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高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诏安县霞洋佳苑及配套项目(一期)消防设施检测单位比选公告发布时间2023-07-26本比选项目诏安县霞洋佳苑及配套项目(一期)消防设施检测单位,业主单位为漳州城诏房地产有限公司。
现由我公司拟组织公开比选,并以低价中选的方式确定本项目竣工验收前消防设施检测单位。
比选具体事项如下:一、 比选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诏安县霞洋佳苑及配套项目(一期)消防设施检测单位2、建设地点:该项目投建于诏安县国道228线以南、深桥村以西。
3、建设规模及内容:1)建筑面积:三个地块总建筑面积:432278.3㎡;
具体面积明细如下:诏安县霞洋佳苑及配套项目-诏2021X01地块楼号总建筑面积(㎡)消防高度(m)层数(层)工程类别1#7408.9253.1地上17层二类高层住宅建筑2#7406.8852.5地上17层二类高层住宅建筑3#7406.8852.5地上17层二类高层住宅建筑4#7408.9153.1地上17层二类高层住宅建筑5#6540.0346.5地上15层二类高层住宅建筑6#6840.646.5地上15层二类高层住宅建筑7#6738.1646.5地上15层二类高层住宅建筑8#8242.0252.5地上17层二类高层住宅建筑9#7408.0852.5地上17层二类高层住宅建筑10#8022.5552.5地上17层二类高层住宅建筑11#8018.0552.5地上17层二类高层住宅建筑12#7406.8852.5地上17层二类高层住宅建筑13#7631.3552.5地上17层二类高层住宅建筑14#8002.8948.5地上16层二类高层住宅建筑15#8150.8948.5地上16层二类高层住宅建筑16#8237.1548.5地上16层二类高层住宅建筑17#7997.6648.5地上16层二类高层住宅建筑18#8159.9248.5地上16层二类高层住宅建筑19#7593.1352.5地上17层二类高层住宅建筑20#7647.3152.5地上17层二类高层住宅建筑21#7593.1352.5地上17层二类高层住宅建筑22#7639.2152.5地上17层二类高层住宅建筑幼儿园5022.1716.65地上3层小型公共建筑地下室51107.45//I类大型汽车库合计223630.22诏安县霞洋佳苑及配套项目-诏2021X02地块楼号总建筑面积(㎡)消防高度(m)层数(层)工程类别1#17514.6652.3地上17层二类高层住宅建筑9#52.3地上17层二类高层住宅建筑2#24962.9652.3地上17层二类高层住宅建筑3#52.3地上17层二类高层住宅建筑4#52.3地上17层二类高层住宅建筑5#7411.5252.3地上17层二类高层住宅建筑6#7104.449.3地上16层二类高层住宅建筑7#8437.4552.3地上17层二类高层住宅建筑8#7520.1152.3地上17层二类高层住宅建筑地下室23245.17//I类大型汽车库合计96196.27诏安县霞洋佳苑及配套项目-诏2021X03地块楼号总建筑面积(㎡)消防高度(m)层数(层)工程类别1#24680.4352.3地上17层二类高层住宅建筑2#52.3地上17层二类高层住宅建筑3#49.0地上16层二类高层住宅建筑4#31812.8249.3地上16层二类高层住宅建筑5#52.3地上17层二类高层住宅建筑6#49.1地上17层二类高层住宅建筑7#51.7地上17层二类高层住宅建筑8#6555.3845.7地上15层二类高层住宅建筑9#7600.4445.6地上15层二类高层住宅建筑10#7290.7246.3地上15层二类高层住宅建筑11#6974.8649.3地上16层二类高层住宅建筑地下室27537.16//I类大型汽车库合计112451.814、消防验收检测范围及内容:按照《福建省消防工程质量动态监管记分条款汇总表》共606条的内容检测,包含本项目全部消防验收检测内容。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消防验收检测合格之日止。
6、质量要求:应达到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及当地消防部门的相关检测要求。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1、比选申请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比选申请人必须为福建省消防技术服务信息平台公布的维护保养检测机构(网址:http://pa.ebfire.cn:9090/#/orgList)且等级为三星级及以上,并提供系统截图;
3、比选申请人应提供有效的、最新的企业年度报告公示证明(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或打印最新企业年度报告,未满一年的新公司无需提供);
4、拟派的检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或取得福建省消防专业技术综合考试合格人员。
同时,拟派的检测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在职证明(自本比选公告发出之日起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所署单位为准);
5、比选申请人应遵守《企业信誉承诺函》的条款,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比选申请人将不得再参加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今后所组织的各项比选活动;
6、《报价承诺函》中的检测费用和服务期限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7、按比选文件的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并提供比选保证金缴款凭证及开户许可证。
三、比选办法1、比选办法:采用低价中选。
2、根据《建筑与市政工程饰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及《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消防检测服务费最高限价为32万元。
比选申请人承诺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
3、合同价格形式:采用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包含:完成合同约定的消防设施检验检测工作,并出具经消防部门审批通过的检测报告所需的一切费用,并按照比选文件的条件承接本工程消防检测任务。
四、领取比选文件时间及地点1、地点:(漳州市)2、时间: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北京时间2023年 7 月 26 日至2023年 7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5时00 分至 17时00 分购买比选文件。
五、比选保证金1、本项目比选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仟肆佰元整(¥
6400.00)。
2、提交方式①比选申请人须于2023年7月31日北京时间16:00时前将比选保证金人民币陆仟肆佰元整(¥
6400.00)以企业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至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人银行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
诏安县霞洋佳苑及配套项目(一期)消防设施检测单位比选保证金”
未按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将不得参与比选。
3、比选保证金的退还比选申请人的比选保证金退还须提交保证金收据(加盖公章)、银行汇款凭证(加盖公章)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待所有比选申请人材料齐全且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后 10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六、履约保证金1、中选人应在比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比选申请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向比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签约价的10%;
履约保证金于提交消防设施检验检测报告且经消防部门审批通过后7天内,一次性返还履约担保金 (不计利息)。
七、比选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1、比选地点:漳州市2、比选时间: 2023年 8 月 1 日(北京时间)9时30分;
3、递交相关资料时间:2023年 8 月 1 日(北京时间)9时 00分至 9 时30分截止,逾期递交资料的,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报名前邮箱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先生手 机:18519272310邮 箱:zbbm66@126.com(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和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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