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产品加工示范区(江门台山)斗山园区建设PPP项目(采购编号:440781-2022-02281)预中标结果公示
广东省农产品加工示范区(江门台山)斗山园区建设PPP项目(采购编号:440781-2022-02281)预中标结果公示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2-12-12 08:30:00
采购计划编号:440781-2022-02281 预算金额:1153098100.00 采购品目:其他服务
代理机构:江门市国腾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梁钦泉 项目负责人:赵嘉琪
江门市国腾招标有限公司受台山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组织采购的“广东省农产品加工示范区(江门台山)斗山园区建设PPP项目(采购编号:440781-2022-02281)”于2022年12月2日完成本项目的评审工作。经评审小组的评审,上海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广东湾建基础设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在本项目综合得分排名第一。
评审结束后,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的规定,本项目实施机构于2022年12月8日已完成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就项目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经谈判,谈判小组就谈判内容与上海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广东湾建基础设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率先达成一致,并确认上海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广东湾建基础设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预中标社会资本。
现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对相关资料(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2日-2022年12月16日。
江门市国腾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1: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备忘录附件1: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备忘录
附件2:PPP项目合同附件2:PPP项目合同
附件3:合作协议附件3:合作协议
附件4:合资协议附件4:合资协议
附件5:承继协议附件5:承继协议


序号 | 条款号 | 原合同条款内容 | 第一候选社会资本修改意见 | 谈判结论 |
1 | 1.2.12 | 双方约定合同文件的地位和优先顺序如下:(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形成的、经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附件;(2)《合作协议》;(3)本合同及附件;(4)谈判备忘录;(5)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组成本合同的其他文件。 | 双方约定合同文件的地位和优先顺序如下:(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形成的、经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附件;(2)谈判备忘录《合作协议》;(3)本合同及附件;(4)《合作协议》谈判备忘录;(5)《合资协议》及《项目公司章程》(6)响应文件;(7)采购文件;(8)组成本合同的其他文件。 | 经谈判,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不同意采纳该修改意见。 |
序号 | 条款号 | 原合同条款内容 | 第一候选社会资本修改意见 | 谈判结论 |
2 | 3.4.1 | 故本项目采用TOT+BOT模式实施,由乙方设立项目公司接收存量内容,按财政部门审定的结算价向政府或政府指定方支付费用,并负责按产出要求完成项目的设计优化、建设运营维护等工作。 | 故本项目采用TOT+BOT模式实施,由乙方设立项目公司接收存量内容,按财政部门审定的结算价向政府或政府指定方支付费用,甲方或其指定单位应向乙方开具有效发票或财政性收据,乙方同时负责按产出要求完成项目的设计优化、建设运营维护等工作。 | 经谈判,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同意采纳该修改意见。 |
3 | 3.4.2(2) | 乙方根据验收结果,对存量设施无整改意见的,应完成接收移交清单上的全部项目设施,并出具移交确认书;乙方认为存量内容需要整改的,应在前述已建项目设施及相关档案资料移交后的10日内首先确认无异议的部分并发出“部分移交确认书”,同时在30日内向甲方提出整改方案,报经甲方审核同意后,乙方需按整改方案进行实施,并向甲方发出“移交确认书”。检测费用和整改费用纳入总投资(在缺陷责任期内的子项目,由甲方敦促原施工单位负责整改)。乙方应在整改完成后10日内发出“移交确认书”。如果不予纠正或修理有异议部分不影响乙方根据本合同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或经甲方豁免或减少乙方履行本合同相关义务的,甲方无义务对异议部分进行纠正或修理,乙方应即刻对该异议部分发出“移交确认书”。如果乙方未在前述期限内出具确认书,则视为其对此予以确认。如乙方未在前述期限内出具整改方案或确认书,则视为 | 乙方根据验收结果,对存量设施无整改意见的,应完成接收移交清单上的全部项目设施,并出具移交确认书;乙方认为存量内容需要整改的,应在前述已建项目设施及相关档案资料移交后的10日内首先确认无异议的部分并发出“部分移交确认书”,同时在30日内向甲方提出整改方案,报经甲方审核同意后,乙方需按整改方案进行实施,并向甲方发出“移交确认书”。检测费用和整改费用纳入总投资(在缺陷责任期内的子项目,由甲方敦促原施工单位负责整改)。乙方应在整改完成后10日内发出“移交确认书”。如果不予纠正或修理有异议部分不影响乙方根据本合同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或经甲方豁免或减少乙方履行本合同相关义务的,甲方无义务对异议部分进行纠正或修理,乙方应即刻对该异议部分发出“移交确认书”。如果乙方未在前述期限内出具确认书,则视为其对此予以确认。如乙方未在前述期限内出具整改方案或确认书,则视为其对此予以确认。经确认移交后的建设质量风险由乙方承担,双方协商确定无法检测确认或检测精度不 | 经谈判,双方同意原合同条款内容“……双方协商确定无法检测确认或检测精度不足的部分除外……”修改为“由双方协商确定无法检测确认或检测精度不足的部分产生的费用纳入总投……” |
序号 | 条款号 | 原合同条款内容 | 第一候选社会资本修改意见 | 谈判结论 |
其对此予以确认。经确认移交后的建设质量风险由乙方承担,双方协商确定无法检测确认或检测精度不足的部分除外。已建内容清单详见附件14。 | 足的部分除外,由此产生的费用纳入总投。已建内容清单详见附件14。 | |||
4 | 4.1.3 | 本项目总投资和项目资本金之间的差额由乙方(政府出资代表除外)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予以解决,以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 本项目总投资和项目资本金之间的差额由乙方(政府出资代表除外)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予以解决,以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 经谈判,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同意采纳该修改意见。 |
5 | 4.2.1 | 乙方(政府出资代表除外)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双方确定的融资计划和方案要求,自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融资交割……乙方在融资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书面确认融资完成,并交付所有签署的融资文件的复印件,以及甲方可能合理要求的表明融资完成已实现的其它证明文件。 | 乙方(政府出资代表除外)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双方确定的融资计划和方案要求,自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融资交割……乙方在融资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书面确认融资完成,并交付所有签署的融资文件的复印件,以及甲方可能合理要求的表明融资完成已实现的其它证明文件。 | 经谈判,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同意采纳该修改意见。 |
