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舟山市城市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882.84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1/03/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882.84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恒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580-2160252
中标联系人黄勇干
公告正文
舟山市城市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舟山市城市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中标候选人公示

舟山市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建设的舟山市城市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由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恒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组织公开招标。于202133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推荐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浙江京航系统集成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浙江欣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德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新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总负责人: 黄勇干 投标报价:18828432工期设计采购施工总工期为9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及图纸审查期10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和海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浙江信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总负责人:杨健健 投标报价:17999550工期设计采购施工总工期为9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及图纸审查期10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总负责人:唐立江 投标报价:18657057工期设计采购施工总工期为9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及图纸审查期10日历天。

评标纪要:评标委员会在商务标评审过程中发现绍兴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正本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价格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签字或盖章。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7.3条 “凡注明投标人签署或盖章之处必须签署和/或盖章。” 规定,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第四点评标程序符合性审查规定(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凡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关键格式严重不符合有关规定或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应评定该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经讨论后一致认定,绍兴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134日始3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名义加盖公章、个人必须署实名)。

招 标 人:舟山市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268006885

代理机构:浙江恒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80-2160252

行政监督: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80-2616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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