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05
公告正文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芜湖市分行外聘律师服务项目已被批准采购,采购人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芜湖市分行。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2. 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预算:3万元/年
2.2项目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芜湖市分行外聘律师服务项目
2.3采购需求:提供全行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代理全行诉讼案件和专项非诉业务等。
2.4服务周期:三年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具有营业执照及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并按规定进行年检。
3.4近两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处罚或行业惩戒。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的。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 响应报价函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95 10 00,地点为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38楼农业发展银行芜湖市分行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响应报价函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4.4响应报价函装订要求:响应报价函须装订成册或胶装。
4.5响应报价函密封要求:响应报价函须密封提供。
5.项目确认
5.1你单位收到本项目询价邀请书后,请于 2023 94 17前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是否参加(确认函详见附件),确认不参加或逾期确认均表示放弃本项目。
5.2确认函发送邮箱:124809354@qq.com
6.供应商确定原则(最低成交价原则)
6.1评审小组先首对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称为合格供应商;
6.2评审小组根据合格供应商最终递交的报价,由低到高推荐1-2名有排序的成交候选人,并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
6.3供应商成交后,在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7.其它补充事宜
7.1付款方式: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不高于3万/年,正式合同签订后采用分期付款,每半年付款一次。诉讼案件和专项非诉业务根据国家发布的收费标准的60%以下按件收费,根据合同要求分期付清。
7.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7.3服务要求:拟选定1家律师事务所。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提供代理诉讼服务或专项非诉法律服务。
(1)常年法律顾问主要提供下列法律服务:1.提供日常法律咨询;2.参与合同或者重大项目谈判;3.参加重要会议并进行见证;4.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5.参与未涉诉纠纷处理,应农发行要求出具律师函;6.开展新法新规解读和法制宣传教育,举办讲座或培训;7.应农发行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8.双方约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2)代理诉讼案件主要提供下列法律服务:1.提供诉讼过程中的各类法律咨询;2.出具、签收诉讼过程中的各类法律文书;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诉讼财产保全;4.起诉、应诉或反诉;5.申请证据保全,申请回避;6.调查、收集证据,出庭参加诉讼,出具书面代理意见;7.申请强制执行及执行过程中的相关法律事务;8.双方约定的其他工作。
(3)办理专项非诉业务主要提供下列法律服务:1.就项目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提供法律咨询;2.开展项目调查和法律审查,出具法律意见或工作报告;3.草拟项目所需的有关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书;4.参加有关会议及谈判;5.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4)服务人员、团队要求:1.常年法律顾问团队不少于3人,其中1人要求为从业年限8年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资深律师或骨干律师,其他人要求从业年限5年以上,团队要有充分的金融法律事务从业经验且保持稳定。2.专项非诉业务律师要求为有10年以上金融法律事务从业经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资深律师或骨干律师,近3年有为政府部门或大型企业提供非诉业务重大项目法律服务的经验。3.代理诉讼案件律师需有15年以上金融法律事务从业经验,由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或业绩卓著的资深律师担任,有为政府部门或大型企业诉讼案件代理经验,且在相关诉讼案件中有较高的胜诉率和执行成功率。
(5)售后服务要求:采用当面咨询或电话咨询等方式,特殊事项需随时到农发行工作地点提供法律服务。
(6)知识产权及维保服务:1.在合同有效期内,律师事务所按合同约定提交的或利用农发行提供的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工作成果(咨询意见、诉讼文书等)新的工作成果归农发行所有。律师事务所未经农发行同意,不得使用本次咨询服务成果。2.律师事务所提供的咨询技术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第三方对律师事务所咨询技术或咨询服务成果等以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为由向农发行提出索赔,律师事务所应承担法律责任,并承担因第三方索赔给农发行造成的所有损失。
(7)培训要求及增值服务等: 应农发行要求,律师事务所每年不少于1次向农发行员工进行与农发行业务有关的法制宣传教育,或者举办专题讲座、培训。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芜湖市分行
地 址: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
联系方式:0553-3857695

公告发出时间: 2023 829

附件:

20230829174033634.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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