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880.00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长沙林派家具制造有限公司119.7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新建第四看守所办公家具采购合同公告
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1904180069-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林派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新建第四看守所办公家具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1904180069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学习桌 木制台、桌类 250*120*76 1 2964
2 椅子 木骨架为主的椅凳类 高级配置 40 20280
3 休闲桌椅 木骨架为主的椅凳类 高级配置 一桌3椅 7 14833
4 方几 木质架类 60*60*42 5 2115
5 茶几 木质架类 120*60*45 3 1854
6 茶水柜 木质柜类 120*40*76 23 17641
7 大圆餐桌 木制台、桌类 直径2.6米 一桌20椅 1 11830
8 皮质沙发 木骨架沙发类 1个3人位或2个单人位 1 3120
9 备餐柜 木质柜类 150*40*100 2 2548
10 手推式送餐车 饮食炊事机械 940*480*980 1 553
11 圆餐桌 木制台、桌类 直径1.4米 一桌10椅 10 30700
12 4人位 连体餐桌椅 木骨架为主的椅凳类 120*60*80 4 2548
13 沙发床 木骨架沙发类 200*180*90 1 1352
14 办公椅 木骨架为主的椅凳类 常规 436 183120
15 会见椅 木骨架为主的椅凳类 工字配置 65 19435
16 上下床 木制床类 120*90*160 3 3600
17 配套床垫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上下床 配套尺寸 6 1758
18 1.4米办公桌 木制台、桌类 140*70*76 39 36777
19 1.2米办公桌 木制台、桌类 120*60*76 12 10536
20 办公椅 木骨架为主的椅凳类 高级常规 51 29172
更多明细详见附件:合同明细.xls
 合计金额小写: 1197797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壹拾玖万柒仟柒佰玖拾柒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学习桌

1

2964

2964

2

椅子(牛角椅)

40

507

20280

3

休闲桌椅

7

2119

14833

4

方几

5

423

2115

5

茶几

3

618

1854

6

茶水柜

23

767

17641

7

大圆餐桌

1

11830

11830

8

皮质沙发

1

3120

3120

9

备餐柜

2

1274

2548

10

手推式送餐车

1

553

553

11

圆餐桌

10

3070

30700

12

4人位连体餐桌椅

4

637

2548

13

沙发床

1

1352

1352

14

办公椅

436

420

183120

15

会见椅

65

299

19435

16

上下床

3

1200

3600

17

配套床垫

6

293

1758

18

1.4米办公桌

39

943

36777

19

1.2米办公桌

12

878

10536

20

办公椅

51

572

29172

21

人位机场等候椅

22

1080

23760

22

木质文件柜

33

819

27027

23

电子储物柜

2

4225

8450

24

6门储物柜

6

553

3318

25

休闲沙发

9

1495

13455

26

木质更衣柜

124

1250

155000

27

报刊架

2

423

846

28

定制桌子

1

2470

2470

29

打印机桌

6

423

2538

30

不锈钢送物推车

2

494

988

31

木质床

125

572

71500

32

配套木床床垫

125

423

52875

33

配套床头柜

125

143

17875

34

立式挂衣架

52

293

15236

35

鞋架

51

423

21573

36

普通木质椅

125

169

21125

37

储物架

100

667

66700

38

中二斗铁皮文件柜

18

507

9126

39

会议条桌

16

943

15088

40

会议条桌

34

683

23222

41

会议条桌

10

988

9880

42

1.2米电脑桌

37

715

26455

43

电脑桌

4

293

1172

44

实木书柜

12

572

6864

45

圆餐桌

1

2340

2340

46

屏风

2

423

846

47

铁皮储物柜

10

507

5070

48

高级主席台

3

2503

7509

49

主席台椅

9

780

7020

50

演讲台

1

1073

1073

51

发言台

1

1073

1073

52

会议桌

2

4875

9750

53

会议桌(20人会议桌)

1

6370

6370

54

会议桌(30人会议桌)

1

12129

12129

55

大型会议桌(30人会议桌)

1

15930

15930

56

密集架

m3

132

910

120120

57

档案柜

12

1073

12876

58

约束床

4

603

2412

合计

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玖万柒仟柒佰玖拾柒元整,小写:1197797.00元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制作、安装及调试,并申请甲方验收。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137907.1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按采购人指定验收方式履约验收,并签署验收合格报告后支付95%,自验收报告合格之日起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无息支付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9889.8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0,说明: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南支行(长沙林派家具制造有限公司:800162981308019)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项目质保期为三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乙方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国家税务部门监制的正规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另有约定的除外)。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瑕疵担保

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知识产权保护

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保密义务

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

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均签字并加盖单位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合同签订地点:长沙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远大二路1736号 地址: 湘龙街道万家丽北路以西星雅美辰小区1栋917号
法定代理人: 孙晓 法定代理人: 魏舟
委托代理人: 邓勇波 委托代理人: 刘双
电话: 0731-84091559 电话: 0731-86703582
传真: 0731-84091560 传真: 0731-86703582

附件列表
  1. 合同明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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