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诉讼服务大厅办公家具采购 | ||
品目 | 服务/批发和零售服务/零售服务/五金、家具和室内装修材料专门零售服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家具维修和保养服务,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家具、用具和装具租赁服务,货物/家具用具/其他家具用具,货物/家具用具/家用家具零配件,货物/家具用具/组合家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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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田阳县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田阳县 | 公告时间 | 2019年09月10日 12:03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9年09月03日 | 成交日期 | 2019年09月10日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张英、李昌、蒙平南 | ||
总成交金额 | ¥33.8248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潘雪梅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6-2805628 | ||
采购单位 | 田阳县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田阳县敢壮大道中段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蒙平南 联系电话:0776-321241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新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百色市向阳路7号阳光新城B栋8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潘雪梅0776-2805628 |
广西新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田阳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诉讼服务大厅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SZC2019-J1-03152-GXXQ)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BSZC2019-J1-03152-GXXQ
项目名称:诉讼服务大厅办公家具采购
项目联系人:潘雪梅
联系方式:0776-280562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田阳县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田阳县敢壮大道中段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蒙平南 联系电话:0776-3212410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新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百色市向阳路7号阳光新城B栋80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潘雪梅0776-2805628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BSZC2019-J1-03152-GXXQ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9月03日
成交日期:2019年09月10日
总成交金额:33.8248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1.成交供应商名称:百色市安诺办公家具销售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广西百色市右江区城东路旧飞机场A5地块15栋13号
3.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叁万捌仟贰佰肆拾捌元整(¥338248.0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74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桂价费【2011】55号文件计取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英、李昌、蒙平南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广西新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田阳县人民法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9年9月9日就诉讼服务大厅办公家具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诉讼服务大厅办公家具采购(采购项目编号:BSZC2019-J1-03152-GXXQ )
二、采购项目的简要说明:
采购内容:采购立案区服务台、法警值班台、诉导台、书写区书写台、屏风、候访区椅子等一批货物,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19年9月3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了采购公告。
四、谈判日期:2019年9月9日9时30分
谈判地点:广西新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百色市向阳路7号阳光新城B栋8楼803室会议室)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张英、李昌、蒙平南
五、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百色市安诺办公家具销售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广西百色市右江区城东路旧飞机场A5地块15栋13号
3.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叁万捌仟贰佰肆拾捌元整(¥338248.00)
4.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桂价费【2011】55号文件计取
5.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人民币伍仟零柒拾肆元整(¥5074.00)
六、联系事项: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新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百色市向阳路7号阳光新城B栋801室联系邮编:533000
项目负责人:潘雪梅
联系电话:0776-2805628/17777605330传真:0776-2805628
2. 采购单位名称:田阳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蒙平南联系电话:0776-3212410
地址:田阳县敢壮大道中段
3. 监督管理部门:
田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电话0776-3280823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广西新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采购立案区服务台、法警值班台、诉导台、书写区书写台、屏风、候访区椅子等一批货物,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