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州分行2023年保安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保安服务保安员设计计算保安岗位治安巡逻防范伸缩警戒器械日常工作及应急情况下的人员调配制作详细的人员安排班次方案防卫武器武装带强光手电辣椒水运钞车巡查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状况防范不法分子安装非法测录装置粘贴诈骗信息封堵出钞口维修外部警戒守卫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爆炸防治安灾害事故维护安全秩序车道畅通有秩停放车辆进出安全守护安全检查查验登记清场工作楼道卫生间照明排风消防知识消防设备安防设施导储技术咨询办理业务保管财物柜员终端电脑加钞间款箱双道门监控设备运钞时间路线各类应急预案报纸一般邮件收存贝雷帽保安人员安全施工现场防疫健康监控防疫物资外包服务费现场管理备用人员储备作业系统操作用户操作流程培训作业场所网络安全管理电力外包业务业务管理劳动管理安全保卫考勤管理激励办法信息保密服务规范风险控制业务连续性管理妥善保管技能辅导研究分析材料工作成果战略规划管理方法商业模式改制上市并购重组产权交易财务信息投融资决策产购销策略资源储备客户信息招投标事项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技术诀窍涉密信息资料设施的交接处置工程辅助性工具安装手册计算机软件架构逻辑建议风险投资的计划图纸样品技术文档对部件标准的开发对开发领域的分析财务数据会计账簿市场研究建设计划营销策略渠道战略计划保密信息样本数据数据模型数据结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安全教育考试防抢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信息系统隐患排查风险预警管控安全措施整体服务方案综合治理商务服务技术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1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9.6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积娟0991-450873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州分行2023年保安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州分行
  招标代理:【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金内招字[2022]XJJZN-246
  2022年11月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州分行2023年保安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审核情况

  文件编制人

  李积娟

  文件审核人

  金枭宇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12
  第四章  采购合同................................................................. 13
  第五章  评标办法................................................................. 34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1
  第七章  补充条款................................................................. 8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州分行2023年保安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州分行2023年保安服务项目(招标编号:金内招字[2022]XJJZN-246),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州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本项目为采购内容为【昌吉州分行2023年度保安服务】,采购估算金额为【159.6】万元。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具体内容如下:

  合同包

  采购内容

  服务期限

  单价最高限价(元/月,含税)

  人数

  预算(万元,含税)

  1

  昌吉州分行保安服务

  壹年

  3800

  保安员雇请人数共计:35名

  159.6

  1.2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个。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含税总价限价,最高投标含税总价限价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1条款,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货物及其配套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1.5提供被授权人近三个月的企业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加盖公章);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投标人近3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投标人在近3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获取招标文件
  3.1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于【2022年11月03日至2022年11月09日,北京时间上午10时00分至14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9时00分】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3.2 获取招标文件:(1)线下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前来领取文件时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前来领取文件时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被委托人身份证。上述资料需复印件两套,原件核对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2)线上领取招标文件的:请按下述地址汇款:单位名称: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行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支行;银行帐号:107601654453;行号:104881005062;联系电话:0991-4508736。汇款单上应注明项目名称及汇款用途,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并写明单位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传真、联系人等相关信息,发送至邮箱1647519846@qq.com,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汇款(含手续费)后将尽快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贵单位。
  3.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3日11时00分,提交地点为【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1栋18层)】,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采取邮寄方式递交标书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招标文件指定地点,投标人须为投标文件预留出足够的邮寄时间,逾期不接收,因邮寄或快递的原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负责。
  5.2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1栋18层)】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和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平台上发布。
  免责声明: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州分行
  联系人姓名:马玉
  电话:0994-2345039
  监督部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州分行
  联系人姓名:李兆祖
  电      话:0994-2345255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新疆国际大厦18楼
  邮  编:830000
  电  话:0991-4508367
  项目联系人:李积娟、牛晓娟、肖甜甜、施霞
  电子邮件:1647519846@qq.com
  电话:18599129359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02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表中的空心框(□)项表示不适用本项目,实心框(■)项表示适用本项目。)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州分行
  招标人地址:昌吉市青年南路400号青年尚都

  1.1.3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州分行2023年保安服务项目

  1.2

  资金来源

  ■招标人自筹
  □使用财政资金
  □银行贷款
  □国家融资
  □其他:

  1.3

  招标范围

  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范围”。

  1.4

  标包划分

  ■不划分标包
  □划分标包

  1.5.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1.6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1栋18层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李积娟、牛晓娟、肖甜甜、施霞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18599129359、0991-4508367

  1.7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本项目已完成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3

  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标识及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要求

  1.招标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投标均将被否决。
  2.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要求:/

  2.1.4

  是否以单项报价核定低于成本

  ■不要求
  □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2.2.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现场的时间、地点:/

  2.3

  标前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标前会的时间、地点:/

  2.4.1

  投标人提出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式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3日11时00分
  提出澄清的方式:书面方式(递交方式为纸质书面文件或电子邮件)

  2.4.2

  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截止时间和方式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8日11时00分前
  发出澄清或者修改的方式:书面方式(纸质书面文件或电子邮件)

  2.4.4

  投标人确认收到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和方式

  确认收到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收到澄清或者修改的24小时内。
  确认收到澄清或修改文件的方式:书面方式(纸质书面文件或电子邮件)

  2.5

  招标文件的异议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已经处理过的异议,没有提出新的理由、主张,不予受理。

  3.1

  投标文件组成

  3.1.1纸质投标文件(如递交)按照以下编制
  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制。
  3.1.1.1投标文件电子档(U盘1个)
  提交投标文件所有的电子文档,要求如下:
  (1)报价文件(投标一览表和详细报价表(如有))的电子文档须为签字盖章后的扫描文件。
  (2)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3)其余所有电子文档均应为兼容OFFICE文档格式,文件应不做压缩处理、不留密码,与配置相关的所有文件须用EXCEL格式制作,保留原始计算公式,其他文件用WORD和/或EXCEL格式制作,并可编辑。

  3.2.2

  投标文件应答和编写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投标文件应答和编写的具体要求如下:
  1.招标文件中带“★”条款或明确写明为“不可偏离条款”、“关键条款”的均为不可偏离条款,投标人对不可偏离条款应答“不满足”或“部分满足”的,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2.投标人必须对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第四章《采购合同》进行应答,具体格式和应答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证明文件均须清晰可读,明确要求的内容不得遮盖、隐藏,否则视为未提供。

  3.2.4

  投标文件的盖章或者签字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条款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应按照如下要求进行签署:
  ★1.使用投标专用章或其他业务章代替公章的,应提供《投标专用印章授权函》。《投标专用印章授权函》应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和被授权印章。
  ★2.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有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落款的投标文件须在落款签字处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手签或盖人名章;或者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手签。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手签或盖人名章、委托代理人手签。
  ★3.除上述文件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加盖骑缝章(骑缝章必须覆盖所有投标文件,骑缝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公章)或者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逐页手签或盖人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逐页手签。

  3.3.3

  最高投标限价

  □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

  3.3.5

  投标报价优惠条件

  □报优惠价
  ■不接受报优惠价
  □报优惠价的其他方式:

  3.3.6

  投标报价具体要求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价格计算原则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计算: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关于投标报价的规定。

  3.4.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120天

  3.5.1

  投标保证金金额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叁万元整【¥30000.00】

  3.5.2

  投标保证金形式

  投标保证金形式包括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汇款、支票、汇票以及其他在中国注册的机构依法出具的投标保函、保险等,以银行汇款、支票、汇票等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以银行汇款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至如下账户:
  开户名: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行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支行
  账号:107601654453
  行号: 104881005062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杜香   0991-4508736
  注:请在转账时注明用途为 “XX项目投标保证金”
  ★以银行保函、投标保函、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保险中应当写明受益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州分行],担保项目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州分行2023年保安服务项目],担保有效期应覆盖投标有效期。
  ★纸质保函、保险原件应作为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提交到指定地点。

  3.5.4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规定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中标人未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签订合同;
  (3)中标人未按本须知的规定缴付中标服务费。

  3.6.1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1

  投标文件份数

  A.投标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B.商务技术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C.所有投标文件的电子版一份

  3.7.4

  投标文件的外层包封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外层包封具体样式如下:

  投标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投标文件/电子版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标包号(如有):
  招标人名称:                                      
  本文件于     年  月  日  点  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此文件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投标人地址、邮编:                        
  封装文件内容:                            
  投标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7.6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要求

  本条款增加如下规定:
  1.所有纸质文件采用A4纸胶装,并单独包封。
  2.投标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投标文件、电子版应分别密封,分别提交。

  4.1.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1.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递交地点:【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1栋18层)】
  注:如采取邮寄方式,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寄达【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1栋18层)】,接收人:李积娟  联系电话:18599129359,因邮寄导致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1.4

  投标文件退还

  □不退还
  ■退还,投标文件退还的具体要求:投标人数量少于3个,招标人不得开标,应当重新招标,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注:投标人未派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其在开标过程中的相关事宜由招标代理机构代为办理并做好记录,投标人不得以未参加开标会议为由对文件密封、标记和递交、投标报价、开标记录等与开标有关的事宜提出任何异议或要求。

  6.1.1

  评标委员会组成人数

  【5】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4人从外部专家库中抽取,州分行需求部门1人。

  6.3.1

  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其他:/

  6.4

  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各合格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的,则以报价得分高低进行排名,报价得分较高的排名在前;若综合得分及报价得分均相同的,则以商务得分高低进行排名,得分较高的排名在前;若前述几种情况均得分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以随机抽取的形式进行排名。)招标人将根据评标报告确定排名第一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3.1

  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数量:  人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数量:1人

  7.3.2

  中标原则

  招标人将根据评标报告确定排名第一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8.1.1

  履约保证金额和形式

  【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万元整(¥/)
  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汇款/银行汇票/银行支票/银行保函】(中央企业鼓励使用保函形式)
  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请于合同签订前缴纳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有效期满,且双方无未解决之争议,全额无息退回履约保证。

  9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
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方法参考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计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根据服务费基数按照下表中的费率进行计算,并按照【38%】折计取:

  费率
  服务费基数

  服务招标

  100万元以下

  1.5%

  100~500万元

  0.8%

  500~1000万元

  0.45%

  1000~5000万元

  0.25%

  示例:
  某服务招标,中标金额为XX万元人民币,则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方式如下:
  100万元×XX%=XX万元
  (500-100)万元×XX%=XX万元
  (800-500)×XX%=XX万元
  合计收费=XX+XX+XX=XX(万元),在此基础上按【XX】折计收。
  2.缴纳方式: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3.服务费计取基数:项目含税预算金额。

  5.1

  现场查验

  (1)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前来参加开标仪式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前来参加开标仪式时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被委托人身份证。
  说明:其中(1)-(3)项为投标时投标现场审查的必备条件,投标人必须按要求现场单独提交,如果提供不全或密封在响应文件里,则视为对招标文件现场审查内容的不响应,投标将被拒绝(不接受现场以外的二次提供)。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1.1

  报价唯一

  投标人对所有项目的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11.2

  编页码

  投标文件从目录第一页开始连续、逐页编页码(包括无任何内容的页,但不包括封面、封底),位置:页面底端(正文以下空白处)。

  11.3

  诚实守信

  所有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应诚实、守信,投标文件中如出现以下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其投标将被否决:
  1.项目服务实际不满足,但招标内容及要求里应答满足;
  2.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合同、证书、证明等材料出现伪造、篡改等造假行为。

  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条款汇总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写内容

  第一部分:专用部分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最高投标限价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4.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120天。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3.5
  投标保证金

  3.5.1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1要求为准
  3.5.5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或者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投标将被否决。

  第四章
  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

  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评标办法】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招标内容及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评标办法】

  其他

  其他否决条款

  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评标办法】

  第二部分:通用部分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满足第一章招标公告中“2.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全部条件,任何一条不满足均会导致投标被否决。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7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2.2 投标文件编制

  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试图对招标人进行影响,或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中标候选人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第五章评标办法

  3.1.1 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五章第2.1款规定的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初步评审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是否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投标文件是否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是否提供有效的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个)证明文件;
  (5)服务期限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6)投标有效期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投标文件是否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8)同一投标人是否递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10)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条款要求作出响应;
  (11)投标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费配送承诺书;
  (12)投标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采购廉洁承诺书、②疫情防控期间用工安全承诺书、③保密承诺书、④中标服务费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3)投标人是否存在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4)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1.3 低于成本价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收到低于成本价投标的书面质疑材料、发现投标人的综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认为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书面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4 算术修正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根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

  其他

  投标人试图对招标人进行影响,或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中标候选人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二、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招标人单位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本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标包划分
  本项目标包划分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招标方式
  1.5.1  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2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1.6  招标的组织形式
  本项目由招标人自行组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代理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  资格审查
  1.7.1     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2  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资格条件已经在招标文件发出前的“资格预审文件”中做出规定。
  1.7.3  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4  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
  1.7.5  资格后审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资格要求; 其他业绩要求; 审查标准和方法。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8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8.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8.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9  合格的服务
  1.9.1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服务的原产地,均应当来自中国或者是与中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者地区。招标人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服务。
  1.9.2  本招标文件所属的“原产地”是指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
  1.9.3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服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
  1.10  投标费用
  不论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和参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1.11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当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当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招标文件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第四章 采购合同
  第五章 评标办法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人另有规定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2  招标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第一章“招标公告”为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1.3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的提示;对于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规定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最高项数和调整偏差的方法。显著标识方式和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4  招标人可以要求以某一单项报价核定是否低于成本,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踏勘现场
  2.2.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2.2.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2.2.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2.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现场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3  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2.4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4.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2.4.2  招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将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
  2.4.3  如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2.4.4  投标人收到澄清或者修改后,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
  2.4.5  所有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5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已经处理过的异议,没有提出新的理由、主张,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投标文件的编制
  3.2.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3.2.2  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招标内容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投标文件应答和编写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3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当使用中文。投标人递交的证明文件和文献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当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译本为准。
  3.2.4  投标文件应当使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者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当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当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盖章或者签字另有要求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报价
  3.3.1  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投标人应当报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拟提供投标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若有)。
  3.3.2  投标货币:人民币。
  3.3.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最高投标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4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
  3.3.5  只有在招标文件要求或者允许报优惠价时,投标人才可以报出。投标人优惠报价的数额,开标时也必须当众宣读。关于优惠条件的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6  投标报价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  投标有效期
  3.4.1  投标有效期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的具体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者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3.4.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决定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5  投标保证金
  3.5.1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2  招标人可以规定投标保证金是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等方式递交,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5.4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在规定期限内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4)其他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  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或者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投标将被否决。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6.2  若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递交备选方案,则投标人除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基本方案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外,可以附加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6.3  备选投标方案应当说明其对基本方案的改进意见和带来的效益,并附必要的图纸、设计计算、技术要求及其他有关资料,在封面上应当注明“备选投标方案”字样。
  3.6.4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最低或者综合评分最高而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其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式样、密封和标记(递交纸质文件适用)
  3.7.1  投标人应当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和“电子版”,副本为正本复印件。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纸质版文件与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3.7.2  每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及电子版(U盘)应当分别装订,并于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字样。
  3.7.3  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包装,并于封装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字样。密封的所有黏接缝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3.7.4  外层包封应当写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还应当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3.7.5  递交投标文件时,招标人应当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进行签收。
  3.7.6  招标人对于投标文件密封、标记另有要求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1.4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递交的; 未按照第一章“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4.2.1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应当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递交。
  4.2.3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投标人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4.2.4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否则招标人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当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为同一时间。
  5.2  开标程序
  5.2.1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邀请所有的投标人或者其代表出席。投标人代表或者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对投标文件密封性进行检查。
  5.2.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合格的书面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
  5.2.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当众宣布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投标人个数以及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读收到的所有未撤回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一览表”中的内容,“投标一览表”一般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交货期、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5.2.4  开标内容填写在“开标记录表”中,由唱标人、记录人、投标人代表、监督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5.3  异议
  5.3.1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3.2  投标人认为存在低于成本价投标情形的,可以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并在评标完成前向招标人递交书面材料,招标人应当及时将书面材料转交给评标委员会。
  5.4  不得开标
  投标人数量少于3个或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人数的,招标人不得开标,应当重新招标。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6.1.3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6.2  评标原则 
  6.2.1  评标活动 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2.2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五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6.3  评标方法
  6.3.1  招标文件中详细载明下述评标方法之一作为本项目评标所采用的评标方法。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2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是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6.3.3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量化的标准和权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
  6.3.4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
  6.4   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具体推荐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5  评标报告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7.中标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7.1.1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示全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7.1.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2  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对中标结果进行公告。
  7.3  确定中标人
  7.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2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具体中标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3  在签订合同之前,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4  中标通知
  7.4.1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应当主动告知招标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7.4.2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
  7.4.3  中标通知书是招标投标档案和合同的组成部分。
  7.4.4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8.合同签订
  8.1  履约保证
  8.1.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履约保证的金额和形式向招标人递交履约保证。
  8.1.2  中标人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2  合同签订
  8.2.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8.2.2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9.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纪律和监督
  10.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10.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五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10.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0.5  投诉
  10.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10.5.2  就招标文件内容、开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本章中条款均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条款,若一项负偏离否决其投标,若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仅需在招标内容及要求偏离表中逐条应答,应答不满足或部分满足的视为负偏离;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负偏离。】
  服务规范书
  1.项目概况
  1.1 昌吉州分行目前有12个营业网点,共设立30个保安岗位。
  1.2 营业场所保安人员雇请数及执勤位置区位:
  (1)玛纳斯:网点、机关,5人
  (2)呼图壁支行:网点,3人
  (3)延北支行:网点,5人
  (4)五家渠支行:网点,3人
  (5)阜康支行:网点,2人
  (6)吉木萨尔支行:网点、支行,6人
  (7)奇台支行:网点、信贷部,3人
  (8)木垒支行:网点、支行,3人,
  (9)浮动人员5人。
  保安员雇请人数共计:35名,
  1.3 保安人员上班时间、参加演练、学习、会议等特殊情况按银行规定执行;上班期间必须保证每个网点都有保安人员在岗,具体人员排班由中标人统一安排。
  2.服务范围及服务质量要求
  本项目服务采购负责承担昌吉州分行所属营业场所(8个支行)的巡逻、警戒等安全保卫工作。保安服务人员的派遣和管理须严格遵守银行服务范围及要求。中标方不得将整体服务项目中任何一项服务及管理责任转让、分割和转包第三人。
  2.1 派驻人员要求
  2.1.1 中标人必须具有充足的人员配备,满足日常工作及应急情况下的人员调配;制作详细的人员安排及班次方案,确保上班时间每个网点至少有1名保安在岗。
  2.1.2 派驻网点保安员人员必须为男性,且具有保安员从业资格,执证上岗。
  2.1.3 中标人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制定具体的人员编制方案,派驻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如需更换,应征得招标人同意;
  2.1.4 保安人员年龄原则上要求在20周岁(含)以上50周岁以下(不含)、身高1.65米(含)以上、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
  2.1.5 保安人员执行勤务时着统一的保安服装,佩戴统一的保安标志。
  2.1.6 保安人员应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要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银行场所安全稳定;
  2.1.7 保安人员要遵守和执行保安行业制度及招标人有关规章制度;
  2.1.8 保安人员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善于发现各类问题,具备一定的处理突发事件能力。
  2.2 服务内容
  2.2.1 执勤时要保持高度警惕,执勤期间统一着装佩带《保安人员执勤证》、防卫武器(武装带、伸缩警戒器械、强光手电、辣椒水等),严禁睡觉、脱岗、酒后上岗和迟到、早退、聊天、抽烟、看书报、玩手机、送报纸、打扫卫生、擅离职守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服从所驻支行、网点负责人的调度,遵守法律法规和警械使用规定及银行有关规定,依法执勤、文明纠错、礼貌待客。
  2.2.2 每日在运钞车到达前,对营业大厅门前和运钞车停靠区域实行检查或清理,发现安全隐患和可疑人员、物品,立即排除并报告当班网点负责人;运钞车到达时,引导钞车停靠在指定位置;运钞车停靠后,协助做好款箱(包)交接的安全警戒,持械护卫,劝阻无关人员与运钞车保持一定距离,保安人员严禁提拿款箱。
  2.2.3 严格遵守银行关于网点的安全管理规定,并做好保密工作,不接触、不窥探、不泄露招标人及客户相关信息;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知悉的银行账号等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双道门内、现金区和加钞间,严禁接触保管双道门钥匙和ATM加钞间钥匙、营业厅卷帘门及其他通道钥匙。
  2.2.4 定时配合巡查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状况,防范不法分子安装非法测录装置、粘贴诈骗信息、封堵出钞口等违法犯罪行为;负责自助设备加钞或维修时的外部警戒。
  2.2.5 维持日常营业秩序,站立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值勤位置(立正或跨立),注意观察有大额支取款项的客户、有无闲逛偷窥客户或尾随跟踪客户外出的可疑人员、有无不遵守公共秩序的客户;按照一米线的要求,耐心劝导客户在一米线外排队,文明执勤,语言规范,不得与客户争吵;营业场所内等待办理业务的客户较少,且秩序较好时,每隔20-30分钟在大厅巡视一次;营业场所内出现客户拥挤秩序较乱时,保安人员应将岗位移至一米线和客户等候之间,密切关注营业大厅客户动向,维护大厅秩序和客户安全。
  2.2.6 负责维护执勤区域治安秩序,防范外部侵害,协助营业场所工作人员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保护员工、客户人身及财产安全。执勤期间若发生抢劫、盗窃、火灾、冒领、诈骗等事故苗头和案件、隐患时,要机智果断遏制并及时报告至柜面负责人处;对营业网点内发生的突发事件必要时要立即向“110”报警,保护好现场并记住犯罪分子的人数、特征、逃跑方向等,遇有伤员或灾害事故要积极参与抢救,并按照应急预案采取必要的守卫措施处置。
  2.2.7 做好执勤区域的守卫、巡逻和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爆炸、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纠正和制止违反安全管理行为,维护安全秩序,防止守护目标受到不法侵害或灾害事故损害。
  2.2.8 负责执勤区域前、后门口车道畅通,车辆有秩停放和保障车辆进出安全。
  2.2.9 负责执勤区域日常守护和进出人员的检查,应礼貌的查询进入分行大楼的外来人员,做好出入人员证件的查验、登记工作,劝阻推销员、小商小贩、僧侣以及乞丐等闲杂人员进入,对来访人员如有怀疑,应进行跟踪监视;每日办公终了要对办公大楼逐层和周边情况进行巡查,做好清场工作,对加班人员进出和夜间巡查情况进行登记。
  2.2.10 根据招标人要求,办公场所上、下班按时开关门,对出入人员、车携带或装运的物品进行查验,防止招标人财物流失。
  2.2.11 按规定时间准时开启、关闭分行大楼通道大门,按时开启、关闭公共区域(楼道、卫生间等)的照明、排风设备,在分行大楼内工作人员下班后,应全面检查各房间门和窗户是否锁好、关闭,有无火灾隐患,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联系相关部室前来处理。
  2.2.12 熟知消防知识、消防设备、设施的摆放位置,会正确使用各种消防设备和设施。
  2.2.13 严格遵守营业场所保安人员服务“十严禁”,即严禁代行大堂经理导储、咨询;严禁代客户填写凭条、办理业务;严禁代客户清点现金、保管财物、折、卡;严禁窥探客户办理业务过程;严禁操作各类柜员终端和电脑;严禁进入双道门内现金区和加钞间;严禁接触款箱和双道门、加钞间等钥匙;严禁接触、启动和关闭监控设备;严禁泄露银行安防设施、运钞时间、路线等;严禁谩骂、殴打客户和作出有损企业形象声誉的行为。
  2.2.14 熟悉各类应急预案,并积极参与招标人组织的各类演练工作及安全知识学习。
  2.2.15 负责双休日、节假日报纸、一般邮件收存工作,保证不遗失。
  2.2.16 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及值班纪律,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对岗位发生的各种情况认真处理,并且做好详细的记录。
  2.3 保安人员仪表及着装
  2.3.1 头发整洁,帽墙下发长不得超过1.5公分,不准染发、留大鬓角和蓄胡须,不准佩带夸张饰物或有色眼镜,身体外露部分不得有明显纹身。
  2.3.2 值勤时举止要端正、精神要振作。不准在值勤期间饮酒、酗酒,不准在营业场所吸烟、吃零食、看书、看报、闲聊和大声喧哗。
  2.3.3 值勤上岗时须着制式服装、戴帽子、扎腰带(夏天着衬衣时可不扎腰带)、持警械、佩戴上岗证,不准披衣敞怀或挽袖卷裤腿,不准手插入衣、裤口袋;
  2.3.4 戴大盖帽、头盔帽檐距两眉保持2公分,帽徽与正对两眉中央;着贝雷帽帽檐距两眉保持2公分,帽徽与左眉对正。
  2.4 礼节
  2.4.1 每日值勤初次遇见本单位领导时,应行举手礼;
  2.4.2 遇有上级单位领导或当地政府以及公安机关领导来本行检查指导工作时,应立正,行举手礼;
  2.4.3 遇客户咨询时,应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2.4.4 在纠正客户维持“一米线”秩序时,应使用有礼貌手式,切忌用一只手指或用笔等物品来指点;
  2.4.5 保安人员在交接班时应互相敬礼;
  2.4.6 向单位领导请示或报告需进入室内时,应敲门报告。
  3.支付和结算方式
  3.1 保安服务费用按【月度/季度/年】支付。招标人每【月度/季度/年】对中标人保安服务工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按【月度/季度/年】支付保安服务费,扣减金额在当月保安服务费中予以直接扣除。
  4.监督和评价
  4.1 营业场所保安人员管理实行“双重管理,两方监督指导”的原则,即保安人员值勤期间要服从招标人所属营业场所和中标人的管理,同时接受招标人上级和所在地公安机关的业务监督指导。
  4.2 保安人员的考核以中标人为主,招标人及所属营业场所为辅;招标人所属营业场所提供考核依据,中标人实施全面考核。招标人所属营业场所负责每【月度/季度/年】对保安在值勤期间的劳动纪律、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讲评,并将有关情况汇总到招标人,再由其反馈给中标人,招标人应认真做好跟踪落实,确保反馈问题得到闭环管理。
  4.3 保安人员应参加招标人营业场所组织的安全学习会议和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保安人员不得从事与本项目职责要求及营业场所安全保卫无关的工作事项。
  4.4 中标人更换保安人员,须提前三日通知,并经招标人审核同意方可上岗。在保安人员上岗前,中标人须提供与保安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保安人员身份信息、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招标人应认真做好审核。
  4.5 保安人员因事请假,须提前一日向招标人和中标人报告。中标人须向所属营业场所派驻临时替班保安人员,同时提供临时替班保安人员身份信息供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上岗。
  4.6 为做好保安管理和日常工作对接,要求中标人选派一名管理人员常驻市分行安保部。
  4.7 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如下:

  序号

  考核内容

  问题

  扣分

  1

  在岗期间发生睡觉、玩手机、听音乐、看书报、迟到、早退等,1人/次扣1分;
   

  2

  着制服时衣冠不整,未携带器械等,1人/次扣1分;
   

  3

  不服从银行工作安排或旷工(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1人/次扣2分;
   

  4

  保安员因不能尽职尽责被银行员工或客户投诉,并经查实,1人/次扣3分,连续三次被投诉,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保安;
   

  5

  人员安排不到位,每天每名保安扣2分。因辞职、辞退等原因导致人员不足且提前报备的,7天内不扣分。
   
 
  (满分100分)

  得分
 

  备注

  考核执行100分制,每月考核一次;
  当月得分 < 95分时,扣减当月服务费500元;
  当月得分≤90分时,扣减当月服务费3000元;
  当月得分≤85分时,扣减当月服务费5000元;
  当月得分≤80分时,扣减当月服务费8000元;
  当月得分≤70分时,扣减当月服务费10000元,招标人约谈中标人负责人,限期整改。
  累计约谈3次以上,或连续3月得分≤70分时,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

  5.疫情防控期间现场服务要求
  乙方应遵守当地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政策规定。
  5.1 乙方在应答书中提交《疫情防控期间客户现场安全施工/服务方案》,详细说明施工/服务期间现场防疫,健康监控等措施;
  5.2 乙方安排在甲方现场的人员符合甲方提出的疫情期间人员要求,并按甲方要求监测项目施工人员健康情况;
  5.3 乙方确保现场人员未到过/经过疫区,提供14天手机轨迹证明;
  5.4 乙方现场人员每日测温两次,形成现场人员个人健康档案,每日汇报至项目管理人员;
  5.5 乙方需准备充足的防疫物资,确保现场人员入场后全程佩戴口罩;
  5.6 乙方现场人员坚决避免人员聚集、扎堆情况出现,人与人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
  5.7 乙方现场人员用餐时避免面对面就坐,不与他人交谈;
  5.8 乙方现场人员在办公现场工作时间身体出现发烧、干咳、呼吸急促、胸闷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排查人员接触者,记录近期的活动轨迹,倒查所有接触人员,并在第一时间上报项目管理人员。
  6.其他要求
  6.1 在保安服务过程中,因保安员过失,造成招标人资产丢失或损坏的,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6.2 签订服务合同后,按招标人要求,进驻招标人营业场所,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6.3 中标人必须与派驻招标人营业场所的保安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并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6.4 所有保安人员食宿自理。
  6.5 随着项目进展可能会有其他的因素或未尽事宜发生,招标人和中标人于签订合同时,在招投标文件基础上另行平等协商解决。
 
