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罗湖区沙湾路337号沙湾联检办公楼一楼335-0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ZX002411295 | 项目名称 | 罗湖区沙湾路337号沙湾联检办公楼一楼335-0 |
起始日期 | 2025年01月02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1月15日 17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沙湾检查站 |
面积/数量 | 125.3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其它权属证明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3年 | 免租期 | 无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30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54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自第2个合同年开始租金每1个合同年递增3%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 | ||
履约条件 | 1)本项目物业为现状出租,竞标人全面了解本项目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面积、装修情况、租赁现状及物业存在的其他瑕疵等)及物业公开招租信息,愿意自行承担承租物业后的一切风险,并填写《物业自主公开招租条件及现场勘察确认表》后方可竞标,竞标人现场勘察需经招租方确认,由招租方出具勘察确认表,作为竞标人参与竞标的凭据之一。中标后按物业现状接收; 2)如本项目物业管辖单位为口岸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单位,竞标人承诺自行与物业管辖单位协调解决水电供应、费用缴纳及装修装饰审批等,同时装修装饰方案需经招租方审批同意方可实行; 3)如本项目物业管辖单位为口岸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单位,竞标人知悉口岸物业管理的特殊性和风险性,租赁物业用途需保证符合招租方的规定,且商业经营业态、管理和安全生产等需服从政府和口岸管理单位的相关要求,知悉经营的局限性和风险,如发现承租人租赁物业用途,商业经营业态等不符合招租方租赁用途的规划设计、施工等,招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且不赔偿承租人损失,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并保留向承租人追究损失的权利; 4)竞标人中标后按招租方的规范文本内容签订租赁合同,招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承租方需严格按照签订的租赁合同履约,如违反租赁合同条款,出租方有权免责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收回物业场地,不承担承租方的一切经营投入损失; 5)在合同租期内,如因政府(包括但不限于行政管理部门或上级主管单位)需要改造、拆迁等行政行为须终止合同的,承租方及出租方须无条件服从,出租方不给予承租方任何形式的补偿(包括乙方自建、加建部分以及相关的装修装饰成本等),也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租金、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按实际使用时间计收; 6)本项目物业实行公开招租,一次性报价,最高价为中标价; 7)竞标人需在公开招租截止时间前向招租方足额缴纳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招租底价的两个月费用总额),未缴纳、未足额缴纳或逾期缴纳交易保证金均视为自愿放弃竞标资格,竞标人中标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交易保证金可自动转为租赁保证金,竞标人中标后不履行租赁合同签订则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竞标人未中标,则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可在本招租结果公示期满后30日内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8)招租方要求的其他条件等。 | ||
其他补充说明 | 1.竞标人竞标前须在缴纳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向招租方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未缴纳、未足额缴纳或逾期缴纳交易保证金均视为自愿放弃竞标资格。 2.竞标人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必须于招租公示结束前到深圳市口岸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物业经管部递交竞标申请书等相关资料,逾期或未提交竞标申请书等相关资料均视为自愿放弃竞标资格。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通过竞价方式,一次性报价,最高价为中标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如公开招租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可以采取协议租赁方式,并按规定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方可实施,但租金标准仍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公开招租无报名者,经原决策机构批准,可按不低于招租底价90%的价格重新公开招租。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正常经营的企业或依法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的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在出租方处无欠租、欠薪等不良记录,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在出租方处无欠租、欠薪等不良记录,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竞标人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竞标人为企业组织、个体工商户等(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缴纳交易保证金凭证; 2.竞标申请书;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承租物业的水电供应、水电费用缴纳及装修装饰等均由承租方自行与物业管理相关单位协商解决的承诺书; 7.缴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用于退还未中标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8.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竞标人为个人(以下材料均需加按指模): 1.缴纳交易保证金凭证; 2.竞标申请书; 3.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承租物业的水电供应、水电费用缴纳及装修装饰等均由承租方自行与物业管理相关单位协商解决的承诺书; 5.缴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用于退还未中标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6.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1月15日 17时00分00秒 |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 深圳市口岸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 出租方地址 | 深圳市口岸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物业经管部 |
业务咨询人员1 | 叶先生 | 业务咨询电话1 | 83774221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口岸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物业经管部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13532.40元 | ||
收款信息 | 竞标人竞标前须缴纳招租底价的2个月月租赁费用总额作为交易保证金至招租方如下账户: 户 名:深圳市口岸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深圳河套皇岗分行 账 号:757557941030 如未缴纳、未足额缴纳或逾期缴纳交易保证金均视为自愿放弃竞标资格。竞标人中标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交易保证金可自动转为租赁保证金,竞标人中标后不履行租赁合同签订则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竞标人未中标,则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可在本招租结果公示期满后30日内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 2025年01月15日 17时00分0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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