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某单位劳务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金额
206.9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6/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40xzjp52
预算金额210万元
招标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单位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梦琪13679953275
中标公司新疆辰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6.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2240xzjP52
二、项目名称: 某单位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某单位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 招标内容为某单位劳务服务采购,该项目共一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1 | 批 | 2069000(元) | 2069000(元) | 新疆辰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新疆可克达拉市镇江西路1360号建设环保大厦一楼104室 | 91659008MA78DQMX9R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某单位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 某单位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 某单位劳务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1年 | 详见招标文件与合同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计算方法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5000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单位
地 址:新源县
联系方式:0999-85670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文苑综合楼七楼
联系方式:136799532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梦琪
电 话:13679953275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doc招标文件.doc
407.9K
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doc 招标文件.doc
目录发出日期:2022年06月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册公开招标文件某单位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4.适用法律23.投标费用22.资金来源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1一总则1第1章投标人须知1
8.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3三投标文件的编制3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3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5.招标文件构成2二招标文件2
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413.投标有效期412.投标保证金311.投标报价3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39.投标文件构成3
18.开标6五开标及评标6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516.投标截止5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5四投标文件的递交5
24.废标823.比较与评价822.投标无效721.投标偏离720.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与澄清6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6
29.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928.采购任务取消927.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8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8六确定中标825.保密原则8
35.人员回避1034.廉洁自律规定9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932.中标服务费931.履约保证金930.签订合同9
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14第2章投标文件格式14(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时使用)12附件2:履约担保函格式12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1136.质疑与接收10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05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19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18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格式二)172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61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格式一)15
4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六)273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文件格式五)262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241投标书(投标文件格式三)23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227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1
第4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5第3章招标公告337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投标人须知第10条的所有响应文件316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305-2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八)295-1投标人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七)28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一总则投标人须知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标准文本51第6章评标方法和标准40第5章服务需求38
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4如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3.5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4.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4.5大中型企业、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资金来源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或给予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的任何有价值物品或服务。一经发现,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二招标文件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4.适用法律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3.投标费用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第二册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须知第一册5.1招标文件分为三册共7章,内容如下:5.招标文件构成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三册评标方法和标准服务需求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投标邀请
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1为了保证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满足法律的时限要求,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要求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5.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5.2如本文件的前后内容不一致,以最后描述为准。
8.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服务需求”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分包中的部分内容,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8.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8.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9.2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9.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及技术文件”两部分。两部分单独装订成册,分别密封递交。投标人应承担封装失误产生的任何后果。9.投标文件构成8.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3无论招标文件第5章服务需求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1.3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1.2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主体投标标的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投标报价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0.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0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12.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2.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2.投标保证金11.4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4.1采用电汇形式的,一般可以实时入账;12.4投标人未按本须知第12.1和12.3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接受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原件。(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2条的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的;(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1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2.7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2.6.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12.6.3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12.6.1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12.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2.5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4.2采用支票形式的,投标人则应充分考虑支票入账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根据银行信息交换和付款时间,支票从递交至实际入账一般需要4-5个工作日。如投标人未及时提交支票或支票不符合银行委托收款要求(如污损、折叠、胶装等),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的,将按照招标文件的第22.2条相关规定处理。