6 | 4.2.2 | 乙方(政府出资代表除外)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期限内完成融资交割或实现项目资金及时足额筹集到位的,甲方有权按照第25.1款约定提前终止本合同。 | 乙方(政府出资代表除外)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期限内完成融资交割或实现项目资金及时足额筹集到位的,甲方有权按照第25.1款约定提前终止本合同。 | 经谈判,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同意采纳该修改意见。 |
7 | 4.3.1 | 为本项目融资之目的,乙方可在其按约定享有所有权的项目设施、项目收益权或其他权益上设置抵押、质押等方式进行融资,相关融资文件应及时提交甲方备案。 | 为本项目融资之目的,乙方项目公司可在其按约定享有所有权的项目设施、项目收益权或其他权益上设置抵押、质押等方式进行融资,相关融资文件应及时提交甲方备案。 | 经谈判,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不同意采纳该修改意见。 |
8 | 4.4.3 | 为保障本项目顺利实施,乙方应确保融资文件中包含融资方承诺的下列条款: | 为保障本项目顺利实施,乙方应确保融资文件中包含融资方承诺的下列条款或提供甲方认可的保障资金 | 经谈判,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同意采 |
序号 | 条款号 | 原合同条款内容 | 第一候选社会资本修改意见 | 谈判结论 |
的相关承诺: | 纳该修改意见。 | |||
9 | 5.1.2(3) | 负责将本项目涉及的政府支出责任纳入本级年度预算、中长期财政预算规划并提交本级人大审议,制定绩效考核标准,聘请第三方按照合同约定对项目公司建设和运营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付费挂钩,由政府财政部门支付。 | (3)负责将本项目涉及的政府支出责任纳入本级年度预算、中长期财政预算规划并提交本级人大审议通过,制定绩效考核标准,聘请第三方按照合同约定对项目公司建设和运营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付费挂钩,由政府财政部门支付。 | 经谈判,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同意采纳该修改意见。 |
10 | 5.1.2(4) | 1)完成本项目在省部级财政主管部门申报PPP项目信息调整;4)授权出资代表参股项目公司,并对严重影响公共利益的事件享有一票否决权;5)组织项目已建部分的移交验收,并对乙方提出的整改方案进行审核确认,并承担无法检测的已建部分的设计和施工质量责任(如有)。 | 1)完成本项目在省部级财政主管部门申报PPP项目信息调整,确保本项目已列入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全国PPP项目信息监测服务平台且保证持续在库状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项目信息;4)授权出资代表参股项目公司,并对严重影响公共利益的事件享有一票否决权,详见《合资协议》;5)组织项目已建部分的移交验收,并对乙方提出的整改方案进行审核确认,并承担无法检测以及检测精度不足的已建部分的设计和施工质量责任(如有)。 | 经谈判,双方一致同意:1、原合同条款内容“1)完成本项目在省部级财政主管部门申报PPP项目信息调整;”修改为“1)完成本项目在省部级财政主管部门申报PPP项目信息调整,确保本项目已列入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且在本级政府权限范围内确保持续在库状 |
序号 | 条款号 | 原合同条款内容 | 第一候选社会资本修改意见 | 谈判结论 |
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项目信息;”。2、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同意采纳其他修改意见。 | ||||
11 | 补充甲方义务:(4)负责项目范围内的招商引资工作,确保园区入住率不低于【80%】。 | 经谈判,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不同意采纳该修改意见。 | ||
12 | 5.2.2(8) | 2)及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按合同约定及时完成融资交割及完成前期费用、存量部分费用的支付;无法顺利完成项目融资的,需由社会资本承担足额出资义务;3)对存量部分进行验收,并按甲方同意的整改方案进行整改,产生费用纳入项目总投资;7)按照本合同及合作协议的约定购买保险; | 2)及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督促项目公司按合同约定及时完成融资交割及完成前期费用、存量部分费用的支付;如项目公司无法顺利完成项目融资的,需由社会资本通过股东借款等方式承担足额出资义务;3)对存量部分进行验收,并按甲方同意的整改方案进行整改,产生费用据实纳入项目总投资;7)按照本合同及合作协议的约定购买保险,保险费用对应计入项目总投资或运营成本费用; | 经谈判,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不同意采纳该修改意见。 |
13 | 7.2.1 | 为避免疑义,双方明确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不转移乙方所有,政府方仅按土地现状提供给乙方使用。乙方应根据适用法律规定支付在使用该等土地、房产过程中 | 为避免疑义,双方明确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不转移乙方所有,政府方仅按土地现状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乙方应根据适用法律规定支付在使用该等土地、房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土地使用税费,费用据实纳入 | 经谈判,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同意采纳该修改意见。 |
序号 | 条款号 | 原合同条款内容 | 第一候选社会资本修改意见 | 谈判结论 |
发生的一切土地使用税费,费用纳入总投资。 | 总投资。 | |||
14 | 8.1.2 | 可继承原设计合同,如需另行选择设计单位的,应依法选定。如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中选社会资本依法能够自行提供服务的,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 可继承原设计合同及相关设计成果,如需另行选择设计单位的,应终止原合同后依法选定。如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中选社会资本依法能够自行提供服务的,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 经谈判,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不同意采纳该修改意见。 |
15 | 8.1.4(1) | 甲方或相关行政职能部门有权审查设计文件,并提出审查意见。甲方协调原设计单位向乙方提供的最新设计文件。 | 甲方或相关行政职能部门有权审查设计文件,并提出审查意见。甲方协调原设计单位向乙方提供的最新设计文件,乙方通过补充勘察、测量等手段对原设计单位设计内容加以完善、优化、完成后续设计,并交由甲方审查。 | 经谈判,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不同意采纳该修改意见。 |
16 | 8.3.2(1) | 因乙方及项目公司原因导致结算价超过上限价的,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政府原因或经政府同意实施内容,以及存量内容经财政部门审定的工程费超过1.98亿元(按存量暂估建安费1.8亿上浮10%计算)导致超过上限价的,甲方配合完成相关变更审批手续,超过部分在结算后两年平均增加到每月可用性付费中。在完成工程项目后,由财政部门出具工程结算审核结论,并根据工程结算审核结论确定项目总投资。 | 因乙方及项目公司原因导致结算价超过上限价的,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政府原因或经政府同意实施内容,以及存量内容经财政部门审定的工程费超过1.98亿元(按存量暂估建安费1.8亿上浮10%计算)导致超过上限价的,甲方配合完成相关变更审批手续,超过部分在结算后两年平均增加到每月可用性付费中。在完成工程项目后,由财政部门在提交结算资料后的60日内出具工程结算审核结论,并根据工程结算审核结论确定项目总投资。 | 经谈判,双方一致同意在原合同条款内容“……在完成工程项目后,由财政部门”后增加“在提交完整结算资料后的60个工作日内”。 |
17 | 8.3.2(2) | 1)当实际贷款利率(签署融资合同时融资合同载明利率)≥招标文件发布当月5年期LPR+70BP时,计算贷 | 1)当实际贷款利率(签署融资合同时融资合同载明利率或股东借款利率等)≥招标文件发布当月5年期LPR+70BP时,计算贷款利率=招标文件发布当月5 | 经谈判,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同意采 |
序号 | 条款号 | 原合同条款内容 | 第一候选社会资本修改意见 | 谈判结论 |
