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养老信息化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0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2024年养老信息化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2024年家庭养老床位信息化服务
一、工作目标
为加快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升老年人家庭照护能力,探索建立居家老年人长期照护体系,根据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的通知》(民办函〔2021〕64号)、《沈阳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和《沈阳市2021年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结合沈阳市大东区实际情况,现开展家庭养老床位上门服务,推动智能设备在家庭养老中广泛应用,促进养老服务机构专业照护服务向居家延伸,夯实全区基本养老服务水平。
二、实施内容
(一)服务内容。为服务对象提供主动关爱、健康监测、虚弱干预、应急救助联络等服务。由承接主体在沈阳市大东区民政局大楼内建设平台,提供大屏幕等设备展示智能化场景,组建不少于4人热爱养老事业、能熟练操作平台、优秀的年轻化专业服务队伍,为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对象提供7×24小时的健康监测及相应的风险提示服务,实时对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安全状况进行监测,发现异常时及时进行预警提示,并通知服务机构或服务对象监护人进行处理;定期向老年人及家属推送当月健康监测周报、月报,帮助老年人及家属了解老年人健康指标变化情况。
(二)补贴标准。按照《沈阳市2021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相关政策执行。
以上补贴政策规定范围之外的费用收取与支付,由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自行协商决定。
三、服务要求
(一)提供全部相关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及硬件产品使用及操作说明书、软件及硬件设备安装说明书、位置服务平台对接的数据接口程序及接口函数包括参数、合同范围内的硬件设备与软件平台对接的接口程序及接口函数与参数、硬件设备维修培训手册、软件安装手册及基本维护手册等。
(二)提供数据对接的全部技术材料文档以保证甲方在没有乙方协助的情况下可独立完成平合对接工作。
(三)技术维护培训与操作培训服务。
(四)定期提供工作完成情况及数据。
(五)配合养老办完成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