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阳市文峰区中华路七个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光明路路东四个地块电力外线工程施工(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金额
186.16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2/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17-410502-78-01-044158
预算金额211.93万元
招标公司安阳经济开发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煜翔182037218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志勇13007590700
中标公司河南久凯建筑集团有限公司186.16万元
中标联系人杨宁
公告正文
安阳市文峰区中华路七个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光明路路东四个地块电力外线工程施工(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安阳市文峰区中华路七个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光明路路东四个地块电力外线工程施工(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河南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安阳经济开发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对安阳市文峰区中华路七个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光明路路东四个地块电力外线工程施工(二次)进行公开招标,开标会议于2024年12月23日9时00分,按规定的程序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集中开标大厅8室准时召开,经评标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1.1、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情况
1.2、中标候选人业绩
1.3、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建造师)业绩
1.4、其他荣誉奖项
二、废标情况及原因
河南创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项目组成材料员、安全员劳动合同过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无效;安阳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投标无效。
三、报价修正
无。
四、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
五、公示媒体及时间
六、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七、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八、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安阳市文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502005586100C
联系人:宋善闻
电话:0372-5066406
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经济开发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煜翔
电话:182037218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志勇
电话:13007590700
安阳市文峰区中华路七个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光明路路东四个地块电力外线工程施工(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河南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安阳经济开发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对安阳市文峰区中华路七个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光明路路东四个地块电力外线工程施工(二次)进行公开招标,开标会议于2024年12月23日9时00分,按规定的程序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集中开标大厅8室准时召开,经评标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项目投资代码 | 2017-410502-78-01-044158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河南久凯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永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正大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500MA3XATYU85 | 91410500663427187F | 914105006634123996 | |
评标总得分 | 91.74 | 90.38 | 90.22 | |
投标报价(元) | 1861666.18 | 1874563.21 | 1876139.39 | |
项目经理(建造师) | 杨宁 | 刘沙 | 朱素英 | |
质量目标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招标控制价(元) | 2119325.83 | |||
工期 | 40日历天 | 40日历天 | 40日历天 | |
资格能力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1.1、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姓 名 | 人员类别 | 职业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1 | 河南久凯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杨宁 | 项目经理 (建造师)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豫241151572188 |
2 | 永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刘沙 | 项目经理 (建造师)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豫241181836512 |
3 | 河南正大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朱素英 | 项目经理 (建造师)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豫1412016201900099 |
1.2、中标候选人业绩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竣工验收时间 | 合同签订规模 |
1 | 河南久凯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无 | 无 | / | 无 |
2 | 永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①御水园商住小区电力工程总承包 ②安阳师范学院扩建一期工程弦歌大道南校区 1#、3#教学楼配电室工程及部分低压配电屏的采购与安装工程 | ①安钢集团金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②安阳师范学院 | ①2020.12.22 ②2021.5.27 | ①35940000元 ②4032591.03元 |
3 | 河南正大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①安阳市四海嘉苑二期住宅小区项目高低压配电工程 ②安阳县生态走廊配电工程 | ①安阳市国友置业有限公司 ②安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①2022.12.20 ②2021.11.6 | ①9553977.78元 ②1474916.71元 |
1.3、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建造师)业绩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竣工验收时间 | 合同签订规模 |
1 | 河南久凯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无 | 无 | / | 无 |
2 | 永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①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雷市庄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小区配电工程 ②安阳市龙安区四府坟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配电工程三次 | ①安阳惠民住房保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②安阳惠民住房保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①2020.4.9 ②2023.10.26 | ①6205022.5元 ②6199660.63元 |
3 | 河南正大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无 | 无 | / | 无 |
1.4、其他荣誉奖项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评审项目 | 获奖情况 | 时间 |
1 | 河南久凯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人获最高质量奖项情况 | 无 | / |
投标人获安全文明奖项情况 | 无 | / | ||
投标人获建筑业先进企业情况 | 2023年度安阳市建筑业质量管理先进企业、2023年度安阳市建筑业安全管理先进企业、2023年度安阳市建筑业先进企业 | 2024.3 | ||
投标人获省、市投标先进企业情况 | 2023年度河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诚实守信单位 | 2024.4 | ||
2 | 永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人获最高质量奖项情况 | 无 | / |
投标人获安全文明奖项情况 | 无 | / | ||
投标人获建筑业先进企业情况 | 2023年度安阳市建筑业质量管理先进企业、2023年度安阳市建筑业安全管理先进企业、2023年度安阳市建筑业先进企业 | 2024.3 | ||
投标人获省、市投标先进企业情况 | 无 | / | ||
3 | 河南正大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投标人获最高质量奖项情况 | 无 | / |
投标人获安全文明奖项情况 | 无 | / | ||
投标人获建筑业先进企业情况 | 2023年度安阳市建筑业质量管理先进企业、2023年度安阳市建筑业安全管理先进企业、2023年度安阳市建筑业先进企业 | 2024.3 | ||
投标人获省、市投标先进企业情况 | 2023年度安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诚实守信单位 | 2024.5 |
二、废标情况及原因
河南创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项目组成材料员、安全员劳动合同过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无效;安阳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投标无效。
三、报价修正
无。
四、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商务标得分 | 信誉标得分 | 总得分 |
1 | 河南久凯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88.74 | 3.00 | 91.74 |
2 | 永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85.38 | 5.00 | 90.38 |
3 | 河南正大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85.42 | 4.80 | 90.22 |
4 | 河南辉耀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79.37 | 0.00 | 79.37 |
五、公示媒体及时间
公示媒体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公示时间 | 2024年12月26日至2024年12月30日 |
六、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七、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八、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安阳市文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502005586100C
联系人:宋善闻
电话:0372-5066406
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经济开发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煜翔
电话:182037218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志勇
电话:1300759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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