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市皇姑区城市建设局首府经济开发区地块储备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勘察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5/0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sy-2025-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沈阳市皇姑区城市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024-8662153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顺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景垚024-81176709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14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2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首府经济开发区地块储备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勘察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0-41号2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SY-2025-001
项目名称:首府经济开发区地块储备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勘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查明拟建场地有无影响场地稳定性的不良地质作用,若存在时分析其类型、成因、规模及危害程度,提出整治方案的建议。
(2)查明拟建场地工程影响范围内的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查明特殊性岩土的类型、成因、分布、发育程度及其工程影响,提出处理措施的建议。
(3)调查对工程不利的地下埋藏物。
(4)查明对工程有影响的地下水的埋藏条件、分布特征,提供勘察时的地下水位及其变化幅度、地下水历年最高水位,分析其对路基设计和施工的影响。
(5)判定水和土对道路结构材料的腐蚀性。
(6)对场地地震效应做出评价,提供抗震设防烈度、建筑的场地类别,判定场地内饱和粉土、砂土地震液化的可能性。
(7)对拟建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路基的稳定性和均匀性进行分析评价。
(8)提出安全可靠、技术可行的路基基础方案建议并提供设计所需岩土参数。
(9)对拟建道路涉及的其他岩土工程问题进行分析评价并提供方案建议及设计所需岩土参数。
(10)分析施工可能遇到的地质问题及工程与周边环境的相互影响,并提出防治措施和监测的建议。
(11)查明沿线各区段的路基湿度状况,并提供划分路基干湿类型所需参数;提供拟建场地地基土的标准冻结深度。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历日内(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7日 至 2025年01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0-41号2门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件领取(具体电话咨询)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0-41号2门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2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0-41号2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适用于邮件领取方式
发送邮件包含以下材料扫描件至liaoningshunyi163@163.com;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版(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采购文件领取信息表(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移动电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皇姑区城市建设局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024-866215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顺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 10-41 号 2 门
联系方式:景垚 024-811767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景垚
电 话: 024-81176709
首府经济开发区地块储备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勘察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0-41号2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SY-2025-001
项目名称:首府经济开发区地块储备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勘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查明拟建场地有无影响场地稳定性的不良地质作用,若存在时分析其类型、成因、规模及危害程度,提出整治方案的建议。
(2)查明拟建场地工程影响范围内的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查明特殊性岩土的类型、成因、分布、发育程度及其工程影响,提出处理措施的建议。
(3)调查对工程不利的地下埋藏物。
(4)查明对工程有影响的地下水的埋藏条件、分布特征,提供勘察时的地下水位及其变化幅度、地下水历年最高水位,分析其对路基设计和施工的影响。
(5)判定水和土对道路结构材料的腐蚀性。
(6)对场地地震效应做出评价,提供抗震设防烈度、建筑的场地类别,判定场地内饱和粉土、砂土地震液化的可能性。
(7)对拟建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路基的稳定性和均匀性进行分析评价。
(8)提出安全可靠、技术可行的路基基础方案建议并提供设计所需岩土参数。
(9)对拟建道路涉及的其他岩土工程问题进行分析评价并提供方案建议及设计所需岩土参数。
(10)分析施工可能遇到的地质问题及工程与周边环境的相互影响,并提出防治措施和监测的建议。
(11)查明沿线各区段的路基湿度状况,并提供划分路基干湿类型所需参数;提供拟建场地地基土的标准冻结深度。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历日内(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7日 至 2025年01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0-41号2门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件领取(具体电话咨询)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0-41号2门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2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0-41号2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适用于邮件领取方式
发送邮件包含以下材料扫描件至liaoningshunyi163@163.com;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版(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采购文件领取信息表(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移动电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皇姑区城市建设局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024-866215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顺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 10-41 号 2 门
联系方式:景垚 024-811767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景垚
电 话: 024-81176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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