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县卫生健康局融媒体服务站建设项目采购合同公告
金额
76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4/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DY-202301290008-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县卫生健康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星沙时报传媒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2)项目名称: 融媒体服务站建设项目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20230129000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3-29 —— 2023-12-05 3.2 履行地点:长沙县卫生健康局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采取记者派驻+团队服务的模式,运营长沙县卫生健康局融媒服务站,按质按量完成合同事项。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04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之内,支付协议约定金额的4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28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服务期过半并完成验收,支付协议约定金额的30%。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28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合同期满并完成验收,按协议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经确认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3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430015660610525(长沙星沙时报传媒有限公司:8111601012400083848)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微信公众号运维:结合长沙县卫生健康局实际工作和特色,代维运维“健康星沙”、“长沙县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整体数量不少于365篇; (2)视频号运维:围绕长沙县卫生健康局的中心工作,策划制作适合在“长沙县卫生健康局”视频号平台推广的精品短视频。运用接地气的文案、新潮的拍摄手法,多角度展示卫健工作。短视频时长不少于1分钟/条,数量不少于40个,短视频将发布于“长沙县卫生健康局”视频号。 (3)《星沙时报》专版:在专线记者联系的前提下,除日常报道、策划专栏刊登于报纸,在重要时间节点(如县两会、荣获国家级荣誉等),撰写2000字至3000字左右大型稿件,搭配迎合主题的3-5张照片,整版刊登于报纸,不少于4个整版。 (4)《星沙时报》健康周刊:星沙时报需派出2名专业记者单线联系长沙县卫生健康局,常驻长沙县卫生健康局办公,深度挖掘并推广长沙县卫生健康局健康科普等内容,策划系列报道组成长沙县卫生健康局“健康周刊”刊登于报纸,稿件篇幅800-1200字,尽可能搭配融合主题的亮眼照片,数量不少于12期。 (5)星沙时报客户端——“卫健局”专属频道:掌上星沙app开设“长沙县卫生健康局”专属频道,第一时间发布长沙县卫生健康局工作动态及创新做法、典型事迹。包括但不限于《星沙时报》专栏、专版内容,客户端发布内容篇幅不限,可由通讯员来稿,经甲乙双方三审后发布次数不限。一般报道点击量需达500以上,重大报道点击量需达10000以上。同时,可根据长沙县卫生健康局要求,开展掌上星沙图文直播服务、投票活动,点击量均需破万。 (6)日常宣传设计: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展日常宣传设计,含活动主背景、人物海报设计,不少于80个。 (7)星沙时报交互产品: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漫画、长图、海报、MG动画、H5等形式,数量不少于2个。 (8)上级宣传推稿:星沙时报可对精品稿件进行全网精准推送。省市媒体推稿不少于50篇。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代维运维“健康星沙”、“长沙县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数量不少于365篇; 2.“长沙县卫生健康局”视频号运维(简易标准,手机拍摄),不少于40个; 3.星沙时报整版报道,不少于4个整版; 4.健康周刊,发布健康内容科普,不少于12期; 5.在掌上星沙APP运营“卫健局”专属频道,发布条数不限; 6.日常宣传设计,含活动主背景、人物海报设计,不少于80个; 7.星沙时报交互产品,漫画、长图、海报、MG动画、H5等形式,不少于2个; 8.推稿(省市媒体),不少于50篇。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执行提出建议和思路,并对乙方的工作内容和成果及时进行审核或确认。 (2)甲方对乙方制作的作品享有著作权。 (3)乙方应严格保守所知悉甲方的信息秘密。 (4)乙方应严格落实审核制度,每一次宣传内容均应有内部进行三审制,审核无误后再提交给甲方。 (5)乙方严格依据甲方要求的时间节点铺排工作,并按时间要求完成宣传内容审核。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2%(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合同款项。如因甲方原因逾期支付合同款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需按欠付金额支付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7.5乙方须对该合同下合作内容所涉质量负责,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新闻、深度报道、相关稿件等在内的所有宣传服务的或提供的宣传服务不合格的,经甲方提出意见后,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按要求整改,在指定期限内未按要求整改的,乙方应承担合同金额的1%每天的逾期违约金。 7.6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7.7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一方都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合同金额总额的30%违约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签字并盖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