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城至黄石新港快速通道(大冶段)总监办中心试验室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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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服务中标公示
作者:招标四部
发布时间:2023-12-15
阅读量:416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BDY-202311GL-019001001
一、招标概况
武汉新城至黄石新港快速通道(大冶段)总监办中心试验室武汉新城至黄石新港快速通道(大冶段)总监办中心试验室于2023年11月16日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3年12月13日在317开标室开标,并于2023年12月13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大冶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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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
葛洲坝集团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
武汉市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湖北华旭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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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4201050.00元 |
4300000.00元 |
4275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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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如有)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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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730 |
730 |
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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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蒋峥 |
杨进 |
张奎 |
证书名称 |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 |
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工程师 |
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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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201811009159、201812009160 |
(公路)检师1351395G |
(公路)检师0711583Q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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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6日至2023年12月18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大冶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大冶市怡和路15号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传真):0714-87200662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153870791993
3.行业主管部门: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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