)除以5,根据余数对应取C值,见下表(多标段按各自标段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成功接收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总数(无论是否成功解密)计算选取)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4)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即为*.**%。 5)评标价得分计算 ①当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②当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40;E1=0.5;E2=0.3。 当评标价得分为负时,均按0分计算。评标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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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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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及技术文件中业绩评审要求 |
1.评审因素“投标人业绩”,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并附相应业绩证明材料。 2.评标委员会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详细评审)”列明的业绩序号先后顺序依次进行评审(如未填写序号或序号填写错误,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表格中列明的业绩从上到下进行评审),且仅评审“详细评审标准”规定数量的业绩,超出规定数量部分或未在表中列明的业绩均不作为详细评审标准予以评审。 |
2.招标文件的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2.2.1分值构成”现变更为:
2.2.1 |
分值构成 (100分) |
技术文件:25分 商务文件:35分 报价文件:40分 |
3.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二、分项报价表”现修改为:
“二、分项报价表
请投标人按清单文件分项报价”
三、招标文件延期部分
原招标文件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现延期至“2024年8月8日11:00”;
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5号开标室。
因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招标人名称: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272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4487489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72、66223831
2024年7月24日
0天1小时9分25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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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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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4-07-240天1小时9分
2024bffaz01445补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