款利率=招标文件发布当月5年期LPR+70BP;2)当实际贷款利率(签署融资合同时融资合同载明利率)<招标文件发布当月5年期LPR+70BP时,计算贷款利率=实际贷款利率+(招标文件发布当月5年期LPR+70BP-实际贷款利率)×50%。 | 年期LPR+70BP;2)当实际贷款利率(签署融资合同时融资合同载明利率或股东借款利率等)<招标文件发布当月5年期LPR+70BP时,计算贷款利率=实际贷款利率+(招标文件发布当月5年期LPR+70BP-实际贷款利率)×50%。 | 纳该修改意见。 | ||
18 | 8.3.5(2) | 工程进度如果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下列情形受阻,建设期可相应顺延: | 工程进度如果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下列情形受阻,建设期可相应顺延并据实补偿建设期利息和增加的建设费用: | 经谈判,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不同意采纳该修改意见。 |
19 | 8.3.5(8.8.1同条款) | 8.8.1延迟延迟是指因乙方自身违约、甲方违约、不可抗力、法律变更或工程变更等事件导致建设工程不能如期开工或完工,其中综合服务中心、绿化工程和水利工程三个子项经甲方同意顺延建设期的,按同意后的建设期,但顺延不能超过3个月。8.3.5建设期限(2)e.综合服务中心、绿化工程和水利工程三个子项经甲方同意顺延建设期的,按同意后的建设期,但顺延不能超过3个月; | 8.8.1延迟延迟是指因乙方自身违约、甲方违约、不可抗力、法律变更或工程变更等事件导致建设工程不能如期开工或完工,其中综合服务中心、绿化工程和水利工程三个子项经甲方同意顺延建设期的,按同意后的建设期,但因乙方原因导致的顺延不能超过3个月。8.3.5建设期限(2)e.综合服务中心、绿化工程和水利工程三个子项经甲方同意顺延建设期的,按同意后的建设期,但因乙方原因导致的顺延不能超过3个月;3.5.1合作期限的确定"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 | 经谈判,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同意采纳该修改意见。 |
20 | 8.3.6 | 如果因为乙方的原因,乙方未能按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和有效的补充文件承诺的工期开始或完成相应阶段的施 | 如果因为乙方的原因,乙方未能按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和有效的补充文件承诺的工期开始或完成相应阶段 | 经谈判,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不同意 |
序号 | 条款号 | 原合同条款内容 | 第一候选社会资本修改意见 | 谈判结论 |
工,甲方有权参考第24.1.2条的标准要求乙方支付项目进度延误违约金。 | 的施工且未能提出补救措施及计划的,甲方有权参考第24.1.2条的标准要求乙方支付项目进度延误违约金。 | 采纳该修改意见。 | ||
21 | 8.4 | (3)因甲方要求的变更致使项目完工日期的推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相应的宽限期限,并顺应延迟项目合作期。(6)甲方要求的变更引起成本增加的,则由乙方承担并计入项目总投资。如甲方要求的变更使得本项目总成本降低的,则相应核减项目总投资。 | (3)因甲方要求的变更致使项目完工日期的推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顺延建设期限并据实补偿建设期利息和增加的建设费用。(6)甲方要求的变更引起成本增加的,则由乙方承担并计入项目总投资。如甲方要求的变更使得本项目总成本降低的,则相应核减项目总投资,若总投资核减超过【】的,就总投资减少导致乙方的投资损失甲方应当给予乙方补偿。 | 经谈判,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不同意采纳该修改意见。 |
22 | 8.7 | 本项目最终总投资数额为经财政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审价机构核算的金额(以下称“审定的项目建设总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以审定的项目建设总投资为准。 | 本项目最终总投资数额为经财政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审价机构核算的金额(以下称“审定的项目建设总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以第三方审价机构审定的项目建设总投资为准。 | 经谈判,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不同意采纳该修改意见。 |
23 | 9.3.3 | 甲方应对由于甲方原因引起的该等紧急削减或暂停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偿。 | 甲方应对由于甲方原因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该等紧急削减或暂停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偿。 | 经谈判,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不同意采纳该修改意见。 |
24 | 12.4 | 正式运营日起算第3个月前甲方开展项目绩效考核评价(若分子项目付费的,则分子项目完成运营期绩效考核,得分按比例折算),考核结果作为当期付费依据。 | 正式运营日起算第3个月前甲方开展项目绩效考核评价(若分子项目付费的,则分子项目完成运营期绩效考核,得分按比例折算,未完工子项目暂按合同分数打分),考核结果作为当期付费依据。因甲方原因逾期未完成绩效考核评价工作,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暂定总投资支付相关服务费,待绩效考核结果出来后在下一期付费中调整。 | 经谈判,双方一致同意:1、不同意增加“未完工子项目暂按合同分数打分”,2、其他意见同意采 |
序号 | 条款号 | 原合同条款内容 | 第一候选社会资本修改意见 | 谈判结论 |
纳。 | ||||
25 | 21.3 | 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应各自承担由于不可抗力对其造成的费用损失。如果不可抗力发生在建设期或运营期,则乙方有权根据该不可抗力的影响期间申请延长相应期间的建设期或运营期。 | 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应共同分担由于不可抗力对其造成的费用损失。如果不可抗力发生在建设期或运营期,则乙方有权根据该不可抗力的影响期间申请延长相应期间的建设期或运营期。 | 经谈判,双方一致同意原合同条款内容中的“各自承担”修改为“依法承担”。 |
26 | 24.1.1 |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发生下列情形时:(1)甲方未按本合同6条约定完成并向乙方移交前期工作成果;(2)甲方未按12.4约定进行费用支付;(3)因甲方原因导致项目未能在预定开始正式运营日按期开始运营的;(4)甲方控制的对项目设施的征收或征用;(5)因甲方原因导致未能在PPP合同签署后30日内注册成立项目公司(6)甲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改正,甲方须在收到乙方要求甲方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后30日内纠正此行为。如果甲方未能在该期限内纠正且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相应顺延项目合作期限或双方同意 |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发生下列情形时:(1)甲方未按本合同6条约定完成并向乙方移交前期工作成果;(2)甲方未按12.4约定进行费用支付,或甲方原因导致无法融资、工期拖延的;(3)因甲方原因导致项目未能在预定开始正式运营日按期开始运营的;(4)甲方控制的对项目设施的征收或征用;(5)因甲方原因导致未能在PPP合同签署后30日内注册成立项目公司(6)甲方未按照12.4条约定完成当期绩效考核评价。(7)甲方未按照【第8.3.2条及8.7条】约定完成本项目投资财政评审。(8)甲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发生第(2)项情形的,超过30日的,甲方应按未付金额的0.5‰/日(万分之五/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发生第(3)、(5)、(6)(7)项情形的,超过30日的,甲方应按伍千元整(¥5,000.00元)/日向乙方支付违 | 经谈判,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不同意采纳该修改意见。 |
序号 | 条款号 | 原合同条款内容 | 第一候选社会资本修改意见 | 谈判结论 |
的其他方式补偿乙方。如甲方逾期改正超过30日,且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有权提出提前终止本合同。 | 约金。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改正,甲方须在收到乙方要求甲方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后30日内纠正此行为。如果甲方未能在该期限内纠正且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相应顺延项目合作期限或双方同意的其他方式补偿乙方。如甲方逾期改正超过30日,且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有权提出提前终止本合同。 | |||
