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 请 函
各潜在供应商:
经研究决定,就申报专利代理机构进行询价采购,诚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专利申报代理机构
二、最高控制价:4.8万元(大写肆万捌仟元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
(二)具有专利代理机构资质;
(三)年检合格且在有效经营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
四、成果要求
提供2个发明专利证书。
五、时间要求
中标单位应于甲方规定期限内完成专利证书授权工作。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以最低价格确定中标单位,即能够保证在规定时限内按质量要求完成项目且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
七、报名方式及询价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7日18时止(工作时间)。
报名方式:报名人须持报名单位的介绍信(介绍信中载明投标单位、投标项目、报名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盖报名单位鲜章),方可报名。
报名地点:广安市广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006室(广安市城南金安大道193号)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826-2395133)
询价文件的获取方式:报名后,在报名地点现场获取。
八、招标时间及地点
请收到此邀请函后,将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及报价单胶装并密封后,于2024年8月8日9时30分前送至广安市广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六楼601室举行开标。
招标单位:广安市广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 尹先生
电 话: 0826-2395133
广安市广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2日
发明专利申报代理机构
询
价
文
件
广安市广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
询价文件
广安市广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申报2个发明专利代理机构以询价采购的方式采购。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广安市广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项目名称:2个发明专利授权工作
3、采购最高控制价:最高控制价为4.8万元(大写肆万捌仟整)。
二、投标要求及成果资料要求
(一)投标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
(二)技术要求:知识产权行业标准等相关规范。
(三)成果资料要求:提供2个发明专利证书。成果所有权归广安市广安区地质环境监测站。
三、资质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
(二)具有专利代理机构资质;
(三)年检合格且在有效经营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
以上证明文件提供盖有投标单位鲜章的复印件装入投标响应文件中。
四、投标及开标
(一)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8月8日9时30分止。
(二)开标时间: 2024年8月8日9时30分。
(三)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投标人应按本询价文件第三条要求对应响应,并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参加不需提供)及身份证原件将投标文件按规定密封后送达投标地点。对投标身份不能确认的或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四)投标及开标地点:广安市广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01室
五、投标响应文件组成内容及符合性审查
(一)投标响应文件组成内容:
1、询价采购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参加不需提供;原件两份,一份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现场递交,一份装入正本,复印件装入副本);
3、法人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本询价文件第三条第1-3款资质证明等复印件一套;
5、与本项目评审有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投标响应文件符合性要求:
1、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和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完整、字迹清楚。资料袋必须密封,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供应商行政公章,并在资料袋正面标注“投标响应文件”字样。
2、投标响应文件所有资料必须加盖投标供应商行政公章。
3、投标响应文件统一使用A4纸制作,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标明正、副本,副本由正本复制而成,正、副本不相符的,以正本为准。
(三)若投标响应文件不按要求递交、包含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则视为无效投标。
六、报价
1、报价原则:报价含成本、税收、利润以及不可预见费用等大包干价,本次询价为一次性报价,投标人报价超过采购最高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修正原则:大写与小写不符,以大写为准;合计金额与按单价计算出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七、定标原则:
按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供应商有效报价从低到高排序,原则上以有效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若预成交供应商放弃,则从第二名开始在自愿的原则上按由低到高的排名次序依次递补为预成交供应商,成交价以各自有效报价为准。若只有一名供应商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则可直接确定其为预成交供应商。投标供应商有效报价相同时,则抽签决定名次。若所有投标供应商报价均超过采购最高控制价,本次采购按流标处理,择日重新采购。
八、成交通知及政府采购合同签定
询价结果当场公布,采购单位在未收到参与该项目资格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供应商有事实依据的实名书面质疑或监督部门书面确定本次采购为无效采购的情况下,预成交供应商即为成交供应商。由广安市广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法律效力,对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须在采购单位要求时间内由其法人或合法授权代表与采购单位签定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以本询价文件、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为准。
九、付款方式
按协议支付。
十、询价文件的澄清和质疑
1、投标人若对询价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报名截止日期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或招标单位提出澄清要求,送至广安市广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无论是采购单位根据需要对询价文件进行必要的补遗,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询价文件做出澄清,采购单位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或补遗,同时将书面澄清或补遗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或补遗文件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并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投标人在询价文件澄清规定时间内未提出疑问或澄清事宜的,表示完全接受该询价文件全部内容,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不得对询价文件内容提出质疑。
