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市辽中区满都户中心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检测服务
金额
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8/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sh20230830167
预算金额5万元
招标公司沈阳市辽中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盛恒建设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金璐024-2789058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0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05
公告正文
沈阳市辽中区满都户中心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检测服务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辽中区满都户中心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盛恒建设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SH20230830167
项目名称:沈阳市辽中区满都户中心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检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5.00万元
最高限价:5.00万元
采购需求:沈阳市辽中区满都户中心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检测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具体检测时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材料检测资质”,且资质需包含本项目所有检测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30日至2023年09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1:20,下午13:00至16:1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盛恒建设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电子邮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盛恒建设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 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0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盛恒建设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 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内控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或电邮)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辽中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沈阳市辽中区
联系方式:13998301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盛恒建设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近海经济区中央路3甲号
联系方式:024-27890588
邮箱地址:lnshjszx@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中县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盛恒建设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540008000012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璐
电话:18340866585
项目概况
沈阳市辽中区满都户中心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盛恒建设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SH20230830167
项目名称:沈阳市辽中区满都户中心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检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5.00万元
最高限价:5.00万元
采购需求:沈阳市辽中区满都户中心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检测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具体检测时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材料检测资质”,且资质需包含本项目所有检测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30日至2023年09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1:20,下午13:00至16:1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盛恒建设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电子邮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盛恒建设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 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0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盛恒建设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 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内控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或电邮)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辽中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沈阳市辽中区
联系方式:13998301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盛恒建设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近海经济区中央路3甲号
联系方式:024-27890588
邮箱地址:lnshjszx@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中县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盛恒建设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540008000012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璐
电话:18340866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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