  ★第四章  合同
  PSBC〔20XX〕XXXXX
  XXX保安服务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全称):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全称):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甲方委托乙方就XXX保安项目提供相关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1 外包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
  1.1.1 外包服务内容为负责承担XX分行所属XX地区的巡逻、警戒等安全保卫工作。外包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附件3。
  1.1.2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2、附件3。
  1.1.3 服务项目、内容及标准的变动必须由甲乙双方以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书面确认。
  1.2 外包服务期限:        。
  1.3 外包服务人员要求:乙方服务人员是指受乙方指派从事本合同项下外包服务具体工作的乙方相关人员。乙方外包服务人员配置方案、服务人员种类、数量及团队的主要服务人员名单见本合同附件2、合同附件3,如乙方服务人员变动,需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当甲方认为乙方服务人员不能满足本合同规定的外包服务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和调整,乙方接到甲方的书面要求后应及时予以更换和调整。
  1.4 服务考核:甲方对乙方的服务按[月度/季度/年度]实施考核,外包服务费用与考核得分直接挂钩。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详见附件2和附件4。
  第二条 价格与支付
  2.1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      )。其中价款            元整(¥        ),税款        元整(¥        ),价格清单详见合同附件1。
  2.1.1 最终的合同结算费用应结合服务考核得分结果据实结算,结算上限不超本合同总价。
  2.2 本合同项下外包服务费已包括甲方就乙方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报酬、所需的全部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 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外包服务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外包人员招聘、培训、现场管理、备用人员储备及产品责任险等所有费用。
  2.2.2 甲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而应支付的其他全部费用和税费。
  2.3 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向其征收的所有与合同执行有关的税费。
  2.4 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等)。
  2.5 本合同按照[季度/半年/年度]支付方式进行费用结算。甲方自收到乙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审核无误后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期合同价款:
  (1)经乙方签署确认的付款申请书,正本一份。
  (2)经甲方签署确认的结算确认书,正本一份。
  (3)乙方提交的相应金额、以甲方为抬头、以乙方为销货单位、符合国家规定并经甲方审核无误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合法有效凭证)。
  (4)经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依据。
  2.6 根据附件2和附件4,如甲方对乙方的[月度/季度/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情形,甲方有权调整本周期外包服务费的结算金额。甲方实际应支付外包服务费以考核结果为准。
  2.7 乙方承诺其开具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形式与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准确,乙方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增值税扣税凭证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2.8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开票要求后开具增值税扣税凭证,并须在开具增值税扣税凭证之日起20天内将增值税扣税凭证送达至甲方,甲方签收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日期为增值税扣税凭证的送达日期。乙方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合格的,应在接到甲方要求后的20天内重新开具合格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并送达至甲方,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发票而导致甲方增值税进项税无法抵扣,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在付款金额中扣除。
  2.9 甲方以电汇方式支付外包服务费到乙方的如下银行账户。
  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
  甲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电话:
  乙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电话:
  纳税人类型:
  乙方账户如有变动,须提前30天向甲方提交书面证明,否则甲方不承担由乙方账户变动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2.10 根据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如果乙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和/或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从任何未支付款项或从履约保函中扣除相应金额,不足部分乙方应继续予以赔偿。
  第三条 履约保证金
  3.1 本合同签订后        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一份由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该保函以甲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即:人民币        元整(¥        )。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有权享有乙方提供的服务,该服务应满足甲方的要求。
  4.2 甲方有权制订监督考核制度,监督检查乙方的外包服务,按[月度/季度/年度]分别对乙方服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并终止本合同。
  4.3 甲方有权审阅乙方拟定的服务制度和提出的服务计划、服务报告等相关文件。
  4.4 甲方有权监管乙方提供的各项服务,甲方有权无须通知乙方,对乙方派驻甲方工作人员及工作场地进行突击性检查,以确保乙方外包过程符合甲方的要求。
  4.5 甲方有权对乙方外包服务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指导,并提出意见。
  4.6 甲方有权对各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差错要求整改及赔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出整改措施并执行,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更换相关服务人员。
  4.7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组织其服务人员按照甲方综合工时制度提供服务。
  4.8 甲方应提供外包服务需要的作业系统、操作用户、操作流程及其他操作规范,并在系统升级或操作流程更新后及时通知乙方,协助、支持乙方完成培训工作。
  4.9 甲方应提供作业场所并保障网络、设备、监控、电力等必要设施。
  4.10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外包服务所需的各类档案、资料,乙方应在服务期届满时将原件、复印件全部退回。
  4.11 甲方负责协调甲方各相关部门配合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业务、技术咨询支持。
  4.12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结算外包服务费用。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外包服务费用。
  5.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乙方承接的外包业务相关的业务管理规定和标准。乙方有权就合同开展的相关事项与甲方进行沟通。
  5.3 在本合同签订时及履行过程中,乙方应持续具备履行本合同项下外包服务的全部主体资格、业务资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5.4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或交由第三方代理,不得将任何主要或非主要外包服务事项分包。
  5.5 乙方应保证提供的服务或相关货物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金融或相关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甲方规定的资质条件和相关要求。乙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合同义务,且不得存在违反劳动法、环保标准、安全标准和财务数据作假等行为,因违反上述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依法承担。
  5.6 乙方须确保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真实、合法。
  5.7 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汇报工作进展,听取甲方的意见或建议。乙方应定期通报外包服务活动的有关事项,及时通报外包服务活动突发性事件。
  5.8 乙方应建立完备的内控管理制度,如业务管理、劳动管理、安全保卫、考勤管理、激励办法、信息保密、服务规范、风险控制以及业务连续性管理等,并根据项目管理需要报甲方备案。
  5.9 乙方应对甲方移交的工作设备建立清单,负责日常设备的使用和妥善保管。
  5.10 乙方根据承接的外包业务和甲方确定的工作标准加强对从业人员工作质量考核。
  5.11 需要乙方依照甲方要求的综合工时制度提供服务的,由乙方负责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申报。
  5.12 乙方应与外包服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向外包服务人员支付工作报酬、缴纳社保,自行解决与外包服务人员发生的劳动争议,以及承担因外包服务人员过错造成的损失等。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1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私下抓取、处理甲乙双方约定业务品种之外的甲方任何业务。乙方应对乙方人员定期进行教育、培训和技能辅导,按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提供高质量的外包服务。乙方应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积极配合甲方落实工作安排。
  5.14 乙方应接受甲方对本项目所安排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与检查,对甲方发现的问题或提出的建议及要求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内部、外部审计机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提供的服务过程、档案、资料等方面进行检查(具体监督、检查、监控的内容及频次见附件2);乙方须遵守甲方外包作业管理规定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制度或规定,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保障客户信息安全。
  第六条 保密
  6.1 本合同所称涉密信息为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或为履行合同而从对方(包括该方所属各部门、各控股公司、参股公司、总公司、各级分公司、各分支机构、直属各单位及前述单位的任何关联实体)获取或者知悉的信息或者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以口头、书面或以其他方式反映的商业秘密、工作秘密事项。
  (2)不对公众公开的文件、资料、信息、数据等内容。
  (3)履行合作项目任务而制作含有对方涉密信息的研究分析材料或工作成果等。
  (4)根据一般的商业判断或管理,在某些情况下,双方进行沟通、交流的行为本身等。
  (5)其他有关战略规划、管理方法、商业模式、改制上市、并购重组、产权交易、财务信息、投融资决策、产购销策略、资源储备、客户信息、招投标事项等经营信息。
  (6)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技术诀窍等技术信息。
  6.2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任何方式将保密信息和(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披露或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且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双方仅可为本合同及具体合同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员工披露涉密资料,同时双方应组织与本合同相关的员工签署安全保密承诺书,保证其员工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并与其员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3 双方有义务对涉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应当建立保密机制、制定保密制度、采取保密措施,对涉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如发生涉密信息泄露或者可能泄露的情形,任何一方应第一时间通知另一方并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出现法律法规及规定不明确的、及本保密义务中未做约定的情形,任何一方应本着谨慎、诚实、勤勉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履行保密义务。
  6.4 双方应就涉密信息资料、数据的交接签订书面清单。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留存保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素材、半成品、成品)。任何一方应当在本合同(或合作)终止后最多    个自然日内将所保管、保存、保有的另一方涉密信息资料、数据全部交还或者按照对方要求的方式销毁,不得私自保留、下载或转移。无法交还或销毁的涉密信息资料数据,任何一方承诺在该涉密信息解密前,不以任何形式对外透露。
  6.5 除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相关审核批准外,任何一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向中国大陆以外(包括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主体或受中国大陆以外(包括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主体控制的境内主体提供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6.6 上述保密义务并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免除,任何一方将长期持续履行本协议的保密义务,直至涉密信息被合法公开之日止。
  6.7 任何一方如发生违反本保密义务规定的任何情形,将就发生的泄露时间每次承担      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构成违约。
  7.2 除因不可抗力或经甲方书面同意以外,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提供外包服务的,每逾期1天,乙方应当按照外包服务费总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累计达到外包服务费总额的10%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7.3 乙方提供的外包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乙方应负责更正和修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更正或修改,若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更正或修改,或更正和修改后的服务质量仍未达到合同及附件2载明的服务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7.4 因乙方原因造成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甲方因此而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7.5 因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的行为导致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若甲方已经赔偿第三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7.6 乙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服务事项的,甲方有权收回委托事项并根据相关规定另行委托,所需费用额度从本合同外包服务费总额中扣除。
  7.7 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所有权、他物权、知识产权等第三方固有权利等的起诉与索赔。若甲方因此而遭受损失,则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7.8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开具、送达增值税扣税凭证的;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规定开具、提供增值税扣税凭证的;乙方提供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无法提供增值税扣税凭证或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丢失的,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采取重新开具增值税扣税凭证等补救措施,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外包服务费总额5%的违约金;如乙方无法采取重新开具增值税扣税凭证等补救措施或开具增值税扣税凭证与合同要求不符,造成甲方发生损失的,甲方通知乙方后,按“合同不含税价格+乙方实际提供增值税可抵扣凭证的增值税税额”进行结算,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外包服务费总额5%的违约金;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支付违约金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情节严重的,包括不限于出现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送达增值税扣税凭证次数达3次的、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乙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情况,甲方可终止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乙方在甲方终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加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相同产品或服务等项目的采购活动。
  (3)乙方已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甲方将不予退还。
  7.9 甲乙双方在签订及履约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依法承担有关的其他责任:
  (1)乙方提供的合同标的物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甲方相关要求的;
  (2)乙方故意隐瞒与签订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乙方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7.10 乙方应严格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保证交易的真实性,在签订及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有以下行为:
  (1)签订虚假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补充协议、续签协议等。
  (2)虚开发票或其他财务凭证、协助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
  (3)进行商业贿赂或类似违法违规的不当行为。
  如乙方出现以上任一情形,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采取以下措施:
  (1)视情节解除或部分解除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补充协议、续签协议等任何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2)将乙方纳入甲方供应商“黑名单”统一管理,视乙方不当行为对甲方权益的损害程度,对乙方实施不同年限的全面业务禁入措施。
  7.11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开展活动,否则给甲方造成的一切不良影响及后果由乙方承担,并因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12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除承担违约责任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保全费用等)。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双方因战争、火灾、台风、洪水、地震、瘟疫或其他双方共同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则该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对方因之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8.2 遭受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妥善处理,尽量减少损失,同时应及时将不可抗力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在事件发生5日内通知对方,并在7日内提供事件及不能履行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的理由的有效文件,并由事件发生地政府主管部门或公证机构出具证明。双方应立即协商寻找合理办法,并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的后果。按照事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九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9.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 本合同实施过程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采取以下第  种争议解决方式:
  (1)向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应由   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和程序在     进行。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仲裁的官方语言应为中文。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一切仲裁费用(包括仲裁费、律师费、调查费等)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方负担。
  (2)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切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律师费、保全费等)除法院另有判决或裁定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9.3 争议解决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条 通知
  10.1 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如下地址:
  甲方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
  地址:                           ;
  联系人:        电话:            ;
  乙方名称:                       ;
  地址:                           ;                                    
  联系人:        电话:           ;
  10.2 通知以送达日期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较晚的一个日期为准。
  10.3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或双方确认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形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10.4 乙方通讯地址如有变动,须提前30天向甲方提交书面证明,否则甲方按原联系方式寄送的均视为送达,并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1.1 本合同应于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        。
  11.2 本合同变更或终止后,乙方应在过渡期间按照甲方要求履行过渡期主要职责,按照甲乙双方约定做好过渡期工作安排,包括信息、资料和设施的交接处置等。具体过渡期安排        。
  11.3 本合同全部文本使用中文。甲、乙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传真和其它文件应用中文书写。乙方提供的任何文件资料如果不是中文,应附上中文翻译文本(打印)。中文文本与外文文本不一致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11.4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5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6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合同。任何对合同条件的修改均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变更协议或补充协议并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1.7 本合同中的标题及附件之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并不影响本合同中任何约定的含义和解释。
  11.8 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
  11.9 双方确认本合同全部条款经由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无论合同上是否存在甲方标识、编号、水印、提示等,均不构成甲方格式条款。
  11.10 附件列表:
  附件1 价格清单
  附件2 服务规范应答书
  附件3 外包服务建议书
  附件4 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
  附件5 结算确认书
  附件6 履约保函(样本)
  附件7 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签约授权代理人授权书(如有)
  附件8 关于文件真实性和投标产品及服务情况的承诺书
  附件9 保密协议
  附件10 安全生产管理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字盖章页,无正文)
  乙方声明:甲方已向我方提示了相关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应我方要求对相关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效果作了说明,我方已经知悉并理解上述条款。
  甲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名)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附件6  履约保函(样本)
  履约保函
  保函号:       
  出具日期:
  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
  本保函作为贵方与[  ] (“乙方”)于[    ]年[    ]月[    ]日就[    ]项目(“项目”)签订的[    ](“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中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事项下的见索即付履约保函。
  本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权地向贵方支付总额[  ]元的的见索即付履约保函,并以此约定如下:
  1.只要贵方确认乙方未能履行其根据合同以及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后的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履行合同义务、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不履行保修期内的保修义务等)(“违约”),无论乙方有任何反对意见,本行将在收到贵方关于乙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并按照该通知中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
  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费,不论该等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均不能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
  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他行为,均不能减轻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
  4.本保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应维持至合同规定的服务期满之日。
  谨启
  出 具 保 函 银 行 名 称:(加盖公章)                          
  签 字 人 姓 名 和 职 务:(姓名印刷体)       
  签   字   人   签    名:
 
