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D511ESCB-D511-AD1项目(B点)D511ESCB点ADAS实车场地、道路测试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1/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见斗1991729450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D511ESCB-D511-AD1项目(B点)D511 ESC B点ADAS实车场地、道路测试(一次变更)
D511ESCB-D511-AD1项目(B点)D511 ESC B点ADAS实车场地、道路测试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4-01-17 13:51:40



我公司受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委托,对D511ESCB-D511-AD1项目(B点)D511 ESC B点ADAS实车场地、道路测试项目(标段编号:0736-ZB20230755/01)进行招标采购,该项目经评审无中标候选人推荐。







一.项目流标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汽院智能网联科技有限公司间存在绝对控股关系,按照上述法条规定,两家投标人在本项目的投标无效。评标委员会认为排除上述两家投标人后,有效投标人数量小于最少开标家数。本项目应做流标处理。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将《异议书》上传至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异议书》由应加盖异议人单位公章,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人应保证其提出异议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异议书》未加盖公章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请求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或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的;

4)异议涉及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3、异议处理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胡见斗

电话:19917294508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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