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黄海粮油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金额
1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7/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0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09
公告正文

黄海粮油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我司计划开展黄海粮油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工作,现公开选取第三方技术咨询服务单位。
一、项目概况与工作范围
1、项目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
2、项目规模:黄海粮油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位于黄海粮油科技产业园内,黄海大道东侧、海滨大道西侧、起航路南侧和木套河北路南侧,污水处理厂占地约3.77公顷,设计规模为1.8万m³/d,分两期建设,一期处理规模为9000m³/d,二期处理规模为9000m³/d,总投资约2.8亿元。新建尾水排放管道约3.5km,采用埋地敷设,排污口设置在G204东侧石桥河南岸。同时配套污水提升泵站。
3、工作范围: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结合项目用地及建设情况,针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要求,进行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评价、项目区水土流失预测、防治措施设计,并将相关内容进行汇总,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估算及附图,并根据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完成专家评审、审批等相关工作。
4、最高投标限价:12万元,报价人报价超过该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编制,并根据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完成专家评审、审批等相关工作。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主管部门要求,并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业绩,需提供委托事项合同及报告等作为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职称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2023年12月-2024年5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5、本项目不同时接受同一公司不同分支机构分别投标;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询价文件及报名
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2024年 7 月 4 日至2024年 7 月 9 日 15 时 00 分止;在江苏苏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自行下载。
2、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3、报价人根据系统指示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信息并提交报名。
4、在投标文件中需包含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
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职称证书;
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注:1.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
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江苏苏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采中心网站”中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四、投标报价
1、报价方式:提供报价书,投标时所报价格均为含税价,税率统一按照6%计算,付款时按税票实际税率计取。如遇国家税务政策调整,按新税率政策执行,不含税价不变。报价为总价包干,该价格是投标人在黄海粮油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项目期间,因产生的人工费、检测费、管理费、差旅费、保险费、会务费、专家费、资料费、利润、税金等一切为实现本合同所必须的其他费用均含在本合同价格中,包括满足规程规范要求和通过审查审批要求的一切费用,合同总价不予调整。
2、结算方式:
乙方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通过主管部门评审,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手续并提交报告终稿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付款前乙方须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目税率开具并递交甲方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款项。
五、报价文件的数量、编制、密封和标记
1、投标文件数量: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另加电子版PDF一份(U盘)。
2、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并编制目录。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电子版内容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未按要求装订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效。电子版为加盖签章的PDF版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文件正副本可单独密封,也可以一起密封。(投标文件电子文件(U盘)随投标文件一同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文件正副本若单独密封的,应在封套上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7 月 9 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未按询价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和安大厦423室。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同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5、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代表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除投标文件外,另行携带)到现场参加开标,届时招标人将核查投标人身份。未按要求派相关人员参加开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各参与报价人仅有一次报价机会,最终以符合要求的最低价格中标。
若经上述报价后存在两家及以上报价相同,则由委托人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最终中标人。
注:当比选申请家数不足三家或经资审后有效比选文件不足三家时,本次比选废止,重新招标。
八、联系方式
询价单位:江苏益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和安大厦423室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5150963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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