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龙华区大浪石凹股份合作公司第二工业区第6栋厂房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19/11/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龙华区大浪石凹股份合作公司第二工业区第6栋厂房 报名竞买 项目信息查看 || 深圳公有产权交易平台
龙华区大浪石凹股份合作公司第二工业区第6栋厂房 招租信息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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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JT04201900366 | ||
项目交易机构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深圳市大浪石凹股份合作公司 | |
地址 |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新石社区石凹村一区156号3层 | ||
公告时间 | 公告时间 | 2019年11月07日 至 2019年11月18日 | |
公告总天数(自然日) | 12 | ||
延牌信息 | 延牌条件 | 没有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
最多延牌次数(次) | 2 | ||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 资产概括 | 物业位于深圳市龙华区大浪石凹股份合作公司第二工业区第6栋,占地面积为2000平方米,共4层,出租面积6780平方米,面积以出租方实际测绘面积为准。租赁物业属于深圳市大浪石凹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来源合法、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房产,目前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有权属说明。原租赁合同已到期,仍在使用中,物业按现状出租,承租方应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悉,并无任何异议。 | |
出租用途 | 厂房 | ||
出租数量(㎡) | 6780 | ||
租赁期限(月) | 19 | ||
免租期 | 1个月(原租户无免租期,含在租赁期限内) | ||
租金公告价格 | 169500.00元/月 (25/月/平方米,含税;每年在上一年的租金基础上递增每平方1元) | ||
租金说明 | 无 | ||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 使用中 | ||
租金支付方式 | 每月10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当月租金,若逾期出租方按日罚以承租方实欠租金千分之一的滞纳金。 | ||
租金支付周期 | 月付 | ||
是否允许承租人二次装修 | 是 |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是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
交易方式的确定 |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采用(网络竞价 )的方式确定承租方 | |
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经股份合作公司履行《龙华新区股份合作公司物业租赁管理规范(试行)》(深龙华发财【2017】11号)第十条规定的决策程序后,可直接出租(价格不得低于底价)。 | ||
出租行为的批准情况 | 决策主体:股东大会;决策文件名:深圳市大浪石凹股份合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及街道办事处备案。 | ||
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企业意向承租方须符合下列条件(不含个体工商户):1、企业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或注销(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为准)。2、企业信用不存在污点,企业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企业需具有市级或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册资金达500万或以上。4、企业2018年度纳税达70万元以上且在深圳市范围内缴税的企业。5、不允许物业公司或中介公司报名(工商许可经营信息不含:物业、中介相关字样,以工商信息查询为准),实体经营企业。6、企业需符合片区产业规划及产业发展导向的工业企业法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法人及相关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法人。 | ||
意向承租方需要提交的资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1、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2、工商信息查询单;3、提供2018年度的纳税证明:4、提供市级或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6、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8、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
履约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需在公告期内(以到账时间为准)缴纳招租保证金人民币508500元至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的,在支付交易服务费并向深圳联交所出具《委托付款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报名时缴纳至深圳联交所结算账户的招租保证金自动转为租赁押金,若租赁押金大于招租保证金,深圳联交所将全部招租保证金转至出租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作为租赁押金的一部分,差额部分由承租方向出租方补缴。若租赁押金小于招租保证金,深圳联交所将招租保证金转为租赁押金的部分转至出租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余额部分在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方凭出租方开具的租赁押金收据办理退还手续,深圳联交所在承租方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剩余招租保证金;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他意向方凭深圳联交所出具的保证金收款凭证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2、按时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最终承租方承租本物业,其从事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龙华区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要求;3、物业管理费每平方每月1.5元人民币,涉及租赁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等费用)概由承租方承担;电梯保养费由承租方负责;4、承租方租用期间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5、房屋装修图纸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6、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允许分租;7、租赁押金:三押一租;8、如新承租方(非原承租方)获得标的承租资格,物业交付时间为原租赁合同到期后1个月内,若原承租方违约未能按期搬迁并向出租方交还租赁物业的,出租方将通过法律途径收回租赁物业后再交付给本次招租的承租方使用。新承租方可选择同意出租方迟延交付租赁物业,租金从实际交付新承租方之日起计算;或新承租方可选择放弃本次承租,但出租方只负责退还新承租方交付的招租保证金外,不承担其他任何的违约赔偿责任;9、承租方为不涉及粉尘、喷油、危险化学品生产、电镀、电池、珍珠棉、泡沫、家私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10、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缴清租金及各项费用;11、所经营项目如需有关部门审批的,须获得审批;12、物业禁止危化行业及对环境影响大的行业使用;13、该物业设有电梯,配备 315千伏用电,承租方须按合同规定使用该租赁物业。 | ||
特别事项说明 | 1、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招租保证金:1.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内签定租赁合同的;1.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1.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1.4、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2、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龙华区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3、承租方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方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承租方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及退还招租保证金的要求。4、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5、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6、以租赁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为准,出租期限截止至2021年6月30日。7、若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8、出租方委派管理员1名,管理员的工资由承租方支付,每月工资为人民币3000元。9、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10、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 ||
备注 | |||
合同格式 | |||
公告披露附件 | 下载【公告披露附件】 | ||
报名登记时间 | 公告期满前 | ||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 508500.00元 | ||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公告期满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账户信息 | |||
户名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 | 华夏银行深圳前海分行营业部 | ||
开户账号 | 16950000000046254 | ||
联系信息 | 业务咨询电话 | 18565847790 13714826458 湛先生 战小姐 | |
传真 | 0755-26577562 | ||
业务投诉电话 | 0755-83690834 |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180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2栋A座11层、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国鸿大厦7栋11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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