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现就金华市区2024年度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ZJZY2024-FWCG40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简要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
1 | 金华市区2024年度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项目 | 具体要求详见 《招标需求》 | 项 | 1 | 20万元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转包和分包;
(8)特定条件:无。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1月0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投标人采取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提交报名资料(邮件获取请将资料发送至1067652585@qq.com,联系电话13566741350)。
3、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现金或银行转账至以下账户:
户名: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金华市铁岭头支行
账号:1208013019200027913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授权书上须明确授权代表姓名、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特定条件要求的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料(如有)。
注:报名时,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后不视为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资格评审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为准。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4日9时 30 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04日9时 30 分;本次招标将在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金华市迎宾大道128号二楼开标室开标。
十、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gov.cn)
十一、投标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4年11月04日9时 30 分(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金华市迎宾大道128号二楼开标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十二、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查询;
2.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人: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79-8239640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迎宾大道128号
联 系 人:黄伟艳 联系电话:13566741350
质疑联系人:庄晓郁 联系电话:0579-8241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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