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枣庄】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人民检察院院内沥青路面及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41.03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8/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gp370481000202202000245
预算金额41.03万元
招标联系人倪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卓轩(山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田经理0632-5128567
标书截止时间2022/08/29
投标截止时间2022/09/05
公告正文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人民检察院院内沥青路面及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枣庄公共资源

    中标公告

    采购合同

    更正事项

    2022-08-22 09:45:04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人民检察院院内沥青路面及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2-08-22 09:30:30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人民检察院院内沥青路面及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人民检察院院内沥青路面及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网上下载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9-05 14: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481000202202000245
项目名称: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人民检察院院内沥青路面及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1.0312万元
最高限价:41.0312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A

标的名称: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人民检察院院内沥青路面及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期)

数量:1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注:由于采用“不见面”开标,以上资格审查资料,以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各投标人需确保提交的电子版原件证明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为各投标单位真实拥有。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41.0312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日内完工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8月23日9时0分至2022年8月29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3.方式:网上报名,投标供应商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进行投标。
4.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9月5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开标前通过系统上传。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各潜在供应商无需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只需要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文件格式为.ZZTF)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上传。(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http://ggzy.zaozhuang.gov.cn),制作并生成加密的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使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各投标企业按要求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不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再使用纸质标书。各投标企业的委托代理人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2年9月5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滕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四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须用CA数字认证证书锁现场或异地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签章及配合评委答疑工作。投标单位须在开标时间之前提前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枣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单位版))。开评标期间投标单位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代理机构将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互动交流栏与投标单位/投标人进行交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2.按照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异议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书面方式向采购人提交异议函及相关受理要件。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倪主任:电话:0632-3012623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滕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山东省滕州市学院东路360号(滕州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方式:0632-3012623(滕州市人民检察院)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卓轩(山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县(区)解放北路126号中央广场
联系方式:0632-51285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经理
联系方式:0632-5128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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