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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研究院《氢氧化镁反应结晶控制技术中试研究》项目环保“三同时”技术服务(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青海省
发布时间
2024/08/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r\n \n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研究院《氢氧化镁反应结晶控制技术中试研究》项目环保“三同时”技术服务(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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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采购编号:2024-049
\n\n各供应商:
\n\n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研究院《氢氧化镁反应结晶控制技术中试研究》项目环保“三同时”技术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具有相关技术服务单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n\n1.采购项目简介
\n\n1.1 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研究院《氢氧化镁反应结晶控制技术中试研究》项目环保“三同时”技术服务
\n\n1.2 采购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n\n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n\n1.4 采购项目概况:位于青海资源开发中试基地年产1000吨氢氧化镁的中试实验装置,预期开展实验15天,现因相关部门环保政策要求,需办理中试试验环保“三同时”相关手续。
\n\n1.5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n\n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n\n2.1 采购范围:需办理项目环保“三同时”相关手续,编制符合条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办理《排污许可证》、并完成 《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报告》等“环境影响评价”评审验收工作。
\n\n2.2 服务期限:60个工作日(办理环保“三同时”相关手续并通过验收)
\n\n2.3 服务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察尔汗盐湖
\n\n2.4 安全目标:零事故
\n\n3.供应商资格要求
\n\n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n\n(1)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供应商营业执照中具有环保咨询相关服务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n\n(2)财务要求:近年财务状况良好。响应文件中附经审计的近年财务报表复印件或2024年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备查。已完成2023年财务报表审计的,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未完成2023年财务报表审计的,提供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果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n\n(3)业绩要求:2021年以来至少完成两项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签订日期、签字盖章页)。
\n\n(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栏目查询结果);供应商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0天内)。
\n\n(5)主要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持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具备环境影响评价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项目负责人提供2024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相关凭证或由劳动部门盖章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表格为准),项目负责人在该供应商工作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工作以来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n\n(6)其他要求:委托代理人提供2024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相关凭证或由劳动部门盖章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表格为准),委托代理人在该供应商工作时间少于规定月份的,应提供工作以来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n\n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n\n(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n\n(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n\n(3)近三年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n\n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n\n4.采购文件的获取
\n\n4.1如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6日将报名资料(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发至邮箱qhjsjzb@sina.com(邮箱注明:报名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箱)。
\n\n4.2本次询比采购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从供应商公司帐户汇(转)至如下指定账号(备注报名项目名称:**单位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研究院《氢氧化镁反应结晶控制技术中试研究》项目环保“三同时”技术服务),工本费发票为数电发票,各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全量发票查询——选择取得发票自行下载。
\n\n户名:青海金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n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格尔木分行
\n\n账号:105011878987
\n\n4.3供应商发银行汇(转)帐凭证至qhjsjzb@sina.com后,在邮箱获取询比采购文件。
\n\n5.响应文件的递交
\n\n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2日8时30分。请各供应商将响应文件(PDF格式,加密)注明“**单位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研究院《氢氧化镁反应结晶控制技术中试研究》项目环保“三同时”技术服务”,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qhjsjzb@sina.com。
\n\n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拒绝接受。
\n\n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n\n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为2024年8月22日8时30分,地点为青海金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询比采购活动不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代理人现场参加开启会议,采用腾讯会议的方式邀请各供应商参加开启会议,具体事宜将在开启会议前一天18:00前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各供应商的报名邮箱。
\n \n\n7.发布公告的媒介
\n \n\n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招标网、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
\n \n\n8.其他
\n \n\n列入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加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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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n\n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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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n\n采购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金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 \n\n地 址: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 地 址: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号
\n \n\n邮 编:816099 邮 编:816099
\n \n\n联系人:黄海芳 联系人:王娜 朱棋峰
\n \n\n电话:0979-8448178 电 话:0979—8448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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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采购编号:2024-049
\n\n各供应商:
\n\n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研究院《氢氧化镁反应结晶控制技术中试研究》项目环保“三同时”技术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具有相关技术服务单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n\n1.采购项目简介
\n\n1.1 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研究院《氢氧化镁反应结晶控制技术中试研究》项目环保“三同时”技术服务
\n\n1.2 采购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n\n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n\n1.4 采购项目概况:位于青海资源开发中试基地年产1000吨氢氧化镁的中试实验装置,预期开展实验15天,现因相关部门环保政策要求,需办理中试试验环保“三同时”相关手续。
\n\n1.5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n\n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n\n2.1 采购范围:需办理项目环保“三同时”相关手续,编制符合条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办理《排污许可证》、并完成 《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报告》等“环境影响评价”评审验收工作。
\n\n2.2 服务期限:60个工作日(办理环保“三同时”相关手续并通过验收)
\n\n2.3 服务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察尔汗盐湖
\n\n2.4 安全目标:零事故
\n\n3.供应商资格要求
\n\n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n\n(1)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供应商营业执照中具有环保咨询相关服务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n\n(2)财务要求:近年财务状况良好。响应文件中附经审计的近年财务报表复印件或2024年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备查。已完成2023年财务报表审计的,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未完成2023年财务报表审计的,提供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果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n\n(3)业绩要求:2021年以来至少完成两项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签订日期、签字盖章页)。
\n\n(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栏目查询结果);供应商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0天内)。
\n\n(5)主要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持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具备环境影响评价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项目负责人提供2024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相关凭证或由劳动部门盖章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表格为准),项目负责人在该供应商工作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工作以来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n\n(6)其他要求:委托代理人提供2024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相关凭证或由劳动部门盖章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表格为准),委托代理人在该供应商工作时间少于规定月份的,应提供工作以来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n\n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n\n(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n\n(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n\n(3)近三年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n\n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n\n4.采购文件的获取
\n\n4.1如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6日将报名资料(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发至邮箱qhjsjzb@sina.com(邮箱注明:报名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箱)。
\n\n4.2本次询比采购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从供应商公司帐户汇(转)至如下指定账号(备注报名项目名称:**单位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研究院《氢氧化镁反应结晶控制技术中试研究》项目环保“三同时”技术服务),工本费发票为数电发票,各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全量发票查询——选择取得发票自行下载。
\n\n户名:青海金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n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格尔木分行
\n\n账号:105011878987
\n\n4.3供应商发银行汇(转)帐凭证至qhjsjzb@sina.com后,在邮箱获取询比采购文件。
\n\n5.响应文件的递交
\n\n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2日8时30分。请各供应商将响应文件(PDF格式,加密)注明“**单位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研究院《氢氧化镁反应结晶控制技术中试研究》项目环保“三同时”技术服务”,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qhjsjzb@sina.com。
\n\n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拒绝接受。
\n\n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n\n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为2024年8月22日8时30分,地点为青海金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询比采购活动不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代理人现场参加开启会议,采用腾讯会议的方式邀请各供应商参加开启会议,具体事宜将在开启会议前一天18:00前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各供应商的报名邮箱。
\n \n\n7.发布公告的媒介
\n \n\n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招标网、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
\n \n\n8.其他
\n \n\n列入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加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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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n\n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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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n\n采购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金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 \n\n地 址: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 地 址: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号
\n \n\n邮 编:816099 邮 编:816099
\n \n\n联系人:黄海芳 联系人:王娜 朱棋峰
\n \n\n电话:0979-8448178 电 话:0979—8448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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