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45万元
招标联系人华婷婷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童晨025-6868751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5
公告正文

(市交易中心)龙潭水厂扩建工程(一期二步)勘察招标公告(重新公告第1次)

信息发布时间:2023-04-25 12:10:25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原文链接
编号: BNJ230108-01FG
(重新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龙潭水厂扩建工程(一期二步)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发改备[2023]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47674.55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勘察
        2.2 工程地点:江乘大道16号
        2.3 工程类型: 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次龙潭水厂扩建工程规模为20万立方米/日,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20万立方米/日常规处理+深度处理+污泥处理设施及对现状部分设施进行扩容建设。本项目设计规模为大型。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甲级。
        2.5 勘察(检测)合同估算价:145.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37393.18万元)
        2.6 勘察(检测)及相关服务范围:
              勘察(检测)范围包括:根据招标人提出的勘察及测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对本工程进行勘察及测量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查明本工程区域范围内的地基岩土层分布规律及不良地质现象、工程地质特征及其主要物理力学性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对场区和地基的稳定性作出评价;为拟建工程的地基基础、勘察提供合理的方案和所需的工程地质资料;地质钻孔、取样、试验、材料收集整理、不良地质和软土分布路段应视查明地质问题的需要和对可能影响的情况扩大勘察范围,勘察过程中判岩、验槽等后续服务;协助招标人完成地质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最终取得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并及时列出危大工程清单;满足勘察图设计要求,并按要求完成相关审核备案等后续服务(包含工程设计、勘察及验收移交过程中与地质勘察有关的所有服务和配合工作);以及对场地进行工程测量等工作。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勘察(检测)服务期: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05-15 09:30:00
        4.3 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勘察(检测)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勘察(检测)业绩。具体要求为:/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满分49分)
6.1.1最高限价为:1450000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6.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3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业绩(满分8分)
6.2.1企业业绩(满分4分)
自2020年4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勘察费在90万元及以上的给水或排水工程勘察项目业绩,有一个得4分。最高得4分(须提供勘察合同,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6.2.2项目负责人业绩(满分4分)
自2020年4月1日(含)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勘察费在90万元及以上的给水或排水工程勘察项目业绩,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须提供勘察合同,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6.3项目组人员及资历(满分14分)
6.3.1项目负责人(满分3分)
项目负责人具有岩土专业正高级工程师(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的,得3分;具有岩土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的,得2分;具有岩土专业工程师职称且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上专业为准,职称证书不能反映其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6.3.2项目组人员(满分11分)
(1)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人员3名: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同时具有岩土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同时具有岩土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人。
(2)水文地质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同时具有水工环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同时具有水工环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
(3)测绘/工程测量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测绘师证书同时具有测绘/工程测量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国家注册测绘师证书同时具有测绘/工程测量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
(4)实验/试验专业人员1名:具有实验/试验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实验/试验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
(5)安全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证书的,得2分;具有安全员证书(持安全员上岗证)的,得1分。
(以上人员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上专业为准,职称证书不能反映其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6.4勘察纲要(满分23分)
6.4.1勘察范围、勘察内容:项目概论、勘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工作任务、执行规范标准阐述完整,满分3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6.4.2勘察、测量工作实施方法:工程地质、环境调查、工程测量、工程地质钻探、原位测试、室内试验、工程物探、地层划分、勘察数据集成协同阐述完整,满分3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6.4.3勘察、测量项目组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项目组织机构合理,组成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岗位职责明晰;投入机械设备仪器齐全、先进,现场情况的了解与认知,满分3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6.4.4不良地质,特殊性岩土处理:不良地质,特殊性岩土对工程的影响、查明方法及整治措施和建议,岩土工程分析评价与地基基础方案选择,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满分3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6.4.5保护措施:对现场情况的描述、图片及针对已有设施、管线的保护和加固,及对地下文物、化石类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保护措施,满分3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6.4.6勘察、测量进度计划和工期保证措施:勘察、测量工作流程科学、合理,勘察、测量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先进、可行,满分3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6.4.7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健全,各项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先进、可行,满分3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6.4.8后续服务及协调配合:施工现场服务计划、与业主和其它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后续服务的人员安排、项目全过程服务承诺,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5企业信誉(满分4分)
企业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得4分,缺项不得分。(提供有效期内体系认证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6仪器设备(满分2分)
在项目属地配建实验室获得一类试验室认证的得2分;在项目所属地配建实验室获得二类试验室认证的得1分;与项目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认证的土工试验室有合作协议的得0.5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备注说明:
(1)本项目勘察纲要为暗标。暗标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勘察纲要”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2)勘察纲要计分时取各评委打分的平均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除勘察纲要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得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勘察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勘察方案得分也相等,由项目组人员及资历得分高的优先。
(4)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和业绩证明材料等,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5)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提供的注册人员注册证书需注册在投标单位且在有效期内,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6)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7)项目负责人和其他项目组成员不可重复计分。项目负责人以外的其他项目组成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3年4月25日12时10分到 2023年5月5日12时10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4、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含)以上;
③具备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含)以上。
8.5、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相关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8.6、投标人需须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年10月-2023年03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中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返聘合同),事业编制人员提供投标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7、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8、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8.9、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中山东路460号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927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华婷婷 联  系  人:童晨
        电       话:84401597 电       话:025-68687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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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276f9e58-6d8d-48c1-a2a2-b15e3adea39b&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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