27 | 24.1.2 | 1、因乙方原因导致未能在PPP合同签署后30日内注册成立项目公司,或虽已遵守上述规定但甲方有合理理由认为其尚无实施本项目的足够能力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完善项目公司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资金筹措等方面的工作,直至甲方批准为止。项目公司注册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叄万元整的违约金。如因乙方原因致使在本协议签署后30日项目公司仍未能注册的,或虽已注册但不符合约定要求的,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发出解除本协议通知,与乙方解除本协议;2、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交履约担保的,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壹万元整的违约金。乙方因违约行为导致履约保证金被扣除或履约保函被提取的,应当在7日内将履约担保或履约保证金恢复至本协议约定的金额,否则乙方应按每延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壹 | 1、因乙方原因导致未能在PPP合同签署后30个工作日日内注册成立项目公司,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伍仟元违约金或虽已遵守上述规定但甲方有合理理由认为其尚无实施本项目的足够能力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完善项目公司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资金筹措等方面的工作,直至甲方批准为止。如因乙方原因致使在甲方书面整改通知送达乙方后本协议签署后30工作日项目公司仍未能注册的,或虽已注册但不符合约定要求的,项目公司注册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叄万伍仟元整的违约金。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发出解除本协议通知,与乙方解除本协议;2、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交履约担保的,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壹万伍仟元整的违约金。乙方因违约行为导致履约保证金被扣除或履约保函被提取的,应当在7日内将履约担保或履约保证金恢复至本协议约定的金额,否则乙方应按每延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壹万伍仟元整的违约金。经甲方 | 经谈判,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不同意采纳该修改意见。 |
序号 | 条款号 | 原合同条款内容 | 第一候选社会资本修改意见 | 谈判结论 |
位和项目公司签订三方协议(由项目公司继承支付义务),已经完成的前期工作应按合同的支付进度,按甲方要求在协议签订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由项目公司按照委托合同向咨询单位支付。 | 工作应按协议的支付进度,按甲方要求在协议签订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由项目公司按照委托合同向咨询单位支付。 | |||
31 | 附件10 | (3)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动态管理项目建成投产后,实施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有权依据实际的运营维护内容、运营维护标准进行绩效考核指标的制定。项目运营维护期内,若国家、省、市出台新的维护相关标准或台山市对园区管理或污水相关工程运维服务提出新的要求时,实施机构应本着与项目公司平等协商的原则,相应修订本项目绩效考核指标,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 (3)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动态管理项目建成投产后,实施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有权依据实际的运营维护内容、运营维护标准进行绩效考核指标的制定,与乙方协商后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项目运营维护期内,若国家、省、市出台新的维护相关标准或台山市对园区管理或污水相关工程运维服务提出新的要求时,实施机构应本着与项目公司平等协商的原则,相应修订本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与乙方协商后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 经谈判,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不同意采纳该修改意见。 |
序号 | 条款号 | 原合同条款内容 | 第一候选社会资本修改意见 | 谈判结论 |
1 | 2.3 | 甲方已获得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通过与乙方签订《PPP合同》等合同文件的方式,将本项目的经营权授予乙方与台山大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成立项目公司,即由乙方负责项目设施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并享有获取相应合理回报的权利。 | 甲方已获得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通过与乙方签订《PPP合同》等合同文件的方式,将本项目的经营权授予乙方与台山大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成立项目公司,即由乙方项目公司负责项目设施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并享有获取相应合理回报的权利。 | 经谈判,双方一致同意:1、同意采纳该修改意见。2、在原合同条款内容“……并享有获取相应合理回报的权利”后增加“政府方出资代表不承担项目任何融资义务”。 |
2 | 第3条(3) | 乙方和政府出资代表(台山大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成立项目公司; | 乙方和政府出资代表(台山大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项目公司; | 经谈判,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同意采纳该修改意见。 |
3 | 4.1 | 本项目在建设期和项目整体进入运营期的前三年内,任何股东(政府出资代表除外)都不得转让(包括向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和/或任何股东的关联公司和/或任何第三方)其在项目公司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如属联合体中标的,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方及各成员分工)。 | 除非甲方书面同意,本项目在建设期和项目整体进入运营期的前三年内,任何股东(政府出资代表除外)都不得转让(包括向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和/或任何股东的关联公司和/或任何第三方)其在项目公司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如属联合体中标的,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方及各成员分工)。 | 经谈判,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不同意采纳该修改意见。 |
4 | 项目进入运营期三年后,经台山市政府事先书面同意, | 原《合作协议》约定的为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4.3.1约定的也是经甲方同意) | 经谈判,采购结果确 |
序号 | 条款号 | 原合同条款内容 | 第一候选社会资本修改意见 | 谈判结论 |
项目公司的股东可以转让其在项目公司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 | 认谈判工作组不同意采纳该修改意见。 | |||
5 | 5.2.7 | 乙方应在前述债务性融资期限届满日后的10日内向甲方提交补充融资方案,并经甲方批准后实施。 | 乙方应在前述债务性融资期限届满日后的1030日内向甲方提交补充融资方案,并经甲方批准后实施。(原《合作协议》约定) | 经谈判,双方一致同意原合同条款内容“10日内”修改为“10个工作日内”。 |