  附件9保密协议Ⅱ
  保密协议Ⅱ
  (适用工作秘密商业秘密)
  合同编号:
 
  甲方(全称):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全称):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鉴于:甲乙双方就                  项目(下称“项目”)事宜开展合作,双方针对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对方保密信息达成一致。
  第一条 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是指:乙方(“接受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或为履行合同而从甲方(“透露方”)获得的甲方通过口头、书面文件、磁记录、光学记录,电子记录及其他方式披露的在披露时为“保密”的信息。其中,甲方的保密信息包括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所拥有或控制的,并且尚未对外公开发表,或尚未以其他方式成为业内众所周知的信息,以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或客户的信息。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1发现、发明、开发,包括对未成功的方法的掌握;
  1.2 科学(工程)信息,包括包含于专利申请中的信息,例如:研究发现、材料、过程、仪器与设备的设计、工程辅助性工具、安装手册、计算机软件、架构和逻辑。“软件”是指任何有意义的、可执行的或人类可读形式的计算机程序或储存于计算机系统的数据数值,无论其存在于源代码或者目标代码中,亦无论其以何种形式或者介质记录;
  1.3 科技管理信息,例如:建议、计划、设计、图纸、样品等技术文档,对部件、系统执行目标和标准的开发及对开发领域的分析;
  1.4 商业和市场信息,以及有关法律事务的信息,例如:建议、风险投资的计划、财务数据、会计账簿、市场研究、建设计划、营销策略以及渠道、与第三方签署的商业合同以及合同所涉及的信息及函电、客户以及合作伙伴的信息、未公开的新产品、战略计划、现存及计划中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及客户网络结构和设计、客户的专有信息及保密信息;
  1.5 人事信息,例如:工资以及福利制度、工作任务、组织机构图、各项人事制度、包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和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员工工作评价在内的员工档案信息;
  1.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事先声明属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XX分行商业秘密和专有信息的其他内容;
  1.7 签署人参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与第三方或客户洽谈或实施项目过程中由甲方提供的任何第三方或客户的商业或技术信息及其他任何第三方或客户保密、专有或非公开的信息;
  1.8 基于本项目所涉及的各邮政金融计算机系统中有关客户、机构、产品、交易流水等各类基础数据、明细数据、汇总数据和测试数据,同时还包括:涉及各计算机系统的所有样本数据信息、所有数据模型资料和相关数据结构说明资料。
  本条款上述信息不包括以下内容:(1)一般签署人均具有的知识、技能和经验;(2)接受方独立开发的信息;(3)在不违反保密义务的情况下,从透露方以外的渠道获取的信息;(4)不是由于接受方违反本协议而成为公开信息的内容;(5)透露方向无需承担保密责任的第三方泄露的信息。
  第二条 接受方明确透露方所披露的文件和信息均为透露方或第三方所有,透露方或第三方拥有以上文件和信息的知识产权。接受方承认透露方在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信息上的利益和(或)一切有关的权利,接受方应当考虑透露方的利益对该信息予以妥善保存。
  第三条 接受方承认并同意,透露方向接受方披露、提供本协议所列举保密信息的行为不构成透露方向接受方转让或授予接受任何特许权或其他任何权利。透露方向接受方披露、提供本协议所列举保密信息的行为不构成透露方授予接受方与保密信息相关的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它的知识产权;亦不构成透露方向接受方转让或授予接受方使用第三方许可透露方使用的商标、专利或技术秘密等有关权益。
  第四条 接受方从透露方处所接收的文件,接受方明确对这些文件只有临时使用权,并没有所有权、知识产权及解释权。
  第五条 接受方承诺仅为与透露方开展的合作目的使用保密信息,不为任何其他目的使用保密信息。
  第六条 接受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透露方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也不得在未得到透露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将所掌握的保密信息擅自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第七条 未经透露方的事先书面批准,接受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任何方式将保密信息和(或)其中的任何部分(如: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样本数据、数据模型以及数据结构等信息资料),披露或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接受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不得复制、泄漏或遗失。接受方亦不得依据保密信息,就任何问题,向任何第三方做出任何建议。
  第八条 接受方承诺对透露方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并为保证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建立相应的保密制度,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与相关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并约定泄密后的违约责任),对泄密人员追究违约责任。接受方工作人员违反保密义务的,视为接受方违反保密义务。
  第九条 透露方同意接受方有权向其职员在本项目工作过程中透露或使其职员接触保密信息和(或)保密信息中的任何部分,范围是这些职员应是在透露方与接受方开展合作期间必须使用保密信息的人员,前提是接受方向职员透露或使其接触保密信息前已经从该职员获得了至少与本协议保密义务一样严格的保密承诺。
  接受方保证与参与本项目的职员签订书面协议,以要求该方在保密期限内(不管是否离职)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如接受方未采取上述措施给透露方造成损失的,接受方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接受方承诺仅限于为实现本项目目的且确有必要、最小范围的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知悉保密信息,并保证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签署保密承诺书。
  第十条 如遇中国境内法律机构或监管机构要求接收方提供或披露涉及透露方的涉密信息(包括接收方工作成果等),接收方将如实向对方解释说明情况,并第一时间告知透露方,在征得透露方书面同意后提供,配合透露方采取措施,将披露的信息限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最低程度;如遇向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含港澳台)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外国企业、政府、国际组织、法律机构或监管机构)等批露,接收方将第一时间告知透露方,配合邮储银行采取措施,提供涉密信息前需征得透露方书面同意,履行相应批准手续;需经中国国家网络安全审查机构或其他相关机关审查批准的,必须在获得批准后提供。
  第十一条 接受方承诺在本项目结束或合同履行完成后,应及时将所使用的保密信息交回透露方或按透露方要求予以销毁,不得私自保留、下载或转移。
  第十二条 透露方保留在合同(或合作)终止或透露方认为必要的情况下收回或要求接受方销毁透露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的权利。当透露方要求接受方交回保密信息时,接受方应当立即交回所有保密信息及其有形载体。
  第十三条 如发生违反本保密义务规定的任何情形,将就发生的泄露事件每次承担      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四条 如因乙方违反保密要求导致甲方客户信息不安全或客户权利受到影响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相关的合同。
  第十五条 本协议实施过程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采取以下第  种争议解决方式:
  (1)向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应由   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和程序在     进行。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仲裁的官方语言应为中文。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一切仲裁费用(包括仲裁费、律师费、调查费等)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方负担。
  (2)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切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律师费、保全费等)除法院另有判决或裁定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本协议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七条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港澳台地区除外)并据其解释。
  第十八条 接受方保证与参与本项目的雇员及其他第三方机构的雇员签订书面协议,以要求该方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第十九条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规定调整的,已方承诺自国家法律法规及规定颁布实施之日起遵照执行;如遇邮储银行各项制度关于保密的规定进行调整,乙方承诺从甲方将相关要求告知乙方之日即开始执行。
  第二十条 对于本协议条款的修改,只有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方可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二十一条 协议生效与终止:
  20.1 本协议应于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生效后,若第一条规定的保密信息转为国家秘密的,乙方同意配合邮储银行履行一切必要措施及手续,并严格按照中国法律法规规定、规范性文件及邮储银行制度中关于国家秘密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并另行签署关于国家秘密的保密协议。
  20.2 协议效力不以项目结束而终止,接受方根据本协议对保密信息应承担的保密义务自透露方初始提供之日起,保密期限为永久。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甲方保密部门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 双方确认本合同全部条款经由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无论合同上是否存在甲方标识、编号、水印、提示等,均不构成甲方格式条款。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字盖章页,无正文)
  乙方声明:甲方已向我方提示了相关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应我方要求对相关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效果作了说明,我方已经知悉并理解上述条款。
  甲方: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附件10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全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全称):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鉴于:甲乙双方就    项目事宜开展合作,双方针对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达成以下一致:
  第一条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重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切实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在认真负责地开展项目合作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保障安全生产。
  第二条 乙方应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提出确保安全生产作业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和奖惩制度,于主合同生效后       日内报甲方备案。
  第三条 乙方应遵照执行甲方有关安全文明生产、治安、防火、业务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制度;甲方应及时将上述制度告知乙方。
  第四条 乙方应负责针对其派驻甲方工作场所的项目组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开展调查、统计、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如上述安全生产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赔偿因此导致的甲方的一切损失和甲方为消除上述安全生产事故负面影响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五条 乙方应在派驻甲方工作场所的项目组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 乙方负责定期对其派驻甲方工作场所的项目组成员进行安全教育、考试,教育、考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防盗、防抢、防火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等。
  第七条 乙方应做好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其派驻甲方工作场所的项目组成员规范使用和有效管理所有相关信息系统、数据和设备设施,切实防范网络安全风险。
  第八条 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对其派驻甲方工作场所的项目组的工作环境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风险预警管控。
  第九条 甲方应督促乙方履行安全职责、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措施,并如实记录乙方在提供服务期间存在的违规生产行为及安全隐患,并严肃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第十条 甲方负责办理乙方服务人员进入甲方工作现场应履行的手续。
  第十一条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乙方应依法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保全费用等)。
  第十二条 本协议实施过程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采取以下第  种争议解决方式:
  (1)向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应由   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和程序在     进行。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仲裁的官方语言应为中文。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一切仲裁费用(包括仲裁费、律师费、调查费等)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方负担。
  (2)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切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律师费、保全费等)除法院另有判决或裁定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本协议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四条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五条 本协议应于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双方确认本协议全部条款经由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无论协议上是否存在甲方标识、编号、水印、提示等,均不构成甲方格式条款。
 
