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12000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10/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翠发改发[2021] 161、59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宜宾市三鼎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2 建设地点: 翠屏区将军街
2.3 项目规模: 提升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实施业务用房加固改造、医疗设备购置、医院信息化建设、污水处理系统改造及附属配套工程等。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改造A区和B区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约22100平方米,B区约3000平方米业务用房加固,包括结构加固、室内建筑设施及外立面改建,水电及消防系统安装、医疗专项工程等;购置医疗设备设施83台/套;医疗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等。
2.4 计划工期: 4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2年12月
2.5 项目总投资: 12000.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区财政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1200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5 个(0-10房屋建筑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5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8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 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印章(方章)资格; (2) 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印章(方章)资格;(3) 专职技术人员2名:具有四川省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印章(方章或圆章)资格。注: a. 拟派本项目人员中至少应配备工程技术、工程造价的专业技术人员各1人。b、以上人员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毕业证(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和执业资格信息网络查询截图)、申请人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最近6个月社保证明和建设主管部门网络查询截图等有效证明,提供职称证和行政主管部门职称任职资格文件扫描件。C、以上所有人员须从事招标代理资格满2年及以上(以取得从业证或印章编号发证时间计算),并提供完整证明材料。d、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个人业绩须是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业绩,并为房屋建筑类。e、比选人在相关网站进行核查如不一致做不通过处理。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从事本项目的企业、人员、业绩、资格严格按照四川省相关条例和操作规程执行,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4、 类似项目个人业绩资料按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2.1、2.6、2.7、2.8、2.9、2. 10条文要求提供四川省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的相关证明材料,项且的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金额之和为准,弄虚作假行为被举报并经查实后将报有关部门按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3.5进行处理,提供信用中国,四川(工程信用库)A级以上信用查询证明。(特别提示:申请人所递交的申请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如申请文件存在虚假,在资格审核阶段,比选人应将该申请文件也不通过资格审核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申请文件存在虚假的,比选人或招标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并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2年10月20日09时00分 至 2022年10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2年10月20日09时00分至 2022年10月25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宜宾市三鼎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文先生
电 话: 0831-6162702
传 真:
2022年10月20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翠发改发[2021] 161、59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宜宾市三鼎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2 建设地点: 翠屏区将军街
2.3 项目规模: 提升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实施业务用房加固改造、医疗设备购置、医院信息化建设、污水处理系统改造及附属配套工程等。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改造A区和B区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约22100平方米,B区约3000平方米业务用房加固,包括结构加固、室内建筑设施及外立面改建,水电及消防系统安装、医疗专项工程等;购置医疗设备设施83台/套;医疗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等。
2.4 计划工期: 4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2年12月
2.5 项目总投资: 12000.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区财政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1200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5 个(0-10房屋建筑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5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8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 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印章(方章)资格; (2) 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印章(方章)资格;(3) 专职技术人员2名:具有四川省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印章(方章或圆章)资格。注: a. 拟派本项目人员中至少应配备工程技术、工程造价的专业技术人员各1人。b、以上人员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毕业证(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和执业资格信息网络查询截图)、申请人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最近6个月社保证明和建设主管部门网络查询截图等有效证明,提供职称证和行政主管部门职称任职资格文件扫描件。C、以上所有人员须从事招标代理资格满2年及以上(以取得从业证或印章编号发证时间计算),并提供完整证明材料。d、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个人业绩须是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业绩,并为房屋建筑类。e、比选人在相关网站进行核查如不一致做不通过处理。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从事本项目的企业、人员、业绩、资格严格按照四川省相关条例和操作规程执行,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4、 类似项目个人业绩资料按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2.1、2.6、2.7、2.8、2.9、2. 10条文要求提供四川省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的相关证明材料,项且的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金额之和为准,弄虚作假行为被举报并经查实后将报有关部门按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3.5进行处理,提供信用中国,四川(工程信用库)A级以上信用查询证明。(特别提示:申请人所递交的申请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如申请文件存在虚假,在资格审核阶段,比选人应将该申请文件也不通过资格审核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申请文件存在虚假的,比选人或招标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并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2年10月20日09时00分 至 2022年10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2年10月20日09时00分至 2022年10月25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宜宾市三鼎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文先生
电 话: 0831-6162702
传 真:
2022年10月20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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