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3304240590005194001
预算金额7778万元
招标公司海盐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庄立峰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崔旭东0573-861579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2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7
公告正文
望海派出所、交警中队技术业务用房“二合一”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A3304240590005194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海派出所、交警中队技术业务用房“二合一”建设项目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盐发改投【2024】3 号文件批准开展前期工作,招标人为海盐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望海街道凤凰路学林路交叉口北侧。
2.2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为6710平方米(约10亩),总建筑面积约1283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23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600 平方米),同步实施绿化、道路等相关配套设施。
2.3项目估算总投资:7778万元。
2.4勘察设计周期:总勘察设计周期6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含)内完成方案优化,方案确定后20日历天(含)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30日历天(含)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其中工程勘察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含)内完成并提供全部勘察成果报告。
2.5招标范围:望海派出所、交警中队技术业务用房“二合一”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勘察、前期咨询服务以及相关配合服务等。主要包括但不限于:①方案设计和方案优化(含估算编制和调整)、初步设计和设计调整(含概算编制和调整)、施工图设计和设计调整,含项目设计各阶段涉及的所有专业设计、专项设计等;工程勘察;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第三方节能评估报告、第三方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第三方日照分析报告等前期咨询服务;③各阶段报批配合、施工阶段配合、竣工验收阶段配合、后续服务、实际使用方后续设计配合、各项评估和工程深基坑设计评审方案编制等全部工作。
2.6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①、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详见本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详见“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5日9时00分至2024年2月27日9时00分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海盐)(http://jxszwsjb.jiaxing.gov.cn/ZLHY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 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3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2 月 27 日9时00分。
6.3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21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海盐)(http://jxszwsjb.jiaxing.gov.cn/ZLHYTPBidder)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海盐)(http://jxszwsjb.jiaxing.gov.cn/ZLHYTPBidder)登录入口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东林路188号恒科大厦15楼
联系人:庄立峰                    联系人:崔旭东 
联系电话:13819375298             联系电话:0573-86157933 
 2024年 2 月 5 日
附件一: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营业执照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2
资质等级证书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①、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
3
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如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提供加盖建筑师执业章的复印件)
4
省外进浙备案证明
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 “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网页截图(提供复印件)
5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相关事宜,并签署投标文件。
7
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记录。(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或《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复印件,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省外进浙备案证明或备案网页截图、没有被限制投标和“信用中国”查询网页截图或《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3、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盖章、签字,均指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签字(特殊注明除外)。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如非联合体投标,则不需提供本协议书
 
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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