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rcg-2021110400162
预算金额9.6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育才三小未来学校建设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02月16日

合同正文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FRCG-GK-202111040016-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望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育才三小未来学校建设    (3)采购计划编号: FRCG-202111040016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智课终端 其他终端设备 详见技术规格 8 287200
2 4K高清摄像机 专业摄像机和信号源设备 1、支持1台摄像机输出1路全景和1路特写的1080P视频画面; 2、传感器:有效像素不低于829万; 3、摄像机镜头:水平视场角: 84°可选; 4、自动对焦:支持; 5、最低照度:0.5 Lux @ (F1.8, AGC ON); 6、电子快门:1/30s ~ 1/10000s; 7、数字降噪:2D, 3D数字降噪; 8、背光补偿:支持; 9、视频编码标准:H.265 / H.264 / MJEPG; 10、视频码率:32Kbps ~ 102400Kbps; 11、音频压缩标准:AAC; 12、音频码率:48Kbps,64Kbps,96Kbps, 128Kbps; 13、支持协议:TCP/IP, HTTP, RTSP, RTMP, Onvif, DHCP, 组播等; 14、高清输出:1 SDI, 支持PoC; 15、音频接口:1路, Line In, 3芯凤凰口; 16、控制接口:1路RS485,2芯凤凰口,支持VISCA/Pelco-D/Pelco-P协议; 17、网络接口:1路, RJ45 10M/100M 自适应以太网,支持PoE; 18、供电:支持DC12V/PoE/PoC; 16 96000
3 吊装话筒 话筒设备 1、传感器类型:Φ24背极式驻极体电容极头 2、电路特征:JFET阻抗变换;电子平衡 3、指向性:360度全向拾音,拾音半径可达8米 4、频响:50Hz-20kHz 5、灵敏度:-44±3dB (0dB=1V/Pa@1kHz) 6、额定输出阻抗:2.2kΩ 7、最小负载阻抗:1kΩ 8、信噪比:75dB(S:(f=1kHz@1Pa) N:(A-Weighted curve)) 9、最大声压级:115dB(f=1kHz,THD<1%) 10、电源供应/电流消耗:VS=1.5V@2.2kΩ 11、动态范围:104dB(20Hz-20kHz@2.5kΩ) 12、最大输出电平:1.6dBV(20Hz-20kHz, THD<1%@2.5kΩ) 13、输出接口:迷你XLR-3公型 14、尺寸:球形(直径:53MM) 15、供电方式:48V幻象电源 16、安装方式:悬挂安装 16 11680
4 集中管理平台 其他计算机设备 1、首页:支持查看平台上所有主设备当天正在进行的直播、录像、巡考统计数据; 2、设备管理:支持按区域、教室查看设备运行状态,可对设备关闭或开启状态进行在线管理。 3、导播:支持按“电影模式”、“资源模式”、“资源+电影”继续视频录制;支持自动、手动、半自动跟踪模式;相机云台控制可支持“教师”、“学生”、“全景”三个机位选择。支持云台预置位设置;支持摄像头多倍变焦,支持多视角画中画显示;支持将特定教室的部分直播画面生成一个网页,分享给特定人员观看和评课; 4、在线巡视:实时巡视教室画面,支持轮巡和手动查看,支持巡视过程中截图、片段录制,支持课程预约信息查看,支持对讲、云台控制功能。 5、在线督导:支持按教室列表或课程列表进行课程在线督导,支持查看授课教室课程基础信息; 6、录像:可查看到由课表、临时任务、设备终端发起的录像任务生成的视频资源,并对已上传资源进行管理。“点播”功能可以播放录像文件,以检查录像文件是否正确。“编辑”功能可以编辑文件的名称、教师信息。“删除”功能可将不再需要保留的文件进行标识,删除到回收站。“发布”将视频资源发布出去到资源平台。“资源引用”点击“全部”显示全部的视频资源(包括已发布和未发布的所有资源)点击“引用中”显示已经发布的视频资源,点击“未引用”显示所有未发布的视频资源。“上传”可上传本地PC机上MP4格式的视频文件到平台中。“删除”可对视频资源进行批量和单个删除。“查询”可按录制日期、教师、课程名、资源名、班级进行查询和筛选。“回传列表”提供查看从设备回传录像到服务器的回传任务执行情况,包含正在回传的和即将回传的。下载:将选中的文件从服务器下载到本地。下载列表:查看正在下载到本地的文件进度。 7、系统设置:支持添加教室、班级、设备信息,支持信息批量导入;可设置录像后的资源上传策略、录播机资源删除策略(服务器端)、刷卡策略、中控课表自动上下课设置、课表录像方式、是否转码等;平台部分教室或设备支持刷卡验证授权;支持平台角色与功能权限自定义管理; 8 4000
5 智能分析服务器 服务器 1、采用NGC深度学习堆栈技术 2、2*32GB/DDR3/1600MHz/NOECC 3、2T企业级SATA硬盘 7200转64M。 4、1*千兆网卡 5、1*标配电源 6、操作系统:Ubuntu16.04 7、支持管理员通过批量导入的方式,实现校园师生用户信息的导入导出; 8、支持管理员依据平台提供教学行为分析类型进行筛选,平台即可依据选择的行为分析类型进行对应分析数据的统计与呈现; 9、支持管理员构建课堂内学生的人脸识别模型,并可针对构建的模型进行增强训练提高学生人脸识别的精度; 10、平台可通过导入课表实现课堂教学分析的自动开启与停止; 11、具备人工智能图形分析数据处理功能。 1 24000