6 | 7.2.1 | 7.2.1因乙方原因导致未能在PPP合同签署后30日内注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叄万元整的违约金。如因乙方原因致使在本协议签署后30日项目公司仍未能注册的,或虽已注册但不符合约定要求的,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发出解除本协议通知,与乙方解除本协议。 | 7.2.1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公司注册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叄万伍仟元整的违约金。如因乙方原因致使在甲方书面整改通知送达30个工作日项目公司仍未能注册的,或虽已注册但不符合约定要求的,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发出解除本协议通知,与乙方解除本协议。 | 经谈判,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不同意采纳该修改意见。 |
7 | 7.2.2 | 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及《合资协议》约定将项目资本金出资到位,或者在项目建设期内抽回、侵占或挪用项目资本金及其他建设资金,乙方需在甲方要求整改之日起30日内限期改正。超过30日的,乙方应按未到位、抽回、侵占或挪用金额的5‰/日(千分之五/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 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及《合资协议》约定将项目资本金出资到位,或者在项目建设期内抽回、侵占或挪用项目资本金及其他建设资金,乙方需在甲方要求整改之日起30日内限期改正。超过30日的,乙方应按未到位、抽回、侵占或挪用金额的0.3‰/日(万分之三/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 经谈判,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不同意采纳该修改意见。 |
8 | 7.2.3 | 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交履约担保的,每延期一 | 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交履约担保的,每延期 | 经谈判,采购结果确 |
序号 | 条款号 | 原合同条款内容 | 第一候选社会资本修改意见 | 谈判结论 |
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壹万元整的违约金。乙方因违约行为导致履约保证金被扣除或履约保函被提取的,应当在7日内将履约担保或履约保证金恢复至本协议约定的金额,否则乙方应按每延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壹万元整的违约金。 | 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壹万伍仟元整的违约金。乙方因违约行为导致履约保证金被扣除或履约保函被提取的,应当在7日内将履约担保或履约保证金恢复至本协议约定的金额,否则乙方应按每延期一日,向甲方支付伍仟元整的违约金。 | 认谈判工作组不同意采纳该修改意见。 | ||
9 | 7.2.5 | 如项目公司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额获得本项目债务性资金,且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提交补充融资方案,或提交的补充融资方案未能满足本项目融资需要的,乙方需在甲方要求整改之日起30日内限期改正;超过30日的,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到位金额的5‰/日(千分之五/日)元的违约金 | 如项目公司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额获得本项目债务性资金,且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提交补充融资方案,或提交的补充融资方案未能满足本项目融资需要的,乙方需在甲方要求整改之日起30日内限期改正;超过30日的,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到位金额的0.3‰/日(万分之三/日)元的违约金 | 经谈判,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不同意采纳该修改意见。 |
10 | 9 |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应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一切因维权而支出的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 |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一切因维权而支出的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 | 经谈判,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不同意采纳该修改意见。 |
序号 | 条款号 | 原合同条款内容 | 第一候选社会资本修改意见 | 谈判结论 |
1 | 3.3 |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自项目公司成立日起,乙方以各自认缴的注册资本为限对项目公司承担责任,并分担风险及亏损;甲乙双方按其实缴的注册资本的比例分享利润。乙方对项目公司在《广东省农产品加工示范区(江门台山)斗山园区建设PPP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移交以及违约责任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自项目公司成立日起,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注册资本为限对项目公司承担责任,并分担风险及亏损;甲乙双方按其实缴的注册资本的比例分享利润。乙方对项目公司在《广东省农产品加工示范区(江门台山)斗山园区建设PPP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移交以及违约责任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 经谈判,双方一致同意:1、原合同条款内容“……乙方以各自认缴的注册资本为限对项目公司承担责任,并分担风险及亏损……”修改为“项目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项目公司承担责任,”。2、原合同条款内容中的“实缴”修改为“认缴”。3、原合同条款内容“乙方对项目公司……违约责任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修改为“乙方按照出资比例对项 |
序号 | 条款号 | 原合同条款内容 | 第一候选社会资本修改意见 | 谈判结论 |
目公司......违约行为承担责任。” | ||||
2 | 4.1 | 投资总额【暂定】项目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万元整,本项目总投资和项目资本金(也即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之间的差额由乙方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予以解决,以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 差额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予以解决,以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 经谈判,双方一致同意原合同条款内容后增加“甲方不承担融资义务。若项目公司无法完成融资,由乙方承担补充融资责任。”并采纳意见。 |
3 | 4.4 | 本项目在建设期和项目整体进入运营期的前三年内,任何股东(甲方除外)都不得转让(包括向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和/或任何股东的关联公司和/或任何第三方)其在项目公司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 | 除非实施机构书面同意,本项目在建设期和项目整体进入运营期的前三年内,任何股东(甲方除外)都不得转让(包括向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和/或任何股东的关联公司和/或任何第三方)其在项目公司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 | 经谈判,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不同意采纳该修改意见。 |
4 | 项目进入运营期三年后,经台山市政府事先书面同意,项目公司的股东可以转让其在项目公司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 | 项目进入运营期三年后,经本项目实施机构事先书面同意,项目公司的股东可以转让其在项目公司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 | 经谈判,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不同意采纳该修改意见。 | |
