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民乐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检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9.7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tg20230828
预算金额9.7万元
招标公司民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张掖天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民乐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1322044006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交易编号:ZYTG20230828
采购标包信息
公告内容
民乐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检测采购项目
邀请招标公告
民乐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检测采购项目,根据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及《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张政办发〔2018〕204号)中“对国家规模标准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我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规定的限额以下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张掖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交易”的规定,现决定对民乐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检测采购项目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张掖市)”发布邀请招标公告,择优选定投标人。
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民乐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检测采购项目
1.2 招标编号:ZYTG20230828
1.3 招标内容:
1.4 招标控制价:玖万柒仟元整(¥97000.00元)。
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1.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6 服务期: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1.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近年(2020年-20222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2020年至今)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2.2 投标人近3年(2020年至今)承担过2项及以上类似业务。
2.3 根据相关规定,招标人分别邀请:甘肃沁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张掖美洁环境保护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绿源检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参加;同时,欢迎参与本次竞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注: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应用A4规格纸按照招标文件编制并装订成册,在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3 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料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投标人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3.2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含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复印件应原尺寸复印,确保二维码清晰可查;
3.3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1月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竞价时间、地点及具体参与方式
4.1 竞价时间(公告、报名、竞价结束时间一致):2023年8月28日15时30分—2023年8月28日15时30分。
4.2 竞价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采购电子平台http://49.4.79.138:1020/f/index,具体操作下载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5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民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 址:民乐县西大街
联系电话:18893695106
招标代理机构:张掖天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民乐分公司
地址:张掖市甘州区丹霞东路19号
联系电话:13220440064
附件信息
附件1:民乐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检测采购项目招标文件.pdf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张掖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118.31.218.117:3020)进行报名竞价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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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民乐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检测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2)市政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3-08-28 15: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08-29 15:30:00 |
采购单位 | 民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1 | 民乐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检测采购项目 | ZYTG20230828 | 服务-其他 | 97000.0(元) |
公告内容
民乐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检测采购项目
邀请招标公告
民乐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检测采购项目,根据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及《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张政办发〔2018〕204号)中“对国家规模标准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我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规定的限额以下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张掖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交易”的规定,现决定对民乐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检测采购项目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张掖市)”发布邀请招标公告,择优选定投标人。
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民乐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检测采购项目
1.2 招标编号:ZYTG20230828
1.3 招标内容:
一、无组织废气检测 1.监测点位 根据项目概况,本次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见表1。 表1 监测点位表
2.监测项目、时间及频次 H2S、NH3每天监测4次,至少每隔两小时监测一次,每次取样必须保证45分钟采样时间,监测2天,每季度检测1次。 3.监测方法 采样方法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大气部分)进行,分析方法按照《空气和废气监测方法》(第四版)中的规定进行。 4. 执行标准 监测结果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标准限值。 二、地下水环境质量检测 1.监测点位 监测点布置:根据地下水的流向共布设4个地下水水质监测点(龙山水厂、杨庄村、贾西村、雷台水厂)。 2.监测因子 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挥发性酚、氰化物、砷、汞、六价铬、镉、铁、锰、氟化物、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氯化物、硫酸盐、铅、铜、锌共23项。 3.监测频率 连续监测2天,每天采样1次,每季度测1次。 4.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 5.监测分析方法 地下水采样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中的地下水取样方法进行。 三、废水检测 1.监测点位 布设1个污水监测点位,监测点位及监测项目布置见表1。 表2 监测点分布
2.监测时间和频次 废水监测每天4次,监测1天,每月检测1次。 3.监测方法及执行标准 监测分析方法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基本项目分析方法进行,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1(一级B标准)、表2限值要求,一类污染物执行表2限值要求。 四、地表水检测 1.监测点位 监测点布置:共布设1个地表水监测点。 2.监测因子 水温、pH、溶解氧、粪大肠菌群、CODMn、氨氮、BOD5、六价铬、石油类、氟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磷、总氮、总砷、硒、总汞、总镉、总铅、铜、锌、氰化物、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氮、铁、锰共26项。 3.监测频率 连续监测2天,每天采样1次,每季度测1次。 4.监测分析方法 采样分析方法按照《地表水和废水监测技术规范》中的规定进行。 五、噪声检测 1.监测点位 根据项目概况,本次厂界噪声监测点位见表1。 表3 监测点位表
2.监测项目、时间及频次 昼间夜间各监测2天。监测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规定进行:昼间06:00~22:00,夜间:22:00~次日06:00,每季度检测1次。 3.监测依据 监测依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l2349-2008)、《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T14625—2009)和《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噪声部分)进行,各监测点数据以等效连续A声级记录。 5. 执行标准: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
1.4 招标控制价:玖万柒仟元整(¥97000.00元)。
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1.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6 服务期: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1.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近年(2020年-20222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2020年至今)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2.2 投标人近3年(2020年至今)承担过2项及以上类似业务。
2.3 根据相关规定,招标人分别邀请:甘肃沁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张掖美洁环境保护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绿源检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参加;同时,欢迎参与本次竞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注: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应用A4规格纸按照招标文件编制并装订成册,在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3 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料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投标人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3.2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含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复印件应原尺寸复印,确保二维码清晰可查;
3.3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1月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竞价时间、地点及具体参与方式
4.1 竞价时间(公告、报名、竞价结束时间一致):2023年8月28日15时30分—2023年8月28日15时30分。
4.2 竞价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采购电子平台http://49.4.79.138:1020/f/index,具体操作下载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5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民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 址:民乐县西大街
联系电话:18893695106
招标代理机构:张掖天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民乐分公司
地址:张掖市甘州区丹霞东路19号
联系电话:13220440064
附件信息
附件1:民乐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检测采购项目招标文件.pdf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张掖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118.31.218.117:3020)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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