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莆田市数字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莆田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数字政务服务系统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招标编号:CGJH202106135 2、项目名称:莆田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数字政务服务系统 3、招标内容及要求: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合同包一、二): 4.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2.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必须正反面复印复印件。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对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单位负责人未参加时,格式附后),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必须正反面复印)复印件; 4.3.须提供投标人的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4.3.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4.3.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4.3.1、4.3.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所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4.4、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4.4.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4.4.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4.4.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备注:(1)“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4.5.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4.5.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4.5.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4.5.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备注:(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4.6.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4.7.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8.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应逐项提供书面声明; 4.9.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5.1招标时间:2021年07月01日~2021年07月27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7日上午10∶2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6.1投标人无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或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直接从《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fwzx/)上下载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售价:0元/本(含电子文档)。 7.地点安排: 7.1开标地点:莆田市政广场南片区D楼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1。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莆田市政广场南片区D楼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1。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接收。 7.3投标咨询及来往信函地点:莆田市城厢区商务大楼13层 (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8.投标须知: 8.1投标人应通过《莆田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的公开信息系统注册账号(免费注册),用于本项目报名及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2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未上传网上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不全的其投标文件无效,在开标前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以供存档;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系统原因不能上传投标文件或开标评标时无法正常进行的,则由代理机构上报监管部门决定是否启用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8.3投标人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与报价部分组成,在网上投标时必须报价并上传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文件中不得有报价部分,并且投标人须带CA现场解密,否则为无效投标。 9.投标人网上身份认证: 9.1网上采购系统应使用电子CA证书参与投标,持有该卡用户可以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系统上注册报名并进行网上加密投标,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9.2申请CA证书:没有数字证书的用户可以向CA认证机构申请CA证书,登录福建省CA机构为“瑞证通安全认证公众服务平台(福建省数字证书受理中心)”网址:www.ruizhengtong.com根据流程,在线办理。CA问题,若有疑问,请直接联系瑞证通在线客服或拨打客服热线:0591-968975。 10.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进行,只接受莆田市公共资源中心会员库中已审核通过会员的投标,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操作详见“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办事指南-供应商操作手册”。网上投标技术问题,若有疑问,可咨询电子招投标平台: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594-2853358、0594-2221219)。 11.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将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到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休、节假日不予接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12.我司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fwzx/)上发布本项目的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纪要、评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正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13.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14.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莆田市数字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街道文献西路1249号 联系人姓名:郭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商务大楼13层 联系人:小林 电 话:0594-2986688 注:本项目采用新点系统进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登录系统(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8082/pthy)进行投标操作 ( 操作手册下载),如有问题请及时与软件技术公司联系,联系电话:400-99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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