6 数据多维平台 其他计算机设备 详见技术规格 1 3000
7 资源云平台 其他计算机设备 一、基础管理: 1、录播管理:支持把录播设备接入平台,实现自动转码、无缝直播点播,并具备多画面直播和点播功能。 2、用户管理:支持用户的初始化导入、用户组管理、用户权限管理,为教师、学生提供注册、个人信息管理等服务,提供注册审核机制。 3、数据存储:要求平台采用引用计数和垃圾回收技术,实现一个物理文件可多级平台共同使用,该文件被某处删除不影响其他用户使用。系统自动判断当每级平台都不需要此资源时再自动删除。 4、一键置灰:国家重大事件发生时,可一键将平台设置为灰色风格。 二、个人空间: 1、个人信息服务:支持用户对个人资料、登录密码进行编辑管理。 2、消息服务:支持消息的自动发送和接收,并要求系统自动分消息的来源如系统消息、应用消息、好友消息,便于分类管理。 3、资源服务:支持用户在个人空间上传、管理及搜索自己的资源。支持用户对资源进行收藏,将课件、教案等资源与课堂录像进行关联。 三、资源管理: 1、资源目录:要求资源目录按照要求版本学科册章节分类预制,减轻管理员工作量,用户可根据实际需求手动修改目录。 2、资源统计:要求统计域下属学校的资源数量及排行,以及按学科统计平台的资源情况及学科资源数排行。 3、文档预览:支持对教案、课件、习题等文档及图片作为附件进行在线预览,类似百度文库的展示效果。 4、资源应用: 1)用户可对资源进行收藏、下载、分享等操作,支持用户对资源进行评论和在线交流。 2)量表评分:支持用户在点播观看的视频可以通过系统提供的量表进行在线打分评价。 3)打点和片段评议:支持用户在点播观看课程录像的同时可以对精彩的教学环节点和片段进行在线打点记录。 1 4200
8 一体机 触控一体机 详见技术规格 8 200000
9 学生活动中心P3.0屏V1.839全彩显示屏 LED显示屏 1、像素间距:3mm 2、点密度:111111点/ m2 3、模组尺寸(mm):192*192*14 4、模组分辨率:64*64 5、LED灯种类:SMD2020 6、扫描方式:恒流驱动,1/32扫描 7、平整度:≤0.2mm 8、换帧频率:≥50-60Hz; 9、漏电流限值:≤1mA(AC峰值) 10、模组机械强度:≥25MP 11、电流增益调节级别:≥8位 12、亮度:600cd~800cd/m2可调 13、最大功耗:模组单元产品≤15W 14、平均功耗:模组单元产品114.9W/㎡ 15、视角:160°/160°(水平/垂直) 16、亮度均匀性:≥98%(校正) 17、色度均匀性:±0.002 之内(校正) 18、对比度:≥9000:1 55 181500
10 控制软件 嵌入式软件 系统操作软件,用于控制大屏,可对输出图像进行色度、饱和度、亮度、对比度调节。操作直观,所见所得。可以方便直观地编排各式各样图文并茂的显示元素。支持多种视频、动画文件,独立的表格编辑功能。支持多种视频设备接入,可以在屏上放电视,也可从摄像机中输入视频图像。系统支持多屏体输出,每屏独立编辑,每屏可有多个场景,屏幕区域可随意分割,实现对超大屏体的支持。 1 7500
11 接收卡 其他计算机设备 (1)集成8个标准HUB75 接口,免接HUB; (2)支持扫描行1-64扫; (3) 最大支持18组RGB并行数据,串行数据组48; (4) 带载高达256X512像素点·; (5) 支持逐点亮色度校正; (6)支持多种显示效果方案; (7) 支持画面90°倍数旋转; (8)支持画面缩放功能; (9) 支持接收卡序号检测, (10)支持数据接口自定义 (11)支持构造复杂箱体 (12)支持构造复杂大屏 (13) 网线环路备份; (14) 支持复位功能 (15)支持接收卡配置参数回读 (16)支持网线误码率检测; (17)支持高级修缝和低亮高灰 60 8400
12 电源 开关电器设备 开关电源5V-200W 80 30000
13 视频处理器 视频处理器 (1)带载高达1040万像素点; (2)具备的视频图像输入接口,包括3路VGA、4路CVBS、2路DVI、3路HDMI (SDI选配); (3)输出接口采用7路DVI(含1路监视输出); (4)最宽与最高带载16384与8192,输出带载自定义; (5)支持EDID自定义; (6)支持无缝切换拼接; (7)支持场景预存与调取; (8)支持多机拼接; (9)支持3画面跨通道漫游; (10)支持通道独立分辨率输出; (11)支持一键黑屏和画面冻结; (12)支持上位机控制; (13)支持可扩展拼接; 1 28000
14 配电箱 配电箱 30KW,三相五线制输入,含空气开关、熔断器、交流接触器、电源防雷器等。具备过压、过流、欠压、短路、断路保护与报警功能。具备分步延时起动和分步延时断电的功能,以减小显示屏停、送电时对电网的冲击。 1 5000
15 LED 大屏 LED显示屏 显示屏安装调试及培训服务 55 16500
16 LED 控制线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六类非屏蔽双绞线,单根网络传输65万像素 1 3020
 合计金额小写: 910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玖拾壹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分项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智课终端(核心产品)

