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qncg2021-0518
预算金额59805.71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科长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新青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范鑫
标书截止时间2021/11/23
投标截止时间2021/12/08
公告正文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东戴河城区生活输水管线、高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单家湾人工湿地建设工程 PPP 项目

【信息日期:2021-11-16】【阅读次数:】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东戴河城区生活输水管线、高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单家湾人工湿地建设工程 PPP 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东戴河城区生活输水管线、高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单家湾人工湿地建设工程 PPP 项目(项目编号:XQNCG2021-051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 年 12 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QNCG2021-0518
项目名称: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东戴河城区生活输水管线、高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单家湾人工湿地建设工程 PPP 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59805.71万元。
最高限价:投资回报率≤7.50%;城区生活输水管线运营成本≤168.92万元/年;人工湿地运营成本≤405.66万元/年;高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单位经营成本≤1.585元/m3。
采购需求:
1、本次采购范围为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东戴河城区生活输水管线、高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单家湾人工湿地建设工程 PPP 项目社会资本。
2、本项目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项目选择 PPP 模式中的“建设-运营-移交(BOT)”运作方式。
3、具体运作方式为绥中县人民政府授权辽宁东戴河新区住房和建设局作为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由中选的社会资本和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在 PPP合作期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工作。PPP合作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设施及相关权益无偿、不设任何权利负担的移交给辽宁东戴河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或绥中县人民政府指定机构。
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新建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包含三个子项目,分别为葫芦岛市绥中县东戴河城区生活输水管线工程(以下简称“城区生活输水管线工程”)、辽宁东戴河新区高岭工业园区一期 3 万 t/d 污水处理厂工程(以下简称“高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和辽宁东戴河新区单家湾人工湿地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单家湾人工湿地建设工程”)。(1)城区生活输水管线工程:建36.88公里生活输水管线,设计规模15.5万m3/d。(2)高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岭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89.7亩,总建筑面积4995.97m2,污水处理规模5万t/d,其中一期工程处理规模3万t/d,二期工程新增处理规模2万t/d,本次项目建设内容仅包含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粗格栅间及污水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水解酸化池、AAO+AO五段式组合生化池、二沉池及污泥回流泵站、高效磁混凝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臭氧催化高级氧化池及动力水泵房、臭氧发生间、液氧站、回用水泵池、回流及剩余污泥泵房、配泥井及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间、鼓风机房、加药间、碳源投加间、综合楼、传达室、变配电间等。(3)单家湾人工湿地建设工程:湿地规划总面积17.6公顷,建设水平潜流人工湿地150000m2,铺设尾水输水管道12.7km,新建绿地和疏林地改造24000m2。污水处理厂尾水强化处理规模20000m3/d。
5、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 PPP 合作期限为 27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运营期 25 年。
6、本项目总投资为 59,805.71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 44,224.19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 7,608.85 万元,预备费为 5,144.41 万元,建设期利息为 2,763.60 万元,流动资金为 64.66 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12,805.71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21.41%;融资资金47,000.00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78.59%。
7、项目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8、项目公司股权结构:社会资本占股权比例为90%,政府方出资代表占股权比例为10%。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参与竞争并进行资格后审。已进行资格预审的,评审小组在评审阶段不再对社会资本进行资格审查。允许进行资格后审的(未参加资格预审的供应商),由评审小组在响应文件评审环节对社会资本进行资格审查。
4、资格审查条件详见资格预审公告。(网址: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New&infoId=148e086717b574a8d70-7af0)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2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8:30—11:30时,下午 1:30—4: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本公告“八、其他补充事宜”)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1000元(电汇到代理公司账户)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8日 9 :30时(北京时间)
地点: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绥中县政务服务大厅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申请人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报名,申请人须登录“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交易登录”→“免费注册”→同意→填写信息并确认→进入系统完善信息→提交审核
2、领取采购文件时须使用电子邮箱递交以下电子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需对上述所有材料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973813946@qq.com),并致电确认。邮件主题“获取(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邮件正文写明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3、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绥中县政府和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场所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通知,若因自身原因未能参与投标,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东戴河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地 址:绥中县前所镇洪家村管委会
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电话:0429-61398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新青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594号金玉星海1号楼2单元24层1号
联系方式:范鑫 0411-84754886-808
邮箱地址:973813946@qq.com
开户行: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新青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801201209008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鑫
电 话:0411-84754886-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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