14.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格式二),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每份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3.2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按规定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3.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投标有效期
15.2所有包装封皮和信封上均应:15.1为方便开标及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分开单独密封提交,并在封皮正面标明“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或“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字样。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装订不当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4.3所有投标文件采用不可拆装的胶订方式装订,否则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6.1投标人应在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地点。16.投标截止15.4资格证明文件密封装订在其他投标文件中,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2)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1)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和“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7.3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17.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向投标人出具以下签收回执。17.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接收投标文件回执单\n | |||
\n招标编号\n | \n \n | ||
\n项目名称\n | \n \n | ||
\n投标人名称\n | \n \n | ||
\n递交时间\n | \n \n | \n投标文件密封情况\n | \n \n |
\n接收单位\n | \n | ||
\n接收人签字:\n | \n \n |
18.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18.开标五开标及评标17.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17.4在投标截止期之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18.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8.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未宣读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8.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自己或所代表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记录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第一部分,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19.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2.1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后1小时的期间内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进入评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0.2.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投标文件的澄清20.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0.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与澄清19.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0.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0.2.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2.投标无效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21.投标偏离20.4投标人为提供服务所伴随投标的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6章评标方法和标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0.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未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2.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相关信息发布媒体。22.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的偏离,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3.比较与评价不符合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24.废标23.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6-10%后参与评审。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6章。(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3.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六章:23.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5.保密原则(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6章。除第28条规定外,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六确定中标25.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25.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9.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8.采购任务取消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7.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6章。
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0.签订合同29.3招标结果通知书和中标通知书同时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中将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29.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1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1.3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2政府采购利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除31.1规定的情形外,中标人也可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格式见本章附件2)。31.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如采用保函形式,格式见本章附件1)。31.履约保证金30.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0.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3.2.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33.2如属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中小型企业投标人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33.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中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32.中标服务费
34.3为强化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监督机制,供应商可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监督电话和信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34.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4.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4.廉洁自律规定33.2.3合格的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3.2.2中标人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6.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36.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6.质疑与接收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5.人员回避
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年月日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服务名称)(以下简称服务)签订的(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号合同履约保函致:(买方名称)(中标后开具)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如有,格式)36.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谨启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改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服务(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并以此约定如下:
(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时使用)附件2:履约担保函格式公章:签字人签名: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采购人):编号: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2)。(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四、保证责任的终止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五、免责条款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保证人:(公章)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七、保函的生效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投标文件格式二);2、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章);1、开标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一);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格式年月日