D5200

8

35900

287200

2

4K高清摄像机

ZQ-HDC17A

16

6000

96000

3

吊装话筒

FM280

16

730

11680

4

集中管理平台

V1.0

8

500

4000

5

智能分析服务器

H100VS

1

24000

24000

6

数据多维平台费

V1.0

1

3000

3000

7

资源云平台

V3.3

1

4200

4200

8

一体机

FV86EB

8

25000

200000

9

学生活动中心P3.0屏V1.839全彩显示屏

P3

平方

55

3300

181500

10

控制软件

Ledvision

1

7500

7500

11

接 收 卡

5A-75E

60

140

8400

12

电源

LH-200-5V

80

375

30000

13

视频处理器

X12

1

28000

28000

14

配 电 箱

定制

1

5000

5000

15

LED大屏

定制

平米

55

300

16500

16

LED控制线

定制

1

3020

3020

合计报价

910000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项目所有施工、调试等工作。

3.2 履行地点:按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中标人负责供应所需设备及安装所需的零配件、材料等;

(2)、中标人负责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装;

(3)、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4)、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5)、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送货及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64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提供税票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5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支付合同金额的5%。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荷花园支行(湖南望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810000333154688888)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另有约定的除外)。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

(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义务

(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8%(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2年1月12日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货物类)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成交资格,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指明。

2.合同的适用范围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2.2 合同内容根据谈判文件、响应文件而确定。

3.合同标的及金额

3.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成交结果一致,具体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4.合同价款

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1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5.2 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6.货物的验收

6.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6.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6.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6.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7.货物包装要求

7.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7.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8.运输和保险

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

9.质量标准和保证

9.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第七章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9.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项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0.权利瑕疵担保

10.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0.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0.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知识产权保护

11.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2.保密义务

12.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3.合同价款支付

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13.2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13.3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

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核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13.5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

14.伴随服务

14.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14.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第四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14.3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合同的变更

16.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6.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6.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7.合同中止与终止

17.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7.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8.2 乙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18.3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19.不可抗力

19.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9.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9.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20.解决争议的方法

20.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20.2 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3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1.法律适用

21.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22.通知

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3.合同生效

23.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4.附则

24.1本合同未尽事宜,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服务类)

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文本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按照其文本确定合同格式。没有文本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采购项目特点自行拟定特定文本确定合同格式。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货物类)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第1.2(6)款 项目现场

第5.1条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第9.2(1) 款 质量保证期

第9.2(3) 款 响应时间

第13.5条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第14.2(6) 款 伴随服务

第20.2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24.1条 合同未尽事项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东路189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荷花园街道东二环一段1061-1号锦泰东环公寓1004房
法定代理人: 曾志伟 法定代理人: 杨霞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0731-88689356 电话: 0731-89575669
传真: 0731-88689356 传真:
采购计划明细附件列表:
  1. 1中标通知书.pdf
  2. 合同明细.xls

如有附件请点击http://www.ccgp-hunan.gov.cn/page/notice/notice.jsp?noticeId=1000841439&area_i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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