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24理化检验鉴定设备项目采购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07月24日 11:1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理化检验鉴定设备项目采购二次 | ||
品目 | 货物/设备/政法、消防、检测设备/其他政法、消防、检测设备 | ||
采购单位 |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 | ||
行政区域 | 西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24日 11:1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7月24日至2024年07月30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8月14日 09:50 | ||
开标地点 |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6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1234.78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付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08907260 | ||
采购单位 |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 | ||
采购单位地址 | 林廓东路2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旦先生 0891-6312935 | ||
代理机构名称 | 西藏亘恒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西藏拉萨市两岛街道太阳岛圣马广场A区二楼8-15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付女士 18908907260 | ||
附件: | |||
附件1 | 理化招标文件7.23.pdf |
项目概况
2024理化检验鉴定设备项目采购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4日 09点5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54000024210200019860
项目名称:2024理化检验鉴定设备项目采购二次
预算金额:1234.78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34.7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一标包:药品冷藏柜、火灾勘查箱、微波消解仪、离子色谱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自动固相萃取仪专业设备购买(具体设备清单详见采购文件)。
第二标包:便携式X射线荧光光谱仪、便携式红外光谱仪、便携式拉曼光谱仪、高分辨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专业设备购买(具体设备清单详见采购文件)
最高限价:
第一标包630.8万元,大写:陆佰叁拾万捌仟元整;
第二标包603.98万,大写:陆佰零叁万玖仟捌佰元整。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 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库【2006】90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 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3)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4) 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5)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6)执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4日 至 2024年07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4日 09点5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4日 09点5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6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
2、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全程参与开标会议,取消唱标环节查验投标企业参与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及纸质版投标函。取消评审环节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的要求,投标人只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体现出相关证明材料,涉及提供样品的供应商可以出席开标现场并提供样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自治区公安厅
地址:林廓东路26号
联系方式:旦先生 0891-63129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亘恒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拉萨市两岛街道太阳岛圣马广场A区二楼8-15号
联系方式:付女士 189089072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女士
电 话: 18908907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