  (本页为签字盖章页,无正文)
  乙方声明:甲方已向我方提示了相关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应我方要求对相关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效果作了说明,我方已经知悉并理解上述条款。
  甲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第五章  评标办法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对该投标人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一)初步评审

  评审内容

  资格性审查

  1

  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

  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4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货物及其配套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5

  提供被授权人近三个月的企业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加盖公章);

  6

  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1.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1.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里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里。【投标人须提供以上3项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提供控股管理关系和股权关系情况,并承诺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5投标人近3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7投标人在近3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7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8

  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符合性审查

  1

  投标人不满足本招标文件关于对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的规定;

  2

  投标文件组成不完整,主要内容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填写、装订;

  3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缴存证明,或者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缴存证明有瑕疵;

  4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

  5

  投标文件没有按照规定在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所有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单位公章的;

  6

  投标代表授权书未能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7

  明显不响应招标文件关于采购要求的要求;

  8

  投标文件载明的服务期限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

  9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10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1

  1、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标“★”均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投标均将被否决。
  2、第四章《采购合同》,均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投标均将被否决。

  12

  实质性响应:    提供以下承诺文件(需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采购廉洁承诺书
  ②疫情防控期间用工安全承诺书
  ③保密承诺书
  ④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13

  投标人是否存在串通投标行为:(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非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非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不相同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发现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非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无其他联合串通投标行为

  14

  投标人是否有弄虚作假行为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不存在以下弄虚作假行为: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5

  其他    (1) 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 允许联合体投标的,投标联合体没有递交共同投标协议;
  (3) 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 同一投标人递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6)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
  (7)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8)明显不符合服务规格、服务标准的要求;
  (9)投标文件载明的服务方式、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0)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1)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备注:如果资格评审中有一项不满足审查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投标人不通过资格审查,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备注:(1)按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时,本项目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个时,本项目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二)详细评审  
  评标工作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我行相关采购政策等规定进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由评委进行独立评审。评分按技术服务、商务和价格三大部分进行,总分为100分,分值分布为:技术部分60分、商务部分10分、价格部分30分(对商务、技术服务部分评分结果统计时,按算术平均计算各有效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服务部分最终得分,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的2位数)。
 
  技术服务评分表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细则

  对应规范书章节

  规范书的具体表述

  1

  整体服务方案(13分)

  整体服务方案

  13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整体服务方案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及质量、治安巡逻防范、综合治理、工作分配及与招标人对接沟通反馈情况等),从方案的整体性、可行性方面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优秀的在9分(不含)~13分(含)之间打分,较好的在4分(不含)~8分(含)之间打分,一般及其他的在1(不含)~3分(含)之间打分。
  注:须提供整体服务方案,未提供则本项不得分。

  第五章评标办法-一、评标办法前附表-(二)详细评审

  对投标人的整体服务方案(13分)、人员保障情况(10分)、人员年龄状况(7分)、人员稳定措施及监管措施(5分)、设备情况(3分)、应急预案(6分)、保安队伍培训方案(2分)、保密方案(2分)、服务团队资质(12分)等方面综合评价。评标委员会按各合格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的,则以报价得分高低进行排名,报价得分较高的排名在前;若综合得分及报价得分均相同的,则以商务得分高低进行排名,得分较高的排名在前;若前述几种情况均得分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以随机抽取的形式进行排名。)招标人将根据评标报告确定排名第一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材料。

  2

  人员及设备(25分)

  人员保障情况

  10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人员数量及上班时间人员排班及交接班计划,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优秀的在7分(不含)~10分(含)之间打分,较好的在4分(不含)~6分(含)之间打分,一般及其他的在1(不含)~3分(含)之间打分。
  注:须提供人员数量及上班时间人员排班及交接班计划,未提供则本项不得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人员清单将列入合同相关条款。

  3

  人员年龄状况

  7分

  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服务人员要求的基础上,承诺保安员年龄均在50周岁及以下得7分。
  注: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4

  人员稳定措施及监管措施

  5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人员稳定措施及监管考核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因保安人员离职、辞退、人身伤害不能任岗等情况的人员补充、调度时间及对人员的监督考核等),优秀的在4分(不含)~5分(含)之间打分,较好的在2分(不含)~3(含)分之间打分,一般的得1分。
  注:须提供人员稳定措施及监管考核措施,未提供则本项不得分。

  5

  设备情况

  3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投入设备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对讲设备、移动执法设备、防护设备等),由评委根据实用性进行横向比较,优秀的得3分,较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则本项不得分。
  注:
  1.须提供设备清单、设备图片及设备购置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入的设备招标人将列入合同相关条款。

  6

  应急预案及保密(10分)

  应急预案

  3分

  A5.1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突发事件的处理预案(如防恐防暴、群体性突发事件、无故闹事、强行闯入、电梯困人等)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优秀的得3分,较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
  注:须提供突发事件的处理预案,未提供则本项不得分。

  7

  3分

  A5.2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防火、防汛、防台、大型安保活动等应急预案,优秀的得3分,较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
  注:须提供防火、防汛、防台、大型安保活动等应急预案,未提供则本项不得分。

  8

  保安队伍培训方案

  2分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的保安队伍培训方案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上岗前培训、情况演练、定期培训等,培训内容要结合各岗位的实际情况) 优秀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
  注:须提供保安队伍培训方案,未提供则本项不得分。

  9

  保密方案

  2分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保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及客户信息安全等),优秀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
  注:须提供保密方案,未提供则本项不得分。

  10

  服务团队资质(12分)

  服务团队资质

  3分

  A9.1执证情况
  (1)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保安人员的退伍证执证情况,每提供1份得0.5分,最高得1分。
  (2)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保安人员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执证情况,每提供1份得0.5分,最高得2分。
  注:
  1.须提供国防部(或部队)颁发的退伍证或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证复印件及由投标单位为其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含投标截止当月)前三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或缴纳商业保险证明材料(须能体现人员名称,并与证书中的名称对应)。
  2.以上人员名单将列入合同人员清单中。

  11

  4分

  A9.2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保安队长在部队服役年限进行评分,年限满2年(含)的得2分,满2年(不含)~10年(含)的得3分,满10年(含)以上的得4分,满分4分。
  注:须同时提供退伍证,若证书无法体现年限的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2