开标一览表1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格式一)7、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注:1、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装订密封。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报价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包号:
\n\n\n\n\n\n\n\n\n\n\n\n\n\n\n\n\n\n服务名称\n | \n投标总价\n | \n投标保证金\n | \n履约期限\n | \n履约地点\n | \n备注\n |
\n | \n大写:\n小写:\n | \n | \n | \n | \n |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投标人)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合同名称)投标,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格式二)2.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各方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说明: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2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此表中,每个分包的投标总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
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投标人(盖单位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电话:传真:邮政编码:详细通讯地址:身份证号码:
说明:1.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提供复印件。5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3、如提供财务报表,须加盖本单位章。2、如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银行证明文件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若提供的是复印件,招标采购单位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1、如提供本单位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章。说明:
3.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2.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本单位章。说明:1.投标人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说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2.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
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3.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提供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说明:1.应提供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7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5-1《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七)5、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须提交)4、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六)3、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文件格式五)2、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投标文件格式四)1、投标书(投标文件格式三)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及电子文档份,并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致:采购代理机构1投标书(投标文件格式三)7、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投标人须知第10条的所有技术文件6、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自拟)5-2《制造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八)
(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4)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和质疑的权力。(3)联合体中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联合体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存在、不存在)投资关系(如果联合体的话)。(2)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1)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供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其中由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产品的价格为(用文字和数字表示),占投标总价%。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9)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8)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向贵方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6)根据投标人须知第1条规定,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
投标人银行帐号: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投标人名称(全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子函件:地址:传真:
编号: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项目用)(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人可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支付的汇款凭证、支票、汇票或保证金收据(如有)的复印件作为缴纳凭证装订在本部分,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使用银行保函等其他投标担保函的,应将担保函正本,装订在本部分正本中;如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的,应使用(投标文件格式三),将原件装订在本部分正本中。2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日期-:------------------------------投标人单位章:-------------------------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鉴于(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四、保证责任的终止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六、争议的解决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五、免责条款
年月日保证人:(公章)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七、保函的生效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
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报价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包号:3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文件格式五)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名称\n | \n报价\n | \n备注\n |
\n1.\n | \n | \n | \n |
\n2.\n | \n | \n | \n |
\n3.\n | \n | \n | \n |
\n4.\n | \n | \n | \n |
\n5.\n | \n | \n | \n |
\n6.\n | \n | \n | \n |
\n总价:\n | \n |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包号:4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六)3.如果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为准。2.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可另页描述。注:1.如果按分项报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分项报价为准修正总价。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招标文件条款号\n | \n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n | \n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n | \n说明\n |
\n | \n | \n | \n |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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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企业(单位)为直接投标人,提供本企业(单位)服务。本企业(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5-1投标人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七)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3、□本企业(单位)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企业(单位)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2、□本项目提供伴随货物,由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后附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2)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单位(请填写:是、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企业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本企业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企业(单位)作为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的伴随货物的制造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声明:5-2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八)日期: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制造商名称(盖单位章):本声明函经制造商和投标人共同盖章生效。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企业(单位)提供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本单位为(请填写:是、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服务类7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投标人须知第10条的所有响应文件(1)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6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日期:
某单位劳务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第二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招标内容为某单位劳务服务采购,该项目共一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项目名称:某单位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240xzjP52一、项目基本情况本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伊宁市解放路77号亚欧国际9层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于2022年6月27日16:30时前提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招标内容为某单位劳务服务采购,该项目共一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兵财库〔2021〕7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文);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预算金额:210万元;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期内按采购人实际需求进行服务;
地点:伊宁市解放路77号亚欧国际9层时间:2022年6月7日至2022年6月14日(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招标文件5.凡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提供网站网页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书;
地点:伊宁市解放路77号亚欧国际9层时间:2022年6月27日16:3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以上证件及资料(需在有效期内、缺一不可)必须于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原件及三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递交至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接受公证件。购买招标文件时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近半年企业缴纳员工社保证明(须包含委托代理人,2021年11月—2022年4月)、投标人无不良记录网站网页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方式:现场获取
名称:某单位1.采购人信息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公告发布媒介:新疆政府采购网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
联系方式:0999—8039929地址:伊犁州伊宁市名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18097865777地址:/
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电话:13679953275项目联系人:李梦琪3.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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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1\n | \n采购人: 某单位 \n地 址: / \n电 话: 18097865777 \n | |
\n1.2\n | \n采购代理机构: 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n地址: 伊宁市 \n业务联系人: 李梦琪 电话: 13679953275 \n | |
\n1.3.4\n | \n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n | |
\n1.3.5\n | \n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 (是、否)\n | |
\n1.4\n | \n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是、否)\n | |
\n1.4.8\n | \n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n | |
\n2.2\n | \n项目预算金额: 210 万元;本分包最高限价: 210 万元\n | |
\n8.1\n | \n如投标商对多个分包进行投标,可以中标 1 包\n | |
\n12\n | \n投标保证金形式:□保函 ☑电汇 □支票\n保证金数额:2万元\n开户名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n开户银行:新疆伊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n账 号:812010312010136147390\n行 号:402898000017\n社会信用代码:91654002MA786EFJ99\n通信地址:伊宁市解放路77号亚欧国际写字楼\n邮 编:835000 \n | |
\n13.1\n | \n投标有效期: 30 日历日\n | |
\n14.1\n | \n第一部分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n第二部分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n除上述文件外,还须密封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1 份,(光盘、U盘各1个)。\n | |
\n16.1\n | \n投标截止时间: 2022年6月27日16:30 \n | |
\n18.1\n | \n开标时间: 2022年6月27日16:30 \n开标地点: 伊宁市解放路77号亚欧国际9层 \n | |
\n23.2\n | \n评标方法:适用 综合评估法 \n | |
\n27\n | \n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数量: 1名 \n | |
\n27\n | \n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是 (是、否)\n | |
\n31.1\n | \n履约保证金:不缴纳;\n | |
\n31.2\n | \n付款方式:实行月付制,中标人需每月5日前向采购人开具相应发票,开具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费用。\n | |
\n32\n | \n中标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计算方法收取。\n支付形式: 现金或电汇、网银转账 \n支付时间: 领取中标通知书前 \n | |
\n33.1\n | \n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 否 (是、否)\n | |
\n33.2\n | \n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n | |
\n34.3\n | \n反腐倡廉监督电话/邮箱: 0991—2359479 \n | |
\n35.1\n | \n本次招标采购评标委员会组成为5人。\n | |
\n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n | ||
\n招标会现场供应商需提供下列证件原件:\n(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驾驶执照正本、护照或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驾驶执照正本、护照或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 \n(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近半年企业缴纳员工社保证明(须包含委托代理人,2021年11月—2022年4月);\n(3)投标人无不良记录网站网页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n(4)投标保证金收据。\n | ||
\n1\n | \n投标人提供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说明投标人商业信誉或结算情况等事项的证明文件。)\n | |
\n2\n | \n提供投标人近半年企业缴纳员工社保证明(须包含委托代理人,2021年11月—2022年4月);\n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做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n | |
\n3\n | \n投标截止日期前近6个月内任何一期的纳税记录或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n | |
\n4\n | \n进口产品制造商授权等是否作为资格要求: 否 (是、否)\n |
2.中标人服务项目包括采购人要求的所有劳务外包服务。1.中标人能够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一、劳务外包服务内容和需求:服务需求资格审查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投标人名称\n | \n审查项目\n | |||||||
\n投标人名称\n | \n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n | \n营业执照、资质证书\n | \n法定代表人授权书\n | \n近半年企业缴纳社保证明\n | \n投标人无不良记录网站网页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n | \n投标保证金收据\n | \n结论\n | \n授权人无异议签字确认\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n | \n \n \n | \n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n | \n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n | \n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n | \n \n \n | \n \n |
1.外包服务人员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我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奉公守法;三、人员基本要求:二、岗位具体职责:具体岗位及职责以及需求任务由采购人进行分配。5.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和合理配置的原则,通过择优安排,以岗定人、量才使用。4.中标人需根据服务项目制定岗位管理办法及考核评价制度。3.配备现场管理人员,负责中标人人员日常管理及协调工作。
四、劳务人员招聘6.甲乙双方派遣劳务人员的岗位及人数以双方签字盖章的附件为准。5.外包服务人员必须与公司签订保密承诺,并严格遵守。4.外包服务人员必须坚持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工作时间不打私人电话。不准从事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滥用单位的通讯、办公用品和设备;3.外包服务人员必须恪守职业道德,服从领导,忠于职守,有较强的保密意识,在任何场合都应维护采购人利益;2.外包服务人员要树立吃苦耐劳、敬业爱岗、团队合作精神,勤于实践,虚心学习,友爱互助,了解掌握所在岗位的职责;
3.采购人应向劳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劳防用品。2.采购人负责入职后的劳动纪律和安全教育,并将采购人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行为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务人员。1.中标人在派遣前对劳务人员进行岗前的职业道德、交通安全法规等教育。五、劳动保护2.在中标人不能满足采购人用工需求的情况下,采购人可根据业务需要,代中标人招用劳务人员,并在七天内告知中标人,由中标人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到劳动部门办理招工手续。采购人应与劳务人员签订岗位协议并明确岗位职责。1.采购人提前向中标人提供服务需求,招用劳务人员的条件、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工资待遇、工作期限及其他条件。