3、合格投标人在询价会议结束后,如认为开标、评标、定标过程中有违纪违规或未按本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开、评、定标的行为,可向广安市广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有事实依据的书面质疑。
十一、其他
询价过程中对本次询价文件中的不详或未尽事宜由询价小组成员及监督人员研究决定,其研究决定意见作为本询价文件的补充内容,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2024年8月2日
询价采购承诺函
广安市广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贵方询价文件,我单位作如下保证:
1、我方在获取询价文件后,认真阅读了该询价文件(包括全部附件),在报名截止日期我单位未对询价文件内容提出澄清和质疑,表示完全接受该询价文件(包括全部附件),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不得对询价文件内容提出质疑。
2、我方已详细审查询价文件,并完全接受询价文件中的全部规定(包括全部附件)。
3、我方承诺愿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4、我方投标响应文件等资料在询价采购及项目实施全过程中保持有效,并对我单位今后履行合同具有法律上的约束。
5、询价会议结束如我单位被确定为预成交供应商,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确定为废标原因外,我单位不得主动放弃;当成为成交供应商后,不得拒签合同和不按本询价文件要求供货和服务的。若出现上述任一情况,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若产品不符合本询价文件要求,我方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由此给采购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承诺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1:
报价文件封面格式
项 目 编 号:
询价项目名称:
供 应 商 名 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附件2:
1.总报价单
单位:元
采购 项目 | 采购 编号 | |||||
报价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电话 | ||||
报价单位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
综合报价
| 大写: 小写¥: |
注: 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采购人不接受某一标项中有2个(含)以上的报价或方案,若报价人在此表中有2个(含)以上的报价或方案,其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授权委托书格式
2.授权委托书
广安市广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询价采购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另行授权),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人身份复印件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单位资质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6.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7.供应商认为有利于自己的证明文件等
专利技术委托代理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上述专利申请之委托服务达成如下协定:
一、服务内容
(一).服务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发起专利申请,乙方为甲方专利申请过程提供代理服务。
2、乙方负责对甲方提供的2个技术方案进行修改,直收到专利局下发的2个专利证书为止。
(二).服务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费用支付
甲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提供相应申请材料。待专利获得专利局下发的专利证书后,甲方按照合同金额全额支付给乙方包干费 元(含官费、报告编制费和税费等一切费用),人民币大写: 元整;
三.项目负责人
乙方指派 负责上述专利技术委托开发服务工作和专利申请服务工作; 甲方授权乙方全权处理本合同申请案的上述事宜。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专利咨询服务事项;并对于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获悉的甲方的技术资料承担保密责任。
2.乙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相关机构共同办理委托事宜,并有权为合作机构的信息保密,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因乙方原因终止合同,乙方必须向甲方披露该合作机构信息。
3.乙方撰写完成申请文件或审查意见答复文件初稿后,应提交甲方审核,乙方在甲方确认后方可提交官方,在未得到甲方确认前,乙方不得单方提交。
4.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专利申请的法律状态,按照甲方提供的通讯地址及时向甲方转达官方的有关文件、发送待办事项及其完成时限的提醒函,申报中甲方委托乙方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的,乙方修改后应书面征询甲方意见。
5.专利局下发授权通知书后,乙方将及时通知并协助甲方办理登记印刷手续。
6.在甲方获得专利授权通知书后,应对在5个工作日内汇款至乙方账户,否则可按照甲方违约认定,乙方可无条件转让该专利专利权。
7.甲方正常履行合同义务后,支付代理费以及官费后,获取专利证书,乙方应承担通知甲方缴纳年费的义务,甲方有权选择自行缴纳还是委托乙方缴纳。
8.甲方应毫无保留的向乙方介绍委托事项所涉及的全部真实情况,提供详细的相关资料及证据,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乙方在收到全部资料和费用后立即开始办理委托事宜。
9.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申请人、发明人等申请信息,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示的申请人、发明人完成申请文件,甲方应配合乙方需求出具申请专利所需的加盖公章委托书等文件。
10.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随时进行询问,乙方有随时告知和传递相关资信的义务。
11.甲方应认真审核申请文件,如发现技术内容不准确、不完整、技术用语不规范、技术公开不适度、保护范围不适当等撰写问题,应及时向乙方提出。
12.对乙方要求甲方明确指示或回复的有关申请事项,甲方应明确、及时的给予反馈,以确保乙方的工作及时顺利开展。
13.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及时支付咨询费和相应的官费。
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若因甲方原因导致申请无法正常进行的,本合同终止。
2、乙方应当勤勉尽责的完成本合同服务事项,若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甲方专利申请无法开展的,或因服务时间内未申报成功,本合同终止。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支付费用,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权转让该专利的专利权。
六、保密义务
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应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要求和对双方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必要的雇员除外)泄露本专利咨询服务协议的任何内容以及签订及履行情况。
七、争议解决
在本专利咨询服务协议履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专利咨询服务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委托人: | (盖章) | 受托人: | (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 (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 (签字)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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