5 | 5.2 | 第(2)(4)(6)(7)(8)(9)(10)(11)事项,须经过股东一致表决通过。(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 其中(2)(4)(6)(11)采用三分之二决。 | 经谈判,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不同意采纳该修改意见。 |
序号 | 条款号 | 原合同条款内容 | 第一候选社会资本修改意见 | 谈判结论 |
(4)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对影响公共利益或公共安全的事项进行决议;(11)对项目公司对外借款、提供担保、对外拆借资金、提供财产抵押及信用承诺的事项进行决议; | ||||
6 | 5.3 | 5.3股东会的召开(4)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其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其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原《合资协议》为“实缴”) | 经谈判,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不同意采纳该修改意见。 |
7 | 6.1.1 | 董事会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推荐二人,乙方推荐【】人。 | 董事会由【7】人组成,其中甲方推荐二人,乙方推荐【5】人。(根据6.4.3董事会表决的,决议事项均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包括本数)以上董事同意通过即生效) | 经谈判,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不同意采纳该修改意见。 |
8 | 8.2.3 | (3)组织起草项目公司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年度预算、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投资建议、资产收购或处置方案、项目公司合并、分立、重组 | (3)组织起草项目公司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年度预算、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投资建议、资产收购或处置方案、项目公司合并、分立、重组以及清算计划、分支机构的设立、撤销等,依据 | 经谈判,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同意采纳该修改意见。 |
序号 | 条款号 | 原合同条款内容 | 第一候选社会资本修改意见 | 谈判结论 |
以及清算计划、分支机构的设立、撤销等,依据本协议提交董事会审核或审批; | 本协议提交董事会后,由董事会审核或、审批或报股东会审批; | |||
9 | 9.4 | 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亏损风险由乙方负责,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归甲方、乙方所有。 | 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由乙方负责,公司亏损风险由甲乙双方按照实缴出资比例承担,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归甲方、乙方所有由甲、乙双方根据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 经谈判,双方一致同意:1、将修改意见中的“实缴”修改为“认缴”。2、同意采纳其他修改意见。 |
10 | 11.11 | 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在甲方足额收回投入资本金后,公司按照届时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乙方。 | 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在甲方足额收回投入资本金后,公司按照届时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甲、乙双方乙方。 | 经谈判,双方一致同意原合同条款内容修改为: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甲乙双方足额收回投入资本金后,公司按照届时认缴出资比例分配给甲、乙双方。 |
序号 | 条款号 | 原合同条款内容 | 第一候选社会资本修改意见 | 谈判结论 |
11 | 14.2 | 双方未能通过协商或调解的方式解决争议的,则任何一方有权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双方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 经谈判,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不同意采纳该修改意见。 |
序号 | 条款号 | 原合同条款内容 | 第一候选社会资本修改意见 | 谈判结论 |
1 | 第二条 | (3)《PPP项目合同》第4条和第20条约定中,乙方承担的融资责任;(4)其他:根据《合作协议》5.2.8款的规定和《PPP项目合同》第8条、第9条约定中,乙方承担的建设、运营、维护责任以及根据《PPP项目合同》第15.5条的规定,乙方承担的保证期内的质量保证责任。 | (3)《PPP项目合同》第4条和第20条约定中,乙方承担的协助融资责任;(4)其他:根据《合作协议》5.2.8款的规定中乙方承担的协助和保障项目公司履约的责任,和《PPP项目合同》第8条、第9条约定中,乙方作为施工总承包人承担的建设、运营、维护责任以及根据《PPP项目合同》第15.5条的规定,乙方承担的保证期内的质量保证责任。 | 经谈判,双方一致同意:1、原合同条款内容“《PPP项目合同》第4条和第20条约定中,乙方承担的融资责任”修改为“《PPP项目合同》第4条和第20条约定中,乙方承担的补充融资责任”。2、原合同条款内容“(4)”修改为“其他:根据《合作协议》5.2.8款的规定和《PPP项目合同》第8条、第9条、第15.5条的规定中,乙方应承担的协助和保障项目公司履约的责任。” |
序号 | PPP合同提前终止情形 | 政府支付的补偿金额 |
1 | 政府发出的终止(项目公司违约) | F×80% |
2 | 项目公司发出的终止(政府方违约) | F×110% |
3 | 法律变更/政府行为 | F×100% |
4 | 不可抗力 | R+(F-R-I)×5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预算数量 | 完成数量 | 完成比例 | ||||||
一 | 场地土方 | 元 | 1153232.13 | 984749.3 | 85.39% | ||||||
外借土方 | m3 | 137245.07 | |||||||||
回填方 | m3 | 137245.07 | |||||||||
土方压实 | m3 | 137245.07 | |||||||||
1 | 地块一一期 | 146988 | 84.82% | ||||||||
地块一一期道路 | |||||||||||
外借土方 | m3 | 36049.95 | |||||||||
回填方 | m3 | 36049.95 | |||||||||
外借土方 | m3 | 430112.21 | |||||||||
回填方 | m3 | 430112.21 | |||||||||
土方压实 | m3 | 430112.21 | |||||||||
地块一二期纵四路 | |||||||||||
2 | 地块一二期 | 446907.4 | 96.90% | ||||||||
外借土方 | m3 | 20837.78 | |||||||||
回填方 | m3 | 20837.78 | |||||||||
地块一二期横一路 | |||||||||||
外借土方 | m3 | 10270.56 | |||||||||
回填方 | m3 | 10270.56 | |||||||||
外借土方 | m3 | 199637.19 | |||||||||
3 | 地块二 | 80000 | 40.07% | ||||||||
3 | 回填方 | m3 | 199637.19 | 80000 | 40.07% | ||||||
3 | 土方压实 | m3 | 199637.19 | 80000 | 40.07% | ||||||
外借土方 | m3 | 248874.85 | |||||||||
回填方 | m3 | 248874.85 | |||||||||
4 | 地块三 | 257500.7 | 97.21% | ||||||||
土方压实 | m3 | 248874.85 | |||||||||
纵一路横六路 | |||||||||||
外借土方 | m3 | 16028.22 | |||||||||
回填方 | m3 | 16028.22 | |||||||||
外借土方 | m3 | 54176.3 | |||||||||
5 | 地块四 | 53353.2 | 98.48% | ||||||||
5 | 回填方 | m3 | 54176.3 | 53353.2 | 98.48% | ||||||
5 | 土方压实 | m3 | 54176.3 | 53353.2 | 98.48%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价(元) | 完成金额(元) | 完成比例 | 完成比例 | 完成比例 | |||||
二 | 软基处理 | 107972610.1 | 99248561.88 | 91.92% | 91.92% | 91.92% | |||||
