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浠水县中心】2023年度浠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资人+EPC)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金额
4086.8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xs-202308gt-001001001
预算金额4086.86万元
招标公司浠水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联系人邓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盛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0713-421267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9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23年度浠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资人+EPC)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XS-202308GT-001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2023年度浠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资人+EPC)已由湖北省农业农村厅以鄂农发【2023】1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浠水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县级配套资金(新建项目县级配套由社会投资补充)。招标人为浠水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盛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2.1.1浠水县2023年度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项目(改造提升项目):①策湖流域凤泥沟片区:涉及石牛山、郁港、南畈、风泥沟等4个行政村,改造提升面积为0.4万亩。②芦河流域:涉及油铺咀、苏家窑等2个行政村,改造提升面积为0.25万亩。③蔡河镇乌沙港流域:涉及汪家坳、缪河、邓河坪等3个行政村,改造提升面积为0.25万亩。④巴河伍洲片区:涉及新港、芦花垱、伍洲等3个行政村,改造提升面积0.5万亩。合计1.4万亩。2.1.2浠水县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项目):项目区涉及团陂镇马庙、大屋咀、星月庵、袁家冲、童家冲、牌楼河等6个行政村,新建面积为0.79万亩。 建设规模: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 GB/T 30600-2022》,建设高标准农田2.19万亩(新建高标准农田0.79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4万亩)。主要建设工程有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等。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确定项目投资和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即中标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自筹资金部分投资、项目勘测设计、采购、工程建安施工、附属工程、配套工程等工作,并对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2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9-12 合同估算价:4086.86万元 | |||||||||||||||||||||||||||||||||||||||||
2.3其他:本项目共计投资4086.86万元(新建高标准农田0.79万亩,亩均投资2274元;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4万亩,亩均投资1636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主体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企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1.2资质要求:①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土地规划乙级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施工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联合体投标的须是牵头单位)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或单项合同面积为 15000 亩及以上(土地整治工程或农业综合开发工程或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或旱改水工程或高标准农田工程等)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资料【至少两项齐全,否则不予认定】。 3.1.3人员要求:①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必须是投标人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须是牵头单位的),具有市政公用或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②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③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亏损(2022 年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3.1.5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①、②、③、④提供承诺函;⑤⑥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后;⑦⑧自行承诺);⑨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须提供《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中小企业声明函》按招标文件其他材料中提供的格式要求签字并加盖公章)。(如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并提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的牵头方须为施工单位,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成员(含牵头方)不得超过2家;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④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授权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⑤递交投标文件后,联合体成员不得更换。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8月08日至2023年08月1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29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如有)、相关附件等,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按照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鄂公管文[2021]20号)文件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浠水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浠政发[2021]8 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投票表决法(票决数量法)。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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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07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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