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遴选公告
屏山县市民中心综合体建设项目融资咨询服务机构
遴选公告
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轩建设”)拟公开遴选屏山县市民中心综合体建设项目融资咨询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屏山县市民中心综合体建设项目融资咨询服务
2、项目规模:总用地面积8599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0000平方米,其中包括全民健身中心一个(含羽毛球、篮球、游泳场),标准运动场一个;市民中心及商业服务、城市展厅约26000平方米,配套的景观绿化、公用设施、体育设施等公共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3、项目内容:本次采购的服务共计1 包,即:屏山县岷江南岸生态修复及环境提升工程融资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1)组织编制项目融资可行性研究报告;(2)项目融资方案筹划及设计;(3)项目承贷主体合规性咨询;(4)项目合规性咨询;(5)项目经济技术评价;(6)项目还款方案策划;(7)政策性银行融资政策解读与指导;(8)项目涉及的财务指导、融资过程管理。(9)协助采购人完善项目申贷管理,协助采购人编制申贷文件。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预算金额:70000万元。
6、最高限价:50.88万元(大写:伍拾万零捌仟捌佰元整)
注:参选人对以上服务价格报包干总价,包含专家费(如有)、差旅费(如有)等一切费用。
7、工作周期:90日历天(注:工作周期是指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第一笔融资贷款放款到位)。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
三、遴选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参选者,请于2022年4月27日至 2022年5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屏山县岷江大厦12楼(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遴选合同部1214号)。
2、报名须提供: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若是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附身份证复印件);
(3)相关资质证明(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站截图为准)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应加盖公司鲜章,不接受邮递报名。
四、参选文件的递交
参选文件应采用A4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密封,(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或扉页至少用表明项目名称、正本或副本、参选公司全称,并由参选单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胶装后正本和副本装入同一个文件袋中,参选单位应在参选文件的外密封袋上注明并注明参选人名称、项目名称并加盖参选单位章(鲜章)。参选文件主要包含以下几个部分内容:
1、包括参选格式文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业绩、方案等。
2、本项目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技术人员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等。
3、本次遴选不接受邮寄的参选文件。
五、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5月9日10时00分。(同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屏山县岷江大厦12楼招标室(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标时,参选人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代理人身份证(必须是原件)。
六、相关事宜
1、参选保证金的缴纳
本标段参选保证金人民币9900元。(大写:玖仟玖佰元整)
2、请参选人于2022年5月8日17时00 分前通过参选单位基本账户汇入以下账户(转账时分别在备注栏应注明项目名称、用途;参选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开户单位: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四川屏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63590120000007911
3、参选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将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视为自动放弃参选。遴选人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后10日内无息向未中标人退还参选保证金(退还参选保证金时提供:参选保证金退款申请书、公司开户许可证、银行转账凭证等)。若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未中标单位的参选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中标通知书的发放。
在遴选人确定中标单位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
履约保证金的交纳。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
中标单位从基本账户汇入以下账户(转账时分别在备注栏应注明项目名称、用途):
开户单位: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四川屏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63590120000007911
6、信息发布
本公告在宜宾企业“e路阳光”公共服务平台。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遴选人: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 0831-8920089
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