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82万元
中标联系人吴浙闽0591-83050179
公告正文
交易项目编号:[350104]FJZS[GK]2021013

    4
    合同公告
    金山派出所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2021-12-30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金山街道办事处

乙方:福建保全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4]FJZS[GK]2021013的金山派出所保安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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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0810 安全服务 安全服务 金山派出所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安全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2(年) 安全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882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捌佰捌拾贰万元整(¥8820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签到合同后5天内提供,服务期2年;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 ★按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承诺情况完成本项目内容。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保安人员要求 5.1.1政治资格要求 5.1.1.1乙方派出的保安员必须尊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尊重领导和服务对象,服从安排,听从指挥,无违法犯罪记录。爱岗敬业、文明执勤、礼貌待人,敢于各类同违法犯罪现象做斗争。 5.1.1.2保安员需符合保安上岗资格要求,持证上岗。 5.1.1.3乙方对派出的保安员需做好背景审查工作。 5.1.2身体素质要求 5.1.2.1保安队长身高均应在1.75米以上,身体健康,仪表大方、相貌端正,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任何精神疾病,退伍军人优先考虑,无纹身。 5.1.2.2保安员身高不得低于1.70米, 身体健康,仪表大方、相貌端正,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任何精神疾病,派遣的保安员须通过甲方的体能测试。 5.1.2.3乙方需提供保安人员98人,派遣的所有保安人员须为男性且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年龄须在18周岁至45周岁之间。 5.1.2.4本次项目的保安人员中退伍军人占总人数20%以上。 5.1.2.5其中需配备一名保安内勤。 5.1.2.6所派遣的保安人员上岗前提供县级以上(含)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体检报告,甲方可要求提供健康体检报告进行检查。 5.1.2.7承诺派遣的保安人员无犯罪记录。 5.1.3纪律要求 5.1.3.1保安人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态度,上岗时着装应统一整齐、动作规范、语音文明、形象良好。着装统一整齐包括制式保安服、帽子、武装带、领带、肩章、反光背心,工作牌。 5.1.3.2所有岗位的保安人员在上班期间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坐岗。 5.1.3.3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工作态度不好、工作能力差的保安员。 5.2保安人员岗位职责 5.2.1根据双方确定的工作时间,配合甲方指 定派出所开展安全防范工作,配合所属派出所民警的勤务工作,遇有突发事件,积极配合服务处派出所进行应急处置。在甲方需要人手时,乙方在征求派出所同意后按甲方要求安排派遣的保安人员义务加班。 5.2.2保安人员服从甲方与所属派出所的指挥、调配,遵守派出所的各项规章制度,为所属派出所制定工作区域提供相关的安全保卫服务。 5.2.3对突发的警情、案事件,根据派出所要求,保安员全力配合派出所维持现场秩序及调查取证工作。 5.2.4保安员仪容仪表应整洁规范,行为举止应文明礼貌,当班时应严格遵守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 5.2.5乙方负责对保安人员进行各类业务知识技能的培训,对不适应或不合格的保安员应及时的更换和调整。 5.2.6当发生不可抗力或突发事件时,乙方积极协助甲方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5.2.7保安员严格执行防恐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所属工作范围防范安全隐患. 5.2.8认真做好所属区城内防恐安全检查工作,降低安全隐患。 5.2.9对防恐防爆装备的及时维护与更新。 5.2.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安保任务。 5.3 乙方应保证其所聘用的保安人员的工资待遇标准不得低于现行福州市相关标准。 5.4乙方承诺为保安人员配备2011款保安服(冬、夏各两套)、98件反光背心、20部制式电动自行车(警用)、长(短)棍、盾牌、98部定位电台或对讲机等必要的巡逻装备。 5.5根据榕政办[2019]117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州市社会治安第四级村、社区级巡逻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每个社区配备一个巡逻队,巡逻队员每班不少于3名,驾驶带有警灯的电动自行车亮灯开展24小时巡逻,乙方应对每个村、社区的巡逻队进行夯实和补充,巡逻队员应按照甲方指 定派出所要求执行日常巡逻防控任务。 5.6乙方还需提供2辆七座(含)以上机动车,确保对巡逻队伍开展督导检查工作,车辆的保障(保险、燃油等)以及后期维修、维护由乙方负责。 5.7巡逻队伍实行巡更签到制度。巡更签到由辖区公安派出所统一规范。 5.8乙方须配备一名退伍军人为集训负责人(含在总人数中),集训负责人具有中共党员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9如遇特殊紧急情况,乙方需服从金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调配。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1 验收期次说明:★本项目服务期开始后,甲方、采购代理机构将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采购合同要求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标准包括所有客观、量化指标,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的参考资料,验收时还将邀请服务对象以问卷调查的方式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告。 6.2乙方义务 6.2.1乙方应加强对安保人员的管理及培训,并指定安保队长配合甲方工作。包括基本行为规范、敦促和监督讲解员安保人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保守在工作过程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2.2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与安保人员签订用工合同,告知安保人员岗位、职责、工作时间、工资福利及规章制度等事项,并进行岗前培训及安全教育;乙方应按协议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保险、福利。 6.2.3合同履行期间,安保人员如与甲方发生劳动纠纷,乙方应负责协调更换服务人员,如因此引起仲裁或诉讼的,乙方应负责处理。 。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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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按中标金额折算每月金额,分24期支付。根据考核情况,按照不同等级进行付款,经费采用“先作业后拨付”的方式,由中标人持正式全额发票向采购人提出付款申请,采购人完成审批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的费用。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服务期为2年,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如果有以下情形的,均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不予签订合同,如果已经签订合同的则合同自动解除,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予以处置。且乙方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1.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因乙方原因不按规定无法按时与甲方签订服务合同的,没收乙方的投标保证金; 10.1.2在签定本服务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没收乙方的保安服务费; 10.1.3签订合同后不履行乙方投标承诺的或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没收乙方的保安服务费。 10.2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3 如遇突发或紧急事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适当的人员调配,乙方须在30分钟内对甲方需求作出响应,若因乙方原因无法及时安排现场人员到岗,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4 在签订服务合同之后,乙方提供的服务人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任职条件的,甲方有权提出更换不称职的服务人员,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否则,甲方有权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5若一年内出现3次考评不合格,并限期内仍未整改完善的或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有权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6 乙方不得擅自转包和分包,若发现转包和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且没收履约保证金。 10.7 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双方一致确认依照本合同、招标文件、有关附件履行,无其他补充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本合同一式陆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送代理机构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1)若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乙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

甲方: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金山街道办事处 乙方: 福建保全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 石边路124号 住所: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榕北路36号生产车间5-C202
单位负责人: 刘静 单位负责人: 吴浙闽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0591-83050179,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08:30-12:00;14:30-17:30
联系方法: 13799959966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街支行
账号: 账号: 35001895200052502491

签订地点: 福州市仓山区

签订日期: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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