横一路 | 12143684.77 | 9837365.85 | 81.01% | ||||||||
1 | 清表 | 88996.74 | 88996.74 | 100.00% | 100.00% | 100.00% | |||||
2 | 外借堆载用土 | 2425084.78 | 1455050.87 | 60.00% | 60.00% | 60.00% | |||||
3 | 回填方 | 584008.32 | 350404.99 | 60.00% | 60.00% | 60.00% | |||||
4 | 余方弃置 | 1034409.39 | 0 | 0.00% | 0.00% | 0.00% | |||||
5 | 余方弃置 | 98311.57 | 98311.57 | 100.00% | 100.00% | 10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价(元) | 完成金额(元) | 完成比例 | ||||||||
6 | 碎石压顶 | 53747.7 | 0 | 0.00% | ||||||||
7 | 塑料排水板 | 616244.03 | 616244.03 | 100.00% | ||||||||
8 | 排水板引孔 | 1601228.52 | 1601228.52 | 100.00% | ||||||||
9 | 抛石挤淤 | 1484936.85 | 1484936.85 | 100.00% | ||||||||
10 | 盲沟 | 205695.85 | 205695.85 | 100.00% | ||||||||
11 | 排水沟、截水沟 | 73566 | 73566 | 100.00% | ||||||||
12 | 土工合成材料 | 356580.2 | 356580.2 | 100.00% | ||||||||
13 | 滤沟、滤层 | 3422202.66 | 3422202.66 | 100.00% | ||||||||
14 | 集水井 | 69622.98 | 69622.98 | 100.00% | ||||||||
15 | 施工监测、监控 | 29049.18 | 14524.59 | 50.00% | ||||||||
横二路 | 20377843.16 | 20377843.16 | 100.00% | |||||||||
1 | 清表 | 167706.06 | 167706.06 | 100.00% | ||||||||
2 | 外借堆载用土 | 4788910.24 | 4788910.24 | 100.00% | ||||||||
3 | 回填方 | 1153264.27 | 1153264.27 | 100.00% | ||||||||
4 | 余方弃置 | 2042688.88 | 2042688.88 | 100.00% | ||||||||
5 | 余方弃置 | 185258.98 | 185258.98 | 100.00% | ||||||||
6 | 碎石压顶 | 72153.46 | 72153.46 | 100.00% | ||||||||
7 | 塑料排水板 | 1159684.65 | 1159684.65 | 100.00% | ||||||||
8 | 排水板引孔 | 3017272.86 | 3017272.86 | 100.00% | ||||||||
9 | 盲沟 | 442168.02 | 442168.02 | 100.00% | ||||||||
10 | 排水沟、截水沟 | 98774.9 | 98774.9 | 100.00% | ||||||||
11 | 土工合成材料 | 628216.33 | 628216.33 | 100.00% | ||||||||
12 | 滤沟、滤层 | 6482553.13 | 6482553.13 | 100.00% | ||||||||
13 | 集水井 | 92830.64 | 92830.64 | 100.00% | ||||||||
14 | 施工监测、监控 | 46360.74 | 46360.74 | 100.00% | ||||||||
横四路 | 14678232.55 | 14678232.55 | 100.00% | |||||||||
1 | 清表 | 112977.67 | 112977.67 | 100.00% | ||||||||
2 | 外借堆载用土 | 2767818.32 | 2767818.32 | 100.00% | ||||||||
3 | 回填方 | 666545.23 | 666545.23 | 100.00% | ||||||||
4 | 余方弃置 | 1180600.9 | 1180600.9 | 100.00% | ||||||||
5 | 余方弃置 | 124802.46 | 124802.46 | 100.00% | ||||||||
6 | 碎石压顶 | 64762.39 | 64762.39 | 100.00% | ||||||||
7 | 塑料排水板 | 756966.67 | 756966.67 | 100.00% | ||||||||
8 | 排水板引孔 | 2032664.04 | 2032664.04 | 100.00% | ||||||||
9 | 抛石挤淤 | 363842.37 | 363842.37 | 100.00% | ||||||||
10 | 盲沟 | 313116.99 | 313116.99 | 100.00% | ||||||||
11 | 排水沟、截水沟 | 1322929.27 | 1322929.27 | 100.00% | ||||||||
12 | 土工合成材料 | 426192.39 | 426192.39 | 100.00% | ||||||||
13 | 滤沟、滤层 | 4423334.77 | 4423334.77 | 100.00% | ||||||||
14 | 集水井 | 82884.5 | 82884.5 | 100.00% | ||||||||
15 | 施工监测、监控 | 38794.58 | 38794.58 | 100.00% | ||||||||
横六路 | 5983565.93 | 2039809.21 | 34.09% | |||||||||
1 | 清表 | 50271.79 | 50271.79 | 100.00% | ||||||||
2 | 外借堆载用土 | 1375644.22 | 0 | 0.00% | ||||||||
3 | 回填方 | 331282.31 | 0 | 0.00% | ||||||||
4 | 余方弃置 | 586775.07 | 0 | 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价(元) | 完成金额(元) | 完成比例 | ||||||||
5 | 余方弃置 | 55533.48 | 55533.48 | 100.00% | ||||||||
6 | 碎石压顶 | 29593.01 | 0 | 0.00% | ||||||||
7 | 塑料排水板 | 363943.14 | 0 | 0.00% | ||||||||
8 | 排水板引孔 | 850049.58 | 0 | 0.00% | ||||||||
9 | 盲沟 | 111012.72 | 0 | 0.00% | ||||||||
10 | 排水沟、截水沟 | 40558.51 | 0 | 0.00% | ||||||||
11 | 土工合成材料 | 194941.19 | 0 | 0.00% | ||||||||
12 | 滤沟、滤层 | 1934003.94 | 1934003.94 | 100.00% | ||||||||
13 | 集水井 | 36469.18 | 0 | 0.00% | ||||||||
14 | 施工监测、监控 | 23487.79 | 0 | 0.00% | ||||||||
横七路 | 19282370.86 | 19282370.86 | 100.00% | |||||||||
1 | 清表 | 142848.09 | 142848.09 | 100.00% | ||||||||
2 | 外借堆载用土 | 3425614.78 | 3425614.78 | 100.00% | ||||||||
3 | 回填方 | 824955.79 | 824955.79 | 100.00% | ||||||||
4 | 余方弃置 | 1461181.12 | 1461181.12 | 100.00% | ||||||||
5 | 余方弃置 | 157799.26 | 157799.26 | 100.00% | ||||||||
6 | 碎石压顶 | 65642.42 | 65642.42 | 100.00% | ||||||||
7 | 塑料排水板 | 948508.68 | 948508.68 | 100.00% | ||||||||
8 | 排水板引孔 | 2592181.98 | 2592181.98 | 100.00% | ||||||||
9 | 抛石挤淤 | 1579187.02 | 1579187.02 | 100.00% | ||||||||
10 | 盲沟 | 352683.9 | 352683.9 | 100.00% | ||||||||
11 | 排水沟、截水沟 | 1306228.12 | 1306228.12 | 100.00% | ||||||||
12 | 土工合成材料 | 494676.23 | 494676.23 | 100.00% | ||||||||
13 | 滤沟、滤层 | 5791057.25 | 5791057.25 | 100.00% | ||||||||
14 | 集水井 | 92830.64 | 92830.64 | 100.00% | ||||||||
15 | 施工监测、监控 | 46975.58 | 46975.58 | 100.00% | ||||||||
纵一路 | 3733499.5 | 1259526.96 | 33.74% | |||||||||
1 | 清表 | 30528.84 | 30528.84 | 100.00% | ||||||||
2 | 外借堆载用土 | 801744.7 | 0 | 0.00% | ||||||||
3 | 回填方 | 193075.92 | 0 | 0.00% | ||||||||