  5分

  A9.3投标人需为本项目配备1名驻场管理人员,评委根据投标人拟派的1名驻场管理人员进行评分,从从业保安年限、学历、管理经验进行综合评审。优秀的在4分(不含)~5分(含)之间打分,较好的在2分(不含)~3分(含)分之间打分,一般的得1分。
  注:须提供驻场管理人员相关信息,未提供则本项不得分。

  总计

  60
     

 
  商务服务评分表

  序号

  分类

  分值

  评分细则

  1

  企业实力
  (6分)

  2

  根据2019、2020、2021年年均净利润率(净利润/营业收入),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指标平均值作为基值(指标小于0则不计入平均值计算),指标大于等于基值则得满分,指标大于0小于基值则得分=数值/基值*分值,指标小于0得0分。

  2

  2

  根据2019、2020、2021年年均资产规模,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指标平均值作为基值,指标大于等于基值则得满分,指标小于基值则企业得分=数值/基值*分值。若有效投标人指标最大值大于所有有效投标人平均值的2倍,则不计入平均值计算。

  3

  2

  根据2019、2020、2021年年均主营业务收入,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指标平均值作为基值,大于等于基值则得满分,小于基值则企业得分=数值/基值*分值。若有效投标人指标最大值大于所有有效投标人平均值的2倍,则不计入平均值计算。

  4

  社会责任
  (2分)

  2

  根据投标人内部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员工权益等社会责任承担情况评分,投标人每具备一项有效的相关证书/奖项得0.5分。有效的相关证书/奖项包括但不限于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SA8000社会道德责任标准认证等。

  5

  投标文件制作及商务规范书响应情况
  (2分)

  1

  封装良好,目录清晰,查找方便,印刷清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投标人的制作情况进行酌情打分。

  6

  1

  商务整体评价:商务条款响应、交货、付款响应等情况,全部条款均满足得1分,每一条款不满足或部分满足扣0.5分,最低分0分。

  总分

  10
 

  价格评审方式:
  合理低价优先法,价格分(30分)=(P基准/P)×A,A为价格权重分;P基准为“所有有效报价的最低者”和“所有有效报价的平均值*B”之间数值较高者(0.8≤B<1);P为供应商有效报价;价格分最高得满分。B=X
  二、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各合格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的,则以报价得分高低进行排名,报价得分较高的排名在前;若综合得分及报价得分均相同的,则以商务得分高低进行排名,得分较高的排名在前;若前述几种情况均得分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以随机抽取的形式进行排名。)招标人将根据评标报告确定排名第一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三、评标方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四、评审标准
  (一)初步评审标准
  初步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二)详细评审标准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五、评标程序
  (一) 初步评审
  1、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是否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投标文件是否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是否提供有效的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个)证明文件;
  (5)服务期限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6)投标有效期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投标文件是否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8)同一投标人是否递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10)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条款要求作出响应;
  (11)投标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费配送承诺书;
  (12)投标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采购廉洁承诺书、②疫情防控期间用工安全承诺书、③保密承诺书、④中标服务费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3)投标人是否存在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4)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收到低于成本价投标的书面质疑材料、发现投标人的综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认为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书面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根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二)详细评审
  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因素的量化标准进行评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2、评分分值计算原则上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另有规定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三)投标文件的澄清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者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3、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递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5、评标委员会必要时可以要求投标人递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四)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同的,处理原则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五)评标结果
  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递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分组评审的,应当形成统一、完整的评标报告。
  2、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基本情况;
  (2)开标记录和投标一览表;
  (3)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4)评标专家评分原始记录表和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5)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和投标人排序;
  (6)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7)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8)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9)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本人签字、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其陈述的不同意见和理由。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或副本)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XX分行XX采购项目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请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前,仔细阅读本告知书!
  关于严禁“围标串标”的告知书
  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开、公正开展,保障采购活动中各方合法权益,在此谨郑重告知各投标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人相关制度,依法从事投标和其他交易活动,诚实守信,自觉接受国家、社会和招标人监督。
  二、严禁围标、串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三、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罚。同时,按照招标人投标人管理相关规定,视情况列入招标人投标人灰名单或黑名单。针对列入灰名单的投标人,将对其进行降低等级或直接取消其投标人资格、或取消其在一段时间内参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州分行新采购项目的资格;针对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将永久取消其参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州分行新采购项目的资格。
  招标人监督投诉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告知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州分行
 
  第一部分 投标报价文件(单独密封单独递交)
  1. 投标函
  致:招标代理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       份:
开标一览表 技术服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和技术服务条款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由(形式)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金额数和币种)。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服务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  号(澄清文件)(如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日历日。 我方同意投标人须知中第15.6条款关于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我方同意贵方以贵方认为合适的任何方式处置我方所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我方承诺,与买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 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2-1 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全称
 

  投标总价

  人民币:                         元(小写金额)
  人民币:                         元(大写金额)
  注:如有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服务期限
 

  税率(%)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元

  备注

  如没有请填写“无”。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注:
  1.投标人在商务规范书和服务规范书应答中满足的内容,都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否则视为已包含。
  2.开标一览表格式不得修改,否则将会被否决。
 
  2-2 分项报价表
  格式自拟
 
  3. 投标保证金
  
  (电汇底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第二部分 商务部分
营业执照副本
  
  (如不能体现注册资金,须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全部信息截图及查询网址等)
 
关于投标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我公司承诺:如中标,我公司将按照招标人的要求,为本项目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关于投标文件真实性和拟投标服务情况承诺函
  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州分行
  (投标人全称)承诺:
(投标人全称)拟为(项目名称)提供的【服务及其配套服务】均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 (投标人全称)保证我方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全部内容均是真实有效的。 若能够中标,我方将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相关义务,保证提供的服务、所有货物及其配套服务均质量合格,且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人要求。
  因(投标人全称)违反上述承诺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责任均由(投标人全称)依法承担。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关于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行为等情形的承诺函
  我公司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况: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有严重不履约行为或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进行投标,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近三个月的企业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国徽面为正面)及背面)。
  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国徽面为正面)及背面)。
 
投标人近2年(2020年1月-至今)已完成的类似业绩
  以表格形式分别列明投标人近2年(2020年1月-至今)已完成的类似业绩,并提供上述单位相应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数量页、合同金额页和签章页复印件及项目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等清晰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业绩列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合同金额
  (万元)

  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所在页码

  备注

  1
             

  2
             

  ...
             

  投标人代表签字:               (公司盖章)
  日          期:               
  注:
  1、投标人所提供业绩须是已签约完成项目。
  2、业绩证明文件须按照业绩表序号顺序提供。
  3、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数量页、合同金额页和签章页复印件及项目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等清晰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对数据的来源情况进行说明,并承诺通过合法途径取得数据,相关数据的取得和使用已取得相关权利人的授权,保证数据真实有效,对数据来源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格式自拟
 
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格式自拟
 
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保证对我行提供的客户信息严格保密,不向第三方提供我行的客户信息,并对查询到的数据信息(含查询量相关数据)做保密处理。并保证配合我行开展数据保密检查、测试工作
  格式自拟
 
投标人控股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致:【XX公司[招标人名称]】:
  我方参加【XX项目[项目名称]】的投标,根据法律法规维护公正性的相关规定,特就本单位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如下,并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

  投标人名称

  【XX公司[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    名

  【XX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XX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

  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XX公司/XX[自然人],出资比例XX%,[投标人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非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XX公司/XX[自然人],出资比例XX%,[投标人非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应从出资比例由高到低进行填写]】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XX公司[管理单位全称]】

  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XX公司[被管理单位全称,应列明所有被管理单位]】

  备注: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注:
  1.控股股东/投资人是指出资比例在50%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含单位或者个人);
  2.“管理关系单位”中的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管理关系单位”可仅填写与本项目相关的单位名称;
  4.如无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无”。
  5.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提供控股管理关系和股权关系情况,并承诺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须提供在“天眼查”查询的企业信用报告(基础版)。
 
商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
  条款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
  条款号

  投标文件响应

  偏离
  (正/负)

  偏离
  说明
             
             
             
             
             
             

  注:
  1.投标人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商务规范书,如在应答时有偏离,须按照此表要求明确填写,并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
  2.投标人须如实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表”,若无偏离,应当在上表中明确标注“无商务偏离”。
  3.投标人若未填写此表,将被认为响应招标文件全部商务条款。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企业简介
  1.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经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复印件。(如投标人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
  2.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生产设施情况、公司人员状况,公司在质量管理、客户服务、项目管理、公司资质等方面的能力,并提供相关说明;
  4.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
  5.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投标人在近3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8.投标人近3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疫情防控期间用工安全承诺书
  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州分行
  为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复工要求,本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疫情防控安排部署及工作提醒,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切实增强全体员工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
  二、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确保施工现场岗位、人员、责任、措施落实到位。
  三、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科学制定企业疫情防控方案,确保施工现场防控工作全覆盖无盲区。
  四、建立项目团队成员员工健康档案和管理台帐,严格加强人员健康管理,及时上报信息。
  五、为现场施工人员提供疫情防控物资,确保施工安全。
  六、现场施工人员严格遵守邮储银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本企业保证以上承诺事项真实,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采购廉洁承诺书
  作为采购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XX分行XX项目的候选投标人,我方郑重承诺:
  一、不向采购方或采购方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等赠送或提供任何形式的财物、好处,包括但不限于:赠送任何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提供无偿服务,报销应由采购方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为采购方工作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
  二、不单人约见采购方工作人员或到采购方工作人员非办公场所商谈业务。
  三、不向采购方工作人员电话询问评审情况或施加任何影响;不通过任何单位或个人向采购方工作人员打招呼,施加压力。
  四、不诋毁采购方、其他候选投标人的名誉,不传播与采购工作有关的言论与信息。
  五、积极配合采购方调查、检查等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客观信息。
  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采购方有权视情节取消我方候选投标人资格、宣布中标或谈判结果无效、终止合同执行,或禁止再次参加采购方组织的采购活动等。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保密承诺书
  保密承诺书
  (适用项目参与人员)
  合同编号:
 
