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叙永县人民法院党组会议室无纸化办公系统设备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42.9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2/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5012023000531
二、项目名称:党组会议室无纸化办公系统设备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泸州佳诚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泸州市江阳区康华路16号楼 | 429,8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泸州佳诚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叙永县人民法院党组会议室无纸化办公系统设备 | 艾索/audiotechnica/锐捷/定制/贝桥/国产 | BCS-T2/BCS-8P/IM-80M/IM-80D/ATUC-50CU/ES947/LED/DF3000/DMP0804/IP-R801/ASE-2200/H413/PCS-1580N/PCS-GL20S/PCS-G6588T/PCS-ZM20S/IPH-S156A/NAS-410T/NAS-410R/RG-NBS3100-24GT4SFP/1.2米/K514/定制 | 1(批) | 429,800.00 | 429,8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冯楷(采购人代表)、杨庆平、王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参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和《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文件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1.5%收取,并采用成本加利润原则,收取本项目需求论证费用。对按此标准计算代理费用不足6000元的小额零星项目,代理费用统一按6000元计算;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该费用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付清。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第一成交候选人:泸州佳诚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429800元
联系人:李平
联系电话:18702821566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叙永县人民法院
地址:叙永县叙永镇和平村二社
联系方式:177380138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易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泸州市江阳区石寨镇顺民街30号1号楼附3号
联系方式:173117880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女士
电话:17311788019
四川易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7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党组会议室无纸化办公系统设备磋商文件(2023112401).rar
党组会议办公设备评审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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