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清镇市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型示范点(红枫湖镇右二村、卫城镇犀牛村、犁倭镇小屯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758.45万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2/1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58.45万元
招标联系人罗辑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中盛锦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云庆13984894953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14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15
公告正文
清镇市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型示范点(红枫湖镇右二村、卫城镇犀牛村、犁倭镇小屯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筑公资告(2022)建字第1550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镇市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型示范点(红枫湖镇右二村、卫城镇犀牛村、犁倭镇小屯村)建设项目已由清镇市农业农村局以 关于对《清镇市 2021 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型示范点(红枫湖镇右二村、卫城镇犀牛村、犁倭镇小屯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清农复〔2021〕22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清镇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总投资约为758.45万元。 2.项目建设地点: 红枫湖镇右二村月亮冲组、卫城镇犀牛村新中组和犁倭镇小屯村三组。 3.施工工期:45 日历天。 4.建设内容与规模:根据各村、组关于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实际建设需要,本次建设项目主要围绕道路提升改造、庭院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亮化工程、公共活动中心及其他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开展实施。 5.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项目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2月14日,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1-84839750、编标工具咨询电话:0851-84839761,交易中心网址: http://ggzy.guiyang.gov.c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 09:30,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网址 http://222.85.190.33:82/TPBidder/memberLoginForJsgc)
5.2未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贵州省·贵阳市)(工程建设类)、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及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清镇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中盛锦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罗辑
联系人:
郭云庆
电话:
15885522655
电话:
13984894953
进入下载
清镇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022年11月14日

温馨提醒:

1、 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的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相关事宜均采用线上方式进行,潜在投标人凭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该系统参与招投标活动。办理数字证书请登录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guiyang.gov.cn/),点击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注册平台”按规定申请办理。

2、 投标单位插锁进入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工程建设类),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保证金交纳。 以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时请仔细核对基本户账号、保证金交纳识别码(下载招标文件后点击生成保证金识别码后获取)、保证金金额等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否则,您的投标保证金不能成功交纳,不能参与投标。若因转账银行在您的基本户账号前增加区域代码等信息的,请您提前联系转账银行取消该代码或通过统一注册平台办理信息变更,否则,您的投标保证金不能成功交纳,不能参与投标。

3、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4、如需了解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更多项目信息,请关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微信(微信号:gysggzyjyzx)。

5、投标工具下载。(工具链接:http://ggzy.guiyang.gov.cn/zlxzzx/gcjsl/202111/t20211123_71768450.html)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