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疆西北中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民丰县和田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包三)(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12/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xbzj-mfx-2022-004-3号
预算金额45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梦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西北中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梦0903-202327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民丰县和田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包三)(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05日 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XBZJ-MFX-2022-004-3号(1)

项目名称:民丰县和田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包三)(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450000

最高限价(元):4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民丰县和田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包三)(二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肥料一批(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超出公开招标数额的预留比例提高至40%,其中小微企业60%。对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比例为10%。(2)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具有经年审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公司缴纳个人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明细(2022年09月至2022年11月)(新成立时间少于三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公司缴纳个人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明细(2022年09月至2022年11月)(新成立时间少于三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3)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2021年10月份后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原件);
(4)提供税务机关出具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情况发生提供);
(5)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三个网站的查询结果,如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现场查询);
(6)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16日2023年01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

方式:供应商在符合该招标(采购)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的前提下,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5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民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丰县友谊路75号)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05日 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民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丰县友谊路75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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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民丰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民丰县兰帕北路15号

联系方式:0903-67502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西北中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台北东路35号万方乐奏文旅创客基地写字楼三楼

联系方式:0903-20232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梦

电 话:0903-2023278







附件下载: 民丰县和田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包三)(二次)招标文件.doc 民丰县和田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包三)(二次)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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