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山东华新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新型通信光缆系列产品智能化绿色化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0/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我单位现将《山东华新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新型通信光缆系列产品智能化绿色化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型通信光缆系列产品智能化绿色化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华新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山东华新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新型通信光缆系列产品智能化绿色化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10月23日,山东华新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组织验收工作组对该公司新型通信光缆系列产品智能化绿色化技改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听取了山东华新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关于项目及环保工作情况的介绍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介绍,进行了现场检查,审阅了有关技术资料。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新型通信光缆系列产品智能化绿色化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华新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马莲山路23号
山东华新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新型通信光缆系列产品智能化绿色化技改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占地面积为26122平方米,在现状的基础上对办公楼、1#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进行改造,并新建3#生产车间和综合楼,利用现有2条同轴电缆生产线和1条蝶形光缆生产线,同时新购3条同轴电缆生产线和9条蝶形光缆生产线生产。项目投产后,产品产能由现有的年产1.5万公里同轴电缆、1万公里蝶形光缆增加1.5万公里同轴电缆、59万公里蝶形光缆,达到全厂年产3万公里同轴电缆、60万公里蝶形光缆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3年2月委托山东尚石民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04月28日通过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批复,批复文号为:川环审【2023】029号。
2023年10月,山东华新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山东尚石民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为该项目进行竣工验收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山东尚石民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开展相关验收调查工作,于2023.10.07-2023.10.18进行了竣工验收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最终我单位根据现场勘查和监测结果及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南污染影响类》(公告2018年第9号)等文件要求,编制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0万元,占总投资的1.82%。
(四)验收范围
该项目验收范围为项目环评及批复的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和与建设单位核实,项目原辅材料、生产设备、产品方案、生产工艺、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治理措施均与原环评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仅有职工生活产生的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淄博市利民净化水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1#生产车间着色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G3),2#生产车间挤塑、喷码清洗产生的有机废气(G1、G2、G4-1、G5-1),3#生产车间挤塑、喷码清洗产生的有机废气(G4-2、G5-2)。
(三)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生产设备、风机、泵类等产生的机械噪声。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挤塑边角料(S1)、编织边角料(S2)、不合格产品(S5)、废包装袋(S6)、制氮机分子筛(S7)、生活垃圾(S11);危险废物:废清洗液(S3)、废油墨盒、废溶剂盒(S4)、废活性炭(S8)、废矿物油(S9)、废矿物油桶(S10);生活垃圾暂存于厂区垃圾桶内,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所有固废均不得随意丢弃。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依据验收监测结果,pH在7.2~7.5,悬浮物最大检测结果为21mg/L,氨氮最大检测结果为0.231mg/L,CODCr最大检测结果为68mg/L,BOD5最大检测结果为20.4mg/L。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限值要求。
2、废气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活性炭吸附处理设备后排气筒P1颗粒物出口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94mg/m3,活性炭吸附处理设备后排气筒P2颗粒物出口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01mg/m3;排气筒P1及排气筒P2颗粒物出口平均排放速率均为0.0084kg/h;臭气最大浓度98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Ⅱ时段其他行业VOCs排放浓度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依据验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厂界VOCs最大检测结果为1.03mg/m3,臭气浓度<10,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排放限值。
3、厂界噪声
噪声监测结果:监测结果表明,验收期间,项目东、西、南、北边界昼间噪声Leq最大值为57.9dB(A),夜间噪声Leq最大值为46.1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工业固体废物经核查符合环评、批复等文件。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够得到妥善处置。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无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按照环境要素监测结果,项目废水不外排,对地表水影响较小;厂区、车间地面实施了防渗硬化,对地下水影响较小;项目固废处置措施完善、去向明确,对附近环境影响较小;项目验收监测报告结果表明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和现场检查,项目环保手续已经完备,技术资料基本齐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环评报告及其审批意见所规定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要求,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按照提出的整改建议进行整改完善后,同意验收合格。
山东华新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3日
附件1: 华新通信科技.pdf 8.4 MB , 下载次数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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