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卷烟厂工商零销党建联建共建基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1/1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榕0991-2308213
标书截止时间2021/12/20
投标截止时间2022/01/05
公告正文

新疆卷烟厂工商零销党建联建共建基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13

1. 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新疆卷烟厂工商零销党建联建共建基地建设项目
2.2 项目服务地点: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
2.3 工期:本项目工期为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完成所有服务建设项目。
2.4 招标范围:建设新疆卷烟厂工商零消党建联建共建基地,主要包括打通合并两间小型会议室,用于建设新疆卷烟厂工商零消党建联建共建基地,通过新烟品牌墙、新烟文化墙、卷烟原辅料展示等方式,打造成一个集党建共建、参观座谈、会议接待、卷烟评吸、知识科普、文化沙龙等为一体的多功能交流中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 标段划分情况: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即:新疆卷烟厂工商零销党建联建共建基地建设项目。
2.6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未被正式列入由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自2017年10月15日至今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未被查询到存在向行业其他工商企业行贿的供应商(评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查询结果提交于评标委员会并作为最终审查依据);
3.3投标人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查询结果提交于评标委员会并作为最终审查依据);
3.4未被列入《新疆卷烟厂不良供应商名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或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本次招标拟采用的资格审查办法为: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1)现场缴费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 13 日10:30时至2021年12月 20 日19:00时(北京时间),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恒福大厦B-2107)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标包,售后不退。(2)银行电汇购买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 13 日10:30时至2021年12月 20 日19:00时(北京时间),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扫描件打成压缩包发送至邮箱:3232654292@qq.com 并电汇招标文件费用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标包,售后不退。(3)账户信息:账 户 名: 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开户银行: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 号: 0801230000003449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 5 日11:00时,地点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会议室(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恒福大厦B-2107)。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红云红河集团》官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纳斯湖北路306号
联 系 人:刘涵
电 话:0991-632337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恒福大厦B-2107
联 系 人:孙榕、王燕莉
电 话:0991-2308213/0991-2308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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