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大学城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施工)(重新招标)投标邀请书 |
2021-11-17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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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福建鸿源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全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鑫楷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绿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丞和建设有限公司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学城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施工)(重新招标),已由福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榕高新区经发[2021]18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澳星同方净水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州澳星同方净水业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闽侯县上街镇马保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大学城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施工,工程控制价暂按19910.81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大学城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施工,包括新建单体、新建进出水管网、原河道回填及新建混凝土管涵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7万m3/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暂按19910.81万元;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8个月;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5标段划分(如果有):/ ; 2.6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程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 3.6.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投标人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单位,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自2019年7月19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自2019年8月16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17日9时00分00秒至2021年11月23日17时30分00秒到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东街43号新都会财经广场3层E单元)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榕建筑[2018]154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银行保函;④保险保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2月9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东街43号新都会财经广场3层E单元);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信息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澳星同方净水业有限公司; 地址:闽侯县上街镇马保村大学城污水处理厂,邮编:350000; 电话:0591-83847842,传真:/;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东街43号新都会财经广场3层E单元,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 / 电话:15859433258;传真:0591-87679266; 联系人: 李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澳星同方净水业有限公司监察部门 地址:闽侯县上街镇马保村大学城污水处理厂 联系电话:0591-838478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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