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度物业承接查验标准化评估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8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5/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111-jzcg-g2024-0065
预算金额80万元
招标联系人马喆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
代理联系人陈工025-6965905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2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5
公告正文

2024年度物业承接查验标准化评估项目采购公告

2024-05-31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项目概况

2024年度物业承接查验标准化评估项目 JSZC-320111-JZCG-G2024-0065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自行免费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6-25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1-JZCG-G2024-0065 

项目名称:2024年度物业承接查验标准化评估项目 

预算金额: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80万元

采购需求:

为规范物业承接查验行为,加强行政主管部门对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承接查验办法》《浦口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拟选聘一家专业评估单位,对20个新交付住宅小区及6个新选聘物业小区开展物业承接查验评估工作。(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31日至2024年06月25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自行免费下载 

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6-25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浦口区象山路4号B座5楼开标一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南京市浦口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珠江路10号

联系人:马喆

联系电话:189510131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象山路4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5-696590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17326576367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