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山东省水利厅2023年水土保持事中监管验收报告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山东省水利厅2023年水土保持事中监管验收报告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000000202302003033H2_001
二、合同名称:2023年水土保持事中监管
三、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302003033
四、项目名称:2023年水土保持事中监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山东省水利厅
地 址: 济南市历山路127号
联系方式:66572100
供应商(乙方): 青岛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宁夏路288号G1楼501
联系方式:15563915729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配合水利厅完成38项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持监督检查及对市县开展监管履职督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服务;依法依规对存在问题的项目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建设单位履行水土保持义务,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跟踪问题项目整改情况;及时将相关监督检查信息录入“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汇总监督检查影像、表格信息和矢量化数据,满足水利部、水利厅录入、查验要求;完成分包总结报告编制工作。
服务要求:(一)负责组织检查工作。
(二)对所承担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项目事中监督检查与现场覆职监督检查,提供全方位基础性、技术性支撑。对项且全过程监督检查,具体承担现场勘测与查验、资料收集与整理、信息化影像图片收集与整理、矢量化资料收集与整理、意见初拟,及时准确提交资料并上传成果。按上级政策及标准要求,完成应承担的其他工作。
(三)通过无人机、GPS 征占地、挠动、临时堆土弃土复核位置、面积等。
(四)通过摄像机、记录仪、相机等设备,对检查过程进行音像记录。
(五)通过网络搜索是否存在严重人为水土流失事件,并进行确认,按照国家、行业法规实施检查,定性并留存证明资料。
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完成交付
服务地点:本次监督检查地点涉及临沂市沂南县、蒙阴县、河东区、兰山区、费县、平邑县;枣庄市山亭区、滕州市;菏泽市牡丹区、东明县、郓城县、曹县、鄄城县;东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口区、利津县、东营区、垦利区、广饶县;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茌平县、东阿县、高唐县、临清市、东昌府区;淄博市临淄区、淄川区、周村区、张店区、博山区、高青县;泰安市岱岳区、新泰市、东平县;德州市庆云县;济南市商河县;滨州市惠民县;济宁市嘉祥县、梁山县;青岛市平度市、黄岛区;烟台市芝罘区、福山区、龙口市、莱州市、蓬莱市、招远市;潍坊市昌邑市;日照市岚山区、莒县等。
七、验收日期:2023年11月22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韩民、孟琳、王晓莉
九、验收意见:该技术单位已完成本次委托服务的全部内容,服务内容完整,程序合规,技术资料齐备,已达到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十、其他补充事宜:
一、合同编号:SDGP370000000202302003033H2_001
二、合同名称:2023年水土保持事中监管
三、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302003033
四、项目名称:2023年水土保持事中监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山东省水利厅
地 址: 济南市历山路127号
联系方式:66572100
供应商(乙方): 青岛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宁夏路288号G1楼501
联系方式:15563915729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配合水利厅完成38项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持监督检查及对市县开展监管履职督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服务;依法依规对存在问题的项目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建设单位履行水土保持义务,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跟踪问题项目整改情况;及时将相关监督检查信息录入“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汇总监督检查影像、表格信息和矢量化数据,满足水利部、水利厅录入、查验要求;完成分包总结报告编制工作。
服务要求:(一)负责组织检查工作。
(二)对所承担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项目事中监督检查与现场覆职监督检查,提供全方位基础性、技术性支撑。对项且全过程监督检查,具体承担现场勘测与查验、资料收集与整理、信息化影像图片收集与整理、矢量化资料收集与整理、意见初拟,及时准确提交资料并上传成果。按上级政策及标准要求,完成应承担的其他工作。
(三)通过无人机、GPS 征占地、挠动、临时堆土弃土复核位置、面积等。
(四)通过摄像机、记录仪、相机等设备,对检查过程进行音像记录。
(五)通过网络搜索是否存在严重人为水土流失事件,并进行确认,按照国家、行业法规实施检查,定性并留存证明资料。
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完成交付
服务地点:本次监督检查地点涉及临沂市沂南县、蒙阴县、河东区、兰山区、费县、平邑县;枣庄市山亭区、滕州市;菏泽市牡丹区、东明县、郓城县、曹县、鄄城县;东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口区、利津县、东营区、垦利区、广饶县;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茌平县、东阿县、高唐县、临清市、东昌府区;淄博市临淄区、淄川区、周村区、张店区、博山区、高青县;泰安市岱岳区、新泰市、东平县;德州市庆云县;济南市商河县;滨州市惠民县;济宁市嘉祥县、梁山县;青岛市平度市、黄岛区;烟台市芝罘区、福山区、龙口市、莱州市、蓬莱市、招远市;潍坊市昌邑市;日照市岚山区、莒县等。
七、验收日期:2023年11月22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韩民、孟琳、王晓莉
九、验收意见:该技术单位已完成本次委托服务的全部内容,服务内容完整,程序合规,技术资料齐备,已达到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十、其他补充事宜:
山东省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书(服务类) | ||
采购人全称:山东省水利厅 | ||
供应商全称:青岛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2023年水土保持事中监管 | ||
验收方式:专家验收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合 同 号:SDGP370000000202302003033H2_001 | ||
实际供货日期: | 交货验收日期:2023年11月22日 | 退保证金时间: |
货物质量: | ||
按合同对项目现场进行了监督检查、召开座谈会,就现场检查发现的水土保持问题进行质询及说明,并提出整改意见;所检查项目按要求采用无人机、移动终端等信息化成果收集项目现场信息,收集与整理了矢量化资料。 | ||
安装调试: | ||
履约期质量情况: 我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在合同期限内完成了对38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以及对市县开展监管履职督查工作。在监督检查工作程序、方法适当,人力资源和设备配置满足项目要求。我单位提交成果的数量和质量满足合 | ||
我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在合同期限内完成了对38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以及对市县开展监管履职督查工作。在监督检查工作程序、方法适当,人力资源和设备配置满足项目要求。我单位提交成果的数量和质量满足合 | ||
供应商意见: | ||
我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在合同期限内完成了对38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以及对市县开展监管履职督查工作。在监督检查工作程序、方法适当,人力资源和设备配置满足项目要求。我单位提交成果的数量和质量满足合 | ||
负责人签字 :高峰 | 时间:2023年11月30日 | |
采购人意见: | ||
同意通过验收 | ||
负责人签字 :山东省水利厅 | 时间:2023年11月30日 | |
代理机构意见: | ||
专家名单:韩民、孟琳、王晓莉 | ||
负责人签字 : | 时间:2023年11月30日 | |
注:本报告书一式四份,财政部门一份、代理机构一份、采购人一份、供应商一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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