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标的3:别克牌小型普通客车-川A8N18B
金额
4.82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1/10/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标的3:别克牌小型普通客车-川A8N18B
挂牌日期:2021-10-2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GR2021SC10024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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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标的3:别克牌小型普通客车-川A8N18B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成都博瑞印务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48,20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1-10-22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资产转让的提示提醒内容: 1、根据《成都传媒集团董事会会议纪要》(2021年第6次会议纪要)和2021年5月17日《成都博瑞印务有限公司情况说明》,除本次委托的交通工具类资产尚可使用外,其余委估的闲置设施设备及其备件等资产均已闲置多年且无法正常使用,故本次评估范围内的资产除交通工具按照公允市场价值评估外,其余设施设备及其备件等资产按照残余市场价值评估。 其它披露事项: 1、本次转让标的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现状转让和移交,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2、本次转让标的实物资产包中子资产1、子资产2与子资产5以《资产清单》为参考,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以《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附件《资产明细表》所列资产明细为准现场按资产现状进行交割,不影响本次成交金额。 3、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前往标的现场查证标的物,请与转让方提前联系,意向受让方到现场查证标的物后,本次转让标的实物资产包中子资产1、子资产2与子资产5须与转让方现场签订《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与《资产明细表》,对标的物现状、范围等进行确认(盖章签字)。意向受让方凭签字盖章的《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与《资产明细表》进行报名。大部分拟处置资产的零部件缺失、无法完整交付,转让方不保证本次转让实物的材质、质量、重量、规格、尺寸、完整及性能等,本次转让资产存在的瑕疵和其他问题,请意向受让方慎重对待、认真调研并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成交后,不论标的存在任何问题,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4、本次转让的资产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设备参数等数据可能有误,仅供参考,资产清单不作为交接依据。 5、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技术参数偏差、零部件缺失、使用功能不全、运行状态不稳定等方面的风险),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移交。 6、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已进行现场勘查,对公示清单中的实物现状已进行了解,并确认了实物数量。不得对实物数量及实物能否正常使用提出异议。若竞价成功后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接受实物,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7、本次转让的车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车辆参数等数据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8、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权证、年审、违章、限行范围、行驶公里数、排放标准,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过户及使用等方面的风险),若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同意按照标的现状受让。因此,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9、特别提示:由于车辆停放一定时间可能存在的车胎漏气、油料不足和电瓶以及其它可能存在的部件及备品损坏、缺失等现象,竞买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以上事项为理由要求退换交易标的,成交价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本次处置的车辆过户前的违章由转让方负责。 10、本次车辆交易中涉及的机动车交易税费、牌照工本费、行驶证(含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过户费等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挂牌交易服务费由双方各自承担。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11、转让方承诺配合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前期有未处理完的违章扣分由转让方承担。 12、转让成交后,转、受双方按车辆现状进行交割。 13、车辆交接事项:转、受让方应当共同配合,于合同生效及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并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及其过户。 14、子资产1、子资产2与子资产5交接事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交接。并在受让方进场施工当日(受让方进场时间以转让方书面通知为准,转让方通知进场时间即受让方进场施工起算日。)起60日内全部完成资产的拆除、搬运、清场工作。拆除、搬运及垃圾清理过程中,原则上不得对不在本次处置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及设施设备进行拆除和损坏。如必须进行拆除的,须经转让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破拆。 15、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物资拆除、搬运、垃圾清理及管理费用自理,自行承担拆除、搬运及垃圾清理等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全部安全事故责任,与转让方无关。 16、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及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17、转让开票方式:受让方为一般纳税人的,按13%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受让方为小规模纳税人和自然人的,按13%税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18、现场看货地址:锦江区三色路333号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13882012385 看货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19、资产评估报告不备查。 20、受让方已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双方应支付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应划转的交易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的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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