4 | 余方弃置 | 341980.72 | 0 | 0.00% | ||||||||
5 | 余方弃置 | 33724.13 | 33724.13 | 100.00% | ||||||||
6 | 碎石压顶 | 22446.4 | 0 | 0.00% | ||||||||
7 | 塑料排水板 | 253499.9 | 0 | 0.00% | ||||||||
8 | 排水板引孔 | 573132.48 | 0 | 0.00% | ||||||||
9 | 盲沟 | 82671.83 | 0 | 0.00% | ||||||||
10 | 排水沟、截水沟 | 30699.23 | 0 | 0.00% | ||||||||
11 | 土工合成材料 | 128961.31 | 0 | 0.00% | ||||||||
12 | 滤沟、滤层 | 1195273.99 | 1195273.99 | 100.00% | ||||||||
13 | 集水井 | 29838.42 | 0 | 0.00% | ||||||||
14 | 施工监测、监控 | 15921.63 | 0 | 0.00% | ||||||||
纵三路 | 5471721.16 | 5471721.16 | 100.00% | |||||||||
1 | 清表 | 45297.34 | 45297.34 | 100.00% | ||||||||
2 | 外借堆载用土 | 1209627.44 | 1209627.44 | 100.00% | ||||||||
3 | 回填方 | 291302.25 | 291302.25 | 100.00% | ||||||||
4 | 余方弃置 | 515961.34 | 515961.34 | 100.00% | ||||||||
5 | 余方弃置 | 50038.38 | 50038.38 | 100.00% | ||||||||
6 | 碎石压顶 | 30639.84 | 30639.84 | 10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价(元) | 完成金额(元) | 完成比例 | ||||||||
7 | 塑料排水板 | 374399.52 | 374399.52 | 100.00% | ||||||||
8 | 排水板引孔 | 815021.88 | 815021.88 | 100.00% | ||||||||
9 | 盲沟 | 114311.29 | 114311.29 | 100.00% | ||||||||
10 | 排水沟、截水沟 | 41934.13 | 41934.13 | 100.00% | ||||||||
11 | 土工合成材料 | 189457.25 | 189457.25 | 100.00% | ||||||||
12 | 滤沟、滤层 | 1738024.31 | 1738024.31 | 100.00% | ||||||||
13 | 集水井 | 39784.56 | 39784.56 | 100.00% | ||||||||
14 | 施工监测、监控 | 15921.63 | 15921.63 | 100.00% | ||||||||
纵四路 | 26301692.13 | 26301692.13 | 100.00% | |||||||||
1 | 清表 | 216211.54 | 216211.54 | 100.00% | ||||||||
2 | 外借堆载用土 | 5829375.01 | 5829375.01 | 100.00% | ||||||||
3 | 回填方 | 1403828.7 | 1403828.7 | 100.00% | ||||||||
4 | 余方弃置 | 2486494.62 | 2486494.62 | 100.00% | ||||||||
5 | 余方弃置 | 238841.28 | 238841.28 | 100.00% | ||||||||
6 | 碎石压顶 | 100026.68 | 100026.68 | 100.00% | ||||||||
7 | 塑料排水板 | 1603497.81 | 1603497.81 | 100.00% | ||||||||
8 | 排水板引孔 | 3724700.22 | 3724700.22 | 100.00% | ||||||||
9 | 抛石挤淤 | 664654.28 | 664654.28 | 100.00% | ||||||||
10 | 盲沟 | 455696.33 | 455696.33 | 100.00% | ||||||||
11 | 排水沟、截水沟 | 136914.1 | 136914.1 | 100.00% | ||||||||
12 | 土工合成材料 | 792262.09 | 792262.09 | 100.00% | ||||||||
13 | 滤沟、滤层 | 8465173.44 | 8465173.44 | 100.00% | ||||||||
14 | 集水井 | 129299.82 | 129299.82 | 100.00% | ||||||||
15 | 施工监测、监控 | 54716.21 | 54716.21 | 10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预算数量 | 完成数量 | 完成比例 | ||||
三 | 桥梁桩基 | 元 | 9619031.39 | 3429404.42 | 35.65% | ||||
4号桥 | |||||||||
1 | 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1200以内 | m | 723.6 | 90 | 12.44% | ||||
2 | 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1500以内 | m | 128.6 | 0 | 0.00% | ||||
3 | 泥浆运输 | m3 | 795.57 | 83.1 | 10.45% | ||||
4 | 截桩头(1000mm灌注桩) | 根 | 24 | 0 | 0.00% | ||||
5 | 截桩头(1500mm灌注桩) | 根 | 4 | 0 | 0.00% | ||||
6 | 钢筋笼 | t | 105.686 | 11.6 | 10.98% | ||||
7 | Φ57×3mm检测管 | t | 11.292 | 1.18 | 10.45% | ||||
8 | 检测管压浆 | m3 | 4.85 | 0 | 0.00% | ||||
49 | 水上桩基础支架、平台 | m2 | 759.5 | 759.5 | 100.00% | ||||
5号桥 | |||||||||
1 | 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1200以内 | m | 1809 | 352 | 19.46% | ||||
2 | 泥浆运输 | m3 | 1420.79 | 251.33 | 17.69% | ||||
3 | 截桩头 | 根 | 60 | 0.00% | |||||
4 | 钢筋笼 | t | 216.692 | 45.17 | 20.85% | ||||
5 | Φ57×3mm检测管 | t | 22.076 | 4.3 | 19.48% |
18 | 钢带增强PE螺旋波纹管DN400 | m | 780 | 780 | 100.00% |
19 | 混凝土管DN600(过路套管) | m | 33.9 | 33.9 | 100.00% |
20 | φ1000圆形砼污水检查井 | 座 | 21 | 21 | 100.00% |
21 | φ1000圆形砼污水沉泥井 | 座 | 6 | 6 | 100.00% |
22 | 打拔钢板桩 | t | 2358.339 | 2358.34 | 100.00% |
23 | 雨水管网 | ||||
24 | 挖沟槽土方 | m3 | 3139.26 | 3139.26 | 100.00% |
25 | 回填方 | m3 | 2333.84 | 2333.84 | 100.00% |
26 | 余方弃置 | m3 | 3139.26 | 3139.26 | 100.00% |
27 | 混凝土管DN300 | m | 165 | 165 | 100.00% |
28 | 混凝土管DN600 | m | 1523.5 | 1523.5 | 100.00% |
29 | 混凝土管DN800 | m | 48.3 | 48.3 | 100.00% |
30 | 混凝土管DN1000 | m | 12.2 | 12.2 | 100.00% |
31 | φ700圆形砖砌雨水检查井 | 座 | 42 | 42 | 100.00% |
32 | φ800排泥阀井 | 座 | 12 | 12 | 100.00% |
33 | 八字式管道出水口DN1000 | 座 | 3 | 3 | 100.00% |
34 | 双篦雨水口 | 座 | 55 | 55 | 100.00% |
35 | 电力管网 | ||||
36 | 涂塑钢管DN200 | m | 224 | 224 | 100.00% |
37 | CPVC电缆保护管Φ160 | m | 6064 | 6064 | 100.00% |
38 | 直通电缆井 | 座 | 19 | 19 | 100.00% |
39 | 电缆分支箱 | 台 | 2 | 2 | 100.00% |
40 | 挖沟槽土方 | m3 | 1279.63 | 1279.63 | 100.00% |
41 | 回填方 | m3 | 956.95 | 956.95 | 100.00% |
42 | 余方弃置 | m3 | 1279.63 | 1279.63 | 100.00% |
43 | 电信管网 | ||||
44 | 涂塑钢管DN150 | m | 216 | 216 | 100.00% |
45 | 双壁波纹管φ110 | m | 6064 | 6064 | 100.00% |
46 | 直通电缆井 | 座 | 19 | 19 | 100.00% |
47 | 电缆分支箱 | 台 | 2 | 2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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