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FX202356号地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肥西县FX202356号地块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批文名称及编号:/
1.4招标人:安徽盐业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5项目业主:安徽盐业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6资金来源:自筹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肥西县FX202356号地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招标项目编号:2023DFWGZ02671/JG2023-04-2586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DFWGZ02671-1
2.5建设地点: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司空山路与北张路交口西南侧
2.6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77920.34㎡,其中:居住用地面积约59753.20㎡,容积率2.0,总建筑面积约16万㎡,具体以主管部门批复为准;相邻代建地块代建道路绿线部位用地面积约5944.88㎡,代建幼儿园用地面积约5400.01㎡(建筑面积不小于4168㎡的9班幼儿园和3班托儿所,幼儿园精装交付),代建居住地块西侧四合路至北张路段规划支路面积约6822.25㎡。具体以土地出让文件、具体地界及土地部门实际测绘为准。
2.7合同估算价:54000万元
2.8计划工期:总工期985日历天(其中: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售楼部及示范区70日历天;一期650日历天;二期7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须考虑分期分段穿插施工)。
2.9招标范围:肥西县FX202356号地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涉及设计、采购、工程施工、竣工备案、质保维修等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图设计(含交通分析、环境评价、BIM建模、海绵城市专项设计等)、装配式深化设计、幕墙工程专项深化设计、代建道路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智能化设计、雨污水设计、亮化设计及施工、幼儿园全套设计(不含幼儿园景观设计)、基坑支护设计、后期配合招标人进行相关图审、结构优化、挡土墙(如有)、土方、桩基、基坑支护、土建、安装、外立面、门窗、装配式工程、公区及架空层精装修(不含软装)、配套用房简装(不含软装),以及消防、公装、电梯、智能化、人防(防护、防化)、单元门、入户门、地库地坪、标识标牌(地上、地下)、空气能、太阳能、充电桩、展示区景观及雨污水道排、小区大门、售楼部精装修(不含软装)、样板房精装修(不含软装)、幼儿园、三网、有线电视、代建道路、代建绿地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模拟清单以及发包人要求等。
2.10项目类别:EPC工程总承包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项要求:
(1)设计资质: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要求: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兼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
(1)施工业绩:2018年10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00万元或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的含有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2018年10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0万元或1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含有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中单项合同设计金额不少于4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含有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的设计业绩。
注:上述(1)、(2)业绩可在一个合同中体现。
3.1.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财务要求:/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3家(如为联合体,则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超过2家)。
(2)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的设计资质,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的施工资质。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4)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任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施工工程量的30%。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0099-555。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3799346。
4.3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1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评审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1日11时00分。
8.2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8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具体操作见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手册。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招标人
招标人:安徽盐业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华山路
邮编:230051
联系人:周工
电话:0551-65283071
11.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邮编:230051
联系人:孙工、周工
电话:0551-63799346(18225859580)
11.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0099-555
11.4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性评审)”方式确定中标人。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47937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或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7975455978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0天0小时21分45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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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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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3-12-010天0小时2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