1.劳务人员在务工期间发生工伤,采购人应首先采取急救措施,同时通知中标人到场共同处理。七、工伤处理3、因采购人原因造成劳务派遣人员与中标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其经济补偿责任由采购人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2、劳务派遣人员在派往采购人工作期间,享有采购人规定的福利、劳保、工作、学习、休息等待遇和评优评先得权利。1、劳务派遣人员在采购人工作期间,因病、工伤(含职业病)在医疗期内的,以及女性职工的“三期”期间,采购人不得通知中标人与其终止、解除劳动关系,采购人应按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用人单位的职责。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2.采购人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劳务人员的劳务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和管理费通过银行划入中标人指定帐户,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劳务人员的劳务工资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中标人承担责任。1.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将退工的名单告知中标人,因中标人未及时办理退保而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八、出现下列情形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4.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在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采购人按月支付。3.中标人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来从业人员社会保险暂行办法》配合处理,工伤事故处理过程中发生赔付及以外的具有法律依据的相关合理费用由采购人承担。2.采购人应向中标人提供工伤相关的证据资料,以便中标人向劳动及有关部门申报。采购人应积极配合协助中标人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中标人有义务对已经(或将要)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商业秘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经营计划和经营状况;双方共同签署的文件资料;商业操作手段;业务经办流程;收费标准和财务数据;其他依法受到保护的事项,否则采购人可无条件解除本协议,并由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十、其他约定协议期内和协议期满,任何一方要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若一方违反约定未提前通知另一方,则应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该数额为双方解除或终止协议前6个月的平均管理费用之和)的违约金。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终止或解除协议。任何一方违约,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九、协议的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4.中标人应与派遣人员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未与其订立劳动合同的而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3.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对于符合本次采购项目所属行业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按照文件格式要求提供《声明函》。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价格扣除幅度,执行政策如下:注:1.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价格扣除幅度:(内容要包括投标无效界定和详细评标标准)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五开标及评标”、“六确定中标”及本章的规定评标。评标方法和标准
3.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只有当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标的均由小微企业制造,才能享受价格扣除政策;在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只有由小微企业承建、承接,才能享受价格扣除政策;允许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本项目对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6.1评标由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其组成方式详投标须知正文。6.评标委员会5.中标候选人并列时的处理方式:采用综合评标法,则: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同一标项内的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品目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已作为谈判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加分。若节能、环境标志品目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所投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供应商须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格式要求在《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节能标志产品明细表》中列明并附证书。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须符合下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将不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须对其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若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6.1.3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6.1.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评审因素的设定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6.1.1综合评分法,是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6.1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
7.3评审纪律7.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7.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评标原则6.2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6.1.4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7.4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的义务7.3.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加强评审现场管理,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各级财政部门对评审活动相关各方违反评审工作纪律及要求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7.3.4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自泄露评标内容。评标过程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开标后,直到授予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7.3.3评标委员会成员和评审工作有关人员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倾向性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均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要求重新评审,但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除外。出现上述除外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现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明确记载。7.3.2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严格遵守评审时间,主动出具身份证明,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和评审回避的相关规定。在评审工作开始前,将手机等通讯工具或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拒不上交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拒绝其参加评审工作并向财政部门报告。7.3.1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除授权代表外,采购人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评审现场,对评审工作实施监督,但不得超过2人。采购人需要在评审前介绍项目背景和技术需求的,应当事先提交书面介绍材料,介绍内容不得存在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采购文件所述范围,书面介绍材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评标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7.4.6评标委员会要在采购项目招标失败时,出具招标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要协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答复质疑或处理投诉事项。7.4.5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相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并根据评审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协议规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7.4.4评标委员会如需要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的,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但澄清事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得实质性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通过澄清等方式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对待。7.4.3对供应商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7.4.2要熟悉和理解采购文件,认真阅读所有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对所有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比较和评价;7.4.1评标委员会成员要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所载明的评审方法、标准进行评审。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一)如果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为准。;8.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不满足第二章投标须知第3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内容。(1)投标报价、质量标准、合同履行期限等实质性内容。投标供应商不得对下列内容进行澄清或补充:7.4.7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8.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8.2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三)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二)投标报价纸质版与电子版不一致的,以盖章纸质版为准;