  我参与             公司和             公司(以下合称“项目双方”)             项目,并从事           工作,就工作人员的行为须遵守的保密要求,我作出以下郑重承诺:
  第一条 我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等中国法律法规及规定以及项目双方各项制度的关于保密的规定。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规定调整的,我承诺自国家法律法规及规定颁布实施之日起遵照执行;如遇         公司各项制度关于保密的规定进行调整,我承诺从相关要求告知我之日即开始执行。
  第二条 我确认接触到的涉密信息包括:可能获取或知悉的来源于合作项目双方的包括但不限于:以口头、书面或以其它方式反映的国家秘密事项;以口头、书面或以其它方式反映的商业秘密、工作秘密事项;不对公众公开的文件、资料、信息、数据、合作项目分析资料、工作成果等内容;根据一般的商业判断或惯例,项目双方进行沟通、交流的信息及行为本身等;有关战略规划、管理方法、商业模式、改制上市、并购重组、产权交易、财务信息、投融资决策、产购销策略、资源储备、客户信息、招投标事项等经营信息,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技术诀窍等技术信息。
  第三条 我对涉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我承诺获知的涉密信息,仅限于为实现本项目目的且在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和项目双方确认的范围内使用。除因工作需要,并事先取得我所在公司及          同意外,不以任何形式向国家有关部门披露或向项目双方确认的知悉人员以外的第三方(包括境外主体)透露任何涉密信息;不将涉密信息用于除项目以外的任何用途。
  第四条 除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相关审核批准外,任何情况下不向中国境外(含港澳台)主体及受境外(含港澳台)主体实际控制的境内主体提供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第五条 对于国家秘密,我承诺接受项目双方进行的保密管理、培训,确保掌握保密知识技能、严格遵守保密规章制度、不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我知悉国家秘密后,在出境前将先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我将不会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或者摘录、引用、汇编属于国家秘密的内容,不携带国家秘密载体外出,除非取得相应审批。
  第六条 我接收涉密信息资料数据时,我承诺根据本人公司或项目要求签订书面交接清单。合作结束后,我将根据项目双方要求将所保管、保存、保有的涉密信息资料数据全部交还或按要求销毁。无法交还或销毁的涉密信息资料数据,我承诺在该涉密信息公开前,不以任何形式对外透露。
  第七条 如发生涉密信息泄露或者可能泄露的情形,我第一时间通知本人公司并根据本人公司要求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我不履行或未按本人公司要求妥善履行本承诺书保密义务,因此而造成项目双方任何损失的,我承担包括赔偿在内的一切法律责任。如我的行为存在严重过失或故意,导致泄密后果情节严重的,项目双方有权直接通过司法途径追究我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本承诺书长期有效,不论合作项目是否正式启动,或已终止,或我已离职的,我都将长期持续履行本承诺书的保密义务,直到项目涉密信息合法公开为止。
  第九条 本承诺书将签署共计    份,本人公司、           公司与我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承诺书为不可撤销单方承诺书。
  参与人所在公司:                       (公司名称或公章)
  项目参与人签名: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致:(招标代理 /招标人)
  我公司若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编号:                     )中中标,我公司保证在收到本项目中标通知后5日内,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现金或贵公司认可的形式,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该交纳的中标服务费用。
  特此承诺!
  承诺方名称(盖公章):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日期:              
 
其他体现投标人实力的有效期内的认证和资质材料
  
  1.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提供上述内容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2.如企业获得的荣誉等包括但不限于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SA8000社会道德责任标准认证等)
 
  第三部分 技术服务部分
技术服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
  条款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
  条款号

  投标文件响应

  偏离
  (正/负)

  偏离
  说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注:1.投标人须根据所投技术服务要求填写此表,如在应答时有偏离,须在此表中明确填写并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
  2.投标人须如实填写“技术服务条款偏离表”,若无偏离,应当在上表中明确标注 “无偏离”。
  3.投标人若未填写此表,将被认为响应招标文件全部技术条款。
 
采购合同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
  条款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
  条款号

  投标文件响应

  偏离
  (正/负)

  偏离
  说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注:1.投标人须根据所投技术服务要求填写此表,如在应答时有偏离,须在此表中明确填写并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
  2.投标人须如实填写“采购合同偏离表”,若无偏离,应当在上表中明确标注 “无偏离”。
  3.投标人若未填写此表,将被认为响应招标文件采购合同全部技术条款。
 
服务规范应答书
  投标文件中服务规范应答书应针对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依据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如实逐条对招标人的技术服务需求进行应答(服务规范书中每个条目都必须应答,不允许删改)。对本项目服务规范书所有条款按“满足”或“不满足”应答。同时,对于那些可以用量化形式表述的条款,投标人必须明确回答,否则投标人应以功能描述回答(说明实现方式),并指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简单复制招标文件内容,或全部响应仅以“符合、满足”应答,未提供基本技术参数指标、性能和功能描述的,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拟派驻场管理人员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职称
 

  拟派领队从业资格证或上岗证
 

  已完成或正在实施项目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协议金额

  合同协议期限

  备注

  1
       

  2
       

  ···

  ·····
     

  注:附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书、本单位劳动合同或投标截止时间(不含投标截止当月)前3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或缴纳商业保险证明材料(须能体现人员名称,并与证书中的名称对应)。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拟派往本项目服务团队情况表

  序号

  职务

  姓名

  工作年限

  证书

  备注

  1

  保安队长
       

  2
         

  ····
         
           
           

  注:1.须提供国防部(或部队)颁发的退伍证(若证书无法体现年限的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证复印件及由投标单位为其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含投标截止当月)前3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或缴纳商业保险证明材料(须能体现人员名称,并与证书中的名称对应)。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整体服务方案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编制整体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人员及设备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编制包括但不限于:
人员保障情况:须提供人员数量及上班时间人员排班及交接班计划 人员年龄状况 :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人员稳定措施及监管措施:须提供人员稳定措施及监管考核措施 设备情况:须提供设备清单、设备图片及设备购置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格式自拟。
 
应急预案及保密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编制包括但不限于:
应急预案:须提供突发事件的处理预案、须提供防火、防汛、防台、大型安保活动等应急预案等; 保安队伍培训方案:须提供保安队伍培训方案 保密方案:须提供保密方案
  格式自拟。
 
投标人认为其他需提供的文件或资料
 
 补充条款
  附件1
  符合性检查和资格审查环节常见废标问题汇总

  序号

  常见问题

  一

  因未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废标的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无法定代表人签字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无被授权人签字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无起止时间

  4

  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书、不得存在情形承诺函未盖章

  5

  投标函、报价表等重要文件未盖章和签字

  6

  投标文件加盖“投标专用章”、“业务章”,未附公章及法人代表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

  7

  加盖方章或用打印体代替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二

  因投标/应答文件内容错误或缺失废标的

  8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填写的项目名称错误

  9

  未提供承诺开具增值税发票承诺函

  10

  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不一致

  11

  未按照报价要求或开标一览表格式进行填报,如:
  (1)未填报税率。
  (2)填报区间税率,例:6%-9%,无准确税率。
  (3)需填报2年投标总报价,但投标人在投标总价处仅填写一年总价。
  (4)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内容。

  12

  公司信息变更涉及资格条件,且未提供相应的变更证明材料

  13

  未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三

  因资格条件不满足未通过资格审查废标的

  14

  不满足“★”条款,或“★”条款应答中有漏项缺项的;

  15

  资格条件证明文件缺失

  16

  资格条件中“是否是联合体、代理商条款”无应答

  17

  《资格条件索引及应答表》未按照招标/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18

  二次招标项目,投标/应答人提供的是第一次的《资格条件索引及应答表》

  19

  资格条件中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

  四

  因投标文件过期废标的

  20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采购文件的要求,比如要求90天,应答60天

  21

  资质证书过有效期或无法判断是否在有效期内

 
  附件2
  投标/应答文件制作温馨提示
  各投标/应答人:
  请在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前,参考下表自行核查文件的相关内容,确保文件完整有效,未缺失或漏报重要内容。

  序号

  场 景

  关注点

  1

  资格条件

  通用条款

  应提供营业执照、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原厂授权函(代理商投标)、不得存在情形承诺函、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书、投标/应答文件真实性和拟投标服务情况承诺书。

  2

  资格条件索引及应答表

  严格按照投标/应答文件资格条件索引提供的要求及格式填写,避免漏答、错答。

  3

  实质性响应的条款(加★条款)

  “★”条款

  “★”条款应答满足,不存在漏项缺项。

  4

  “★”文件

  “★”文件满足编制签字盖章要求,不存在漏项缺项。

  5

  报价

  报价格式清单、开标一览表

  严格按照投标/应答文件要求的格式进行报价,不存在漏项缺项,税率填报应准确。

  6

  保证金

  保证金

  保函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应提交保函原件,电汇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企业基本账户(境内厂家)转出,并在投标/应答文件中提供转账凭证。

  7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授权人、被授权人同时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起止时间至少包括开标日。如无特殊约定,签字指亲笔签名或有效手签章,不可用法人方章或印刷体代替。

  2、投标函、报价表等重要文件应盖章签字。

  3、投标文件加盖“投标专用章”、“业务章”的,应附公章及法人代表授权。

  8

  公司信息

  信息变更

  公司信息变更的,应提供相应的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9

  其他

  纪律要求

  不允许存在弄虚作假、串通投标行为。

 
  附件6
  采购廉洁承诺书(潜在供应商)(样例)
  作为采购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我方郑重承诺:
  一、不向采购方或采购方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等赠送或提供任何形式的财物、好处,包括但不限于:赠送任何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提供无偿服务,报销应由采购方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为采购方工作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
  二、不单人约见采购方工作人员或到采购方工作人员非办公场所商谈业务。
  三、不向采购方工作人员电话询问评审情况或施加任何影响;不通过任何单位或个人向采购方工作人员打招呼,施加压力。
  四、不诋毁采购方、其他潜在供应商的名誉,不传播与采购工作有关的言论与信息。
  五、积极配合采购方调查、检查等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客观信息。
  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采购方有权视情节取消我方候选供应商资格、宣布中标或谈判结果无效、终止合同执行,或禁止再次参加采购方组织的采购活动等。
  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潜在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本承诺书请各投标人在开标现场单独提供,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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