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Z)ZSGG20240416008号
资格审查项 | 资格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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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格 | 报名企业须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资质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独立参加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业绩要求 | 近5年(2019年4月-至今)已签署或已完工的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 的供电工程的业绩至少1个。需提供合同,以合同证明文件为准(所提供业绩资料数量总数至少1个,业绩证明包括合同的封皮、签署盖章日期页、合作范围、合作业态、合同金额、竣工日期(中标通知、竣工资料或业主证明)等信息,原件备查)。 |
纳税人资格 | 投标人需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纳税资质证明。 |
安全要求 | 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各地住建局实际政策设定);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属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查明的失信被执行人。 |
其他要求 |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华润置地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最近两年内未在华润置地不合格名册或黑名单;报名人主动如实向华润置地通报是否与华润置地员工存在亲属关系,是否有华润置地离职员工担任重要岗位,且须提供承诺书。投标有效期间,与华润燃气集团及其所属成员公司和华润置地及其所属成员公司之间不存在法律纠纷。上述所有要求需提供承诺函,详见模板。 |
招标人:华润城市发展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江东新区兴洋大道181号205室-4179 |
联系人:郝蛟 |
电 话:159913857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