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单位:福州铁建建筑有限公司(主办方)、福州国伟建设设计有限公司(从办方)、福建金华鼎科技有限公司(从办方)、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主办方)、福建省新广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从办方)、福建建泰建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从办方)、福州建工(集团)总公司(主办方)、福建省机电建筑设计研究院(从办方)、金强(福建)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办方)、福建宏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办方)、福建经福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从办方)、福建省城投科技有限公司(从办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江花语城(北区)(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已由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闽发改备[2018]A0301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新宸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州新宸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三江路东侧,清富片棚户区改造项目一出让地块D。
2.2建设规模:项目拟建住宅、商业及公共配套设施等,土地面积17230平方米,计容面积24983.5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2100平方米,不超过9500平方米。幼儿园用地不少于4473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3200平方米,不超过3500平方米,应单独设置于地块西侧,实际建设内容按批准的规划技术指标实施。其中1#楼、2#楼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计容面积约8800平方米。
2.3标段划分:全部为一个标段;
2.4工期:总工期为545日历天。
2.5投资总额:本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51872万元,其中,设计费:66.5109万元,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9666.806万元。
2.6招标范围及内容:范围:本项目三江花语城(北区)(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为总承包项目,包含1#楼——6#楼,共5栋,总建筑面积33570平米,其中地下室1层,地下建筑面积为8600平米;其中1#楼~2#楼均为7层,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建筑面积约为12076平方米; 3#楼为8层,建筑面积约5494平米;5#楼为6层,建筑面积约为4200平米;6#楼为幼儿园1栋共3层,建筑面积约3200平米。
2.6.1 设计内容:本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含地下工程)、室外附属工程等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预制构件深化设计(构件拆分)及后续设计服务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内容(配合设计成果文件审查、配合设计变更及审查、施工期间技术咨询及参与相关验收、参与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
2.6.2施工内容: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各建(构)筑物的主体土建工程、地下室及配套建设物业用房、门卫、变配电房及小区道路、停车场、给排水、供电、消防、绿化、人防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2.6.3采购内容:本工程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
2.6.4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消防、人防、环保等部门竣工验收备案。
2.7质量要求:
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设计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
2.7.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项目争取取得福州市建筑工程《榕城杯》奖(市优良工程)及评上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
2.7.3 预制率要求:本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装配率需不低于30%,预制率不低于20%,且建筑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需具备以下合法有效的资质:
(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一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必须是受到招标人邀请的单位.
3.2本招标项目要求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联合体参与投标,要求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有自有或合作的预制构件厂商(如果构件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须提供构件厂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部门出具的构件厂商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复印件;如果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须提供构件厂商的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一家预制构件生产厂商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仅限作为一家投标人的预制构件供应商,否则其投标均被否决。
3.3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以下规定的资格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有土建(或建筑)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不允许其它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合法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 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注:依据闽建筑函[2017]35 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017年 9 月 15 日前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2017年 9 月 16 日后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30 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依据闽建许[2015]274 号文规定:若为一级建造师,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由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叁个。
3.5投标人及拟派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6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投标人近三年(以公告发布时间为准)内没有被法院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情形
3.8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年5月7日至2019年5月11日,每天上午1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基础材料)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2只有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5月29日9时45分,地点为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到场登记,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办法进行评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www.fzztb.com:25000/CmsPortalWeb/main/index.xhtml)、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若招标文件内容如有更正时,招标人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请投标人自行留意关注。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新宸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马尾区江滨大道106号海峡金融大厦6层;
电 话:0591-83411697,传真: / ;
联系人: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印江山商务办公区B号楼11层,
电话:0591-83306980,传真:0591-83768013;
联系人:陈工。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招投标监督机构: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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