二、评分标准设置9.3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符合招标规则的活动,可能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9.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9.1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和评标因素,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9.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一、商务符合性审查表\n | ||||
\n审查事项\n | \n投标人名称及审查情况\n | |||
\n招标文件条款(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条款号)\n | \n本项目要求\n | \n \n | \n \n | \n \n |
\n投标人的关联性\n(1.5)\n | \n在同一标包内,单位负责人非同一人或者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n | \n \n | \n \n | \n \n |
\n未参与其他服务\n(1.6)\n | \n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n | \n \n | \n \n | \n \n |
\n未发现影响采购人决策行为(1.7)\n | \n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未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n | \n \n | \n \n | \n \n |
\n满足投标范围的完整性要求\n(8.1)\n | \n投标人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投标。 \n | \n | \n | \n |
\n未包含价格调整要求(11.4)\n | \n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n | \n \n | \n \n | \n \n |
\n投标保证金(12.1)\n | \n符合招标文件要求\n | \n | \n | \n |
\n投标有效期满足要求(13.1)\n | \n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30 日历日内\n | \n \n | \n \n | \n \n |
\n投标文件的签署和盖章符合要求\n(14.2、14.4)\n | \n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n | \n \n | \n \n | \n \n |
\n投标文件的装订方式(14.3)\n | \n所有投标文件采用不可拆装的胶订方式装订\n | \n \n | \n \n | \n \n |
\n接受价格的算术修正(20.2)\n | \n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修正。\n | \n \n | \n \n | \n \n |
\n未发现串通投标(22.2)\n | \n未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n | \n \n | \n \n | \n \n |
\n报价说明可以接受(22.2)\n | \n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投标人能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n | \n \n | \n \n | \n \n |
\n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22.2)\n | \n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n | \n | \n | \n |
\n结论\n | \n | \n | \n |
B、技术部分(70分)A、商务部分(30分)具体分值见下表:评标委员会将对下述评审因素进行量化,并根据评委会每个成员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理解进行打分,满分为100分。其中价格满分为10分;商务、技术部分权重满分为90分。投标人两部分的分值相加,即为该投标人的综合评估分。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 | \n评审项目\n | \n分值\n | \n内 容\n |
\n商务部分30分\n | \n价格\n | \n10分\n | \n投标报价得分=Σ[(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n备注:1.投标价格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2.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依据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n |
\n商务部分30分\n | \n商务条件\n | \n付款方式\n(0—2分)\n | \n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中所对应内容的要求。\n |
\n商务部分30分\n | \n商务条件\n | \n类似业绩\n(0—9分)\n | \n投标人近3年以来曾承担过类似业绩,提供一项得3分,最高得9分。(以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为准)\n |
\n商务部分30分\n | \n商务条件\n | \n对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响应程度\n(0—4分)\n | \n根据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及标函质量进行打分,投标文件严谨、无错字漏字、格式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叙述严谨、内容完整、装订美观,无涂改、错页、漏页等现象得(4—2分)、内容一般得(2—1分)、投标文件制作较差,内容不齐全得(1-0分),评委根据编制和装订的水平和完整性进行打分;\n |
\n商务部分30分\n | \n商务条件\n | \n企业综合能力 (0—5分)\n | \n企业综合能力、信用等级是否良好,综合对比好得3分,一般得2分,较差得1分;\n投标人是否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纳税情况良好,提供近两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财务状况良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不得分;\n |
\n项目实施方案\n | \n0—30分\n | \n评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方案进行打分: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管理方案(总体工作计划、管理规章制度及档案建立):经费收支预算和管理费用标准。实施方案内容思路清晰、计划安排基本合理,措施可行得16—30分;实施方案内容思路一般、计划安排、措施可行性不高得6—15分;实施方案内容思路不清晰、计划安排不合理、措施不完善得0—5分。\n |
\n服务承诺\n | \n0—15分\n | \n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书”优良程度进行打分,投标人提供服务承诺书,并且承诺书内容描述详细、完善,针对不同岗位有比较详细的标准,质量目标明确,服务质量承诺书内容详尽,职责明确,服务保障措施有力得10—15分;承诺书基本详实具体,有可行性得5—9分;承诺书较差不能对本项目进行具体描述,无可行性得0—4分。(酌情扣分)\n |
\n本地服务保障及人员配置\n | \n0—8分\n | \n根据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进行合理打分,人员配置是否合理、人员是否有过类似工作经验及配备的人员资格证书(职称证、技术操作证书及岗位培训证书等)以及员工社保缴纳情况,根据人员等配备程度的完整性打分:优得4-6分、良得2-4分、一般得0-2分(没有提供此项内容得0分);\n在疆内设有服务机构(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设有常驻服务人员,得2分;\n |
\n应急管理措施及预案\n | \n0—7分\n | \n提供针对突发和临时事件的应急管理措施及预案,内容合理、完整、可操作性强得5-7分;内容基本合理、可操作性较好得3-5分;内容欠缺、可操作性一般得0-3分。\n |
\n企业管理制度\n | \n0—10分\n | \n根据投标人服务制度,岗位责任制是否完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完善,考核制度及标准是否完善进行综合评分;管理制度完整、详细、全面、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7-10分;管理制度较为详细,全面性、可操作性较强,满足采购需求得4-6分;管理制度简单,全面性、可操作性一般,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0-3分。\n |
服务类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依据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价格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备注:对于商务部分(投标报价)的评分,按以下方法进行:投标报价得分=Σ[(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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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审查事项\n | \n投标人名称\n | \n投标人名称\n | \n投标人名称\n | |
\n审查事项\n | \n \n | \n \n | \n \n | |
\n招标文件要求\n | \n条款号\n | \n \n | \n \n | \n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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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结论\n | \n \n | \n \n | \n \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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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招标人):保密承诺书请参照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订立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第三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五、如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及损失。四、加强本单位及所投产品制造厂商实施人员、服务人员的管理。本单位及所投产品制造厂商实施人员、服务人员在贵单位从事下述服务工作期间,须遵守相关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三、妥善保管有关信息资料,未经贵单位的书面许可,不对其复制、仿造等;二、对从贵单位或其他渠道获得的属于机关的信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贵单位同意不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保密法规和贵单位安全保密规章制度;针对项目(编号:),为确保本投标人在项目实施及服务期间所接触到的信息资料(包括国家秘密和需要保密的工作秘密等文件、图片、磁盘、光盘等物理形式记录的图文内容,及通过讨论、交谈获得的非文字内容)不被泄露、滥用,根据《保密法》等相关法规,本投标人特承诺如下:
合同此承诺函一式三份,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公司各执一份。七、我单位同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月日(北京时间),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无异议。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文件归还至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处。如未归还,由此而引起的一起后果,我单位自行承担。六、对从贵单位获得的相关保密资料,若要求收回,本单位将在接到贵单位通知后,将所获保密资料归还贵单位;若贵单位要求对相关保密资料进行销毁,本单位将按相关保密规定对资料进行销毁;
\n\n\n\n\n\n\n\n\n\n\n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n |
\n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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