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82.25万元
招标联系人尹晨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花丽娜0431-81619186
标书截止时间2022/08/30
投标截止时间2022/09/16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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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南延工程管片和预制构件生产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4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1号线南延工程全线盾构管片与装配式车站预制构件生产过程及质保期全过程的的施工、竣工验收、工程最终验收和质保期等全过程的监理服务,以上监理工作包括施工阶段,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等。另外,还要配合项目后期的审计工作,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等全过程监理,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估算金额: 182.25万元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标段(包)编号:A3205820001015456003001

建设单位: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标段(包)名称: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南延工程管片和预制构件生产项目监理

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总投资(万元):182.25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地上层数:

地下层数: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1号线南延工程全线盾构管片与装配式车站预制构件生产过程及质保期全过程的的施工、竣工验收、工程最终验收和质保期等全过程的监理服务,以上监理工作包括施工阶段,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等。另外,还要配合项目后期的审计工作,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等全过程监理,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10月01日至2027年09月30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08月24日至2022年08月30日

投标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7开标室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8月30日 16时00分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HYZB-2022-1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南延工程目已由吉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吉发改审批【2022】13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南延工程管片和预制构件生产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南延工程管片和预制构件生产项目监理

2.2建设规模及内容: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南延工程是南北向的轨道交通骨干线,线路穿越长春永春新区,能有效发挥轨道交通的TOD作用,引导城市空间拓展和城市格局合理发展,带动永春新区的开发建设,加强永春新区与主城区的联系;构建快速轨道交通为骨干的城市交通走廊。1号线南延工程沿规划人民大街敷设,北起既有一期工程终点站红嘴子站后区间,向南途经义和村北站、义和村站、兴博路站、义和村南站、永春北站,止于永春南站。南延工程总长度7.146km,全线共设置6座车站,换乘站1座,为永春北站,与规划双阳线换乘。作为既有工程延伸线路,本期不增设场段。

2.3项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4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1号线南延工程全线盾构管片与装配式车站预制构件生产过程及质保期全过程的的施工、竣工验收、工程最终验收和质保期等全过程的监理服务,以上监理工作包括施工阶段,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等。另外,还要配合项目后期的审计工作,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等全过程监理,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5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

2.6计划工期: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止。

2.7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业绩要求:近五年(2017年至今)完成城市轨道交通土建工程类似项目监理业绩至少一项(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且项目已竣工验收或投入使用。投标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3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并同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执行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建质【2016】23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需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2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出的可提供财务报表加盖企业公章;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出的可提供财务报表加盖企业公章及2022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在近三年(2019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外省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8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9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综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24日9时00分至2022年8月30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确定为:2022年9月1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7开标室。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3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于开标时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远程开标会议室的账号、密码,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长春市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系统维护,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湖中街与华庆路交汇

联系人:尹晨

联系电话:0431-8433615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元1016室

联系人: 花丽娜

电 话: 0431-81619186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 (点击打开);

(2)登录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客服)、17767766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附件:

    66666.pdf

关联采购公告 关联更正公告 关联结果公告 关联合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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