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北省中心】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随州服务区餐饮类合作经营项目HZJY-1标段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随州服务区小吃合作经营项目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金额
852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0/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sj-202310gl-128001001
预算金额852万元
招标公司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龚女士8466837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6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随州服务区餐饮类合作经营项目HZJY-1标段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随州服务区小吃合作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SJ-202310GL-128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随州服务区餐饮类合作经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工作计划。项目业主为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签订及执行人为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辖孝感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实行资格后审。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随州服务区 建设规模:随州服务区位于福银高速,本项目小吃类双边经营面积共计190平方米;粉面类双边经营面积共计124平方米。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合作经营单位负责承担服务区(双边)合作经营期限内的经营业务,除经甲方审核通过的各类产品外,不得自行扩展经营范围,负责办理合作经营所需要的相关证照及审批手续、承担合作经营期业务的装饰装修、合作经营期满后经营区域和设施的移交等。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2个标段,标段号HZJY-1、HZJY-2,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详见招标公告附录5。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2190日历天,其中合同包合作经营期限为6年,自双方签约后并进行合作经营区域书面交接之日起开始计算。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852.0 万元。 | |||||||||||||||||||||||||||||||||||||||||
2.3其他:本项目采取合作经营(设置保底收益额)的方式,即:中标人使用经营场地开展经营,招标人在保底收益额与营业提成(系指按双方约定的提成比例乘以中标人营业额计算的提成)额两者间取高者收取合作经营费。若合同年的年度营业提成额未达到该合同年度的保底收益额,则招标人按照该合同年度的保底收益额向中标人收取合作经营费;若合同年的年度营业提成额达到或超过该合同年度的保底收益额,则招标人按照该合同年的年度营业提成额向中标人收取合作经营费。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财务、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取得多个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其合同的授予将尊重投标人所承诺的优先选择中标标段的原则,不再授予的标段的其余中标候选人的名次依次递补。。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0月3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 |||||||||||||||||||||||||||||||||||||||||
2023年10月25日 | |||||||||||||||||||||||||||||||||||||||||
附录: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要求)
注: 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彩色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
注: 1、“近3年”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应附项目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业绩数量以经营项目或经营管理项目个数计,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要求)
注: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彩色扫描件。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公司成立起的审计报告(要求同上)。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
附录5 标段划分表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 |||||||||||||||||||||||||||||